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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是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表决通过的《监察法》之领悟体会。坚持终身学习,全力提升自身的理论素质水平,从而不断指导纪检监察工作,尤其是对公权力的制约,是我党我国常抓不懈的大政方针。
【关键词】:纪检 监察 公权力
历史前言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
——马克思
要提高监督机关的地位、规格、权威,建立起包括党内监督、人民监督、法律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以防止公职人员成为“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
——列宁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习主席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一直思考和谋划如何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强化党内各方面监督的同时,更好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国家监察,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
我国为什么要聚焦纪检深化监察公权力?原因有三:1)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要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就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
2)权力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力运用得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于民;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败,贻害无穷。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3)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必须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接下来,要做好如下三件大事:
第一、完善健全制度机构建设
要提高纪检监察力度,必须健全制度机制建设。“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要先立规矩,让纪检监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则,既要搞好内部纪检监察衔接,又要规范外部法法衔接。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和工作流程再造,尤其是在线索处置、制定管辖、联合审查调查、政务处分等方面尽快形成统一决策和一体运行的制度机制。要着力完善外部衔接制度,重点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不断构建完善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移送、退回补充调查、内部信息共享、与法院在事实证据审查认定、审判信息通报、缺席审判、与公安等执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查办配合等方面的工作衔接机制。
要提高纪检监察力度,必须落实好制度规定。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依规依纪依法的理念要求,在问题线索办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证据的收集固定等环节中,严格按照监督纪法工作规则、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操作执行。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决策等制度,准确把握权力的边界和政策界限,坚决防止权力滥用等行为发生。
第二、大力加强对公权力制约
公权力分为广义及狭义两种。广义指的是公机关所拥有,片面决定改变相对机关或相对私人权利义务的力量,例如:拥有许可证执照或强制驱离的权力。除此,狹义公权力基本架构与广义相同,区分在于狭义公权力力量之行使针对于相对机关或相对私人不利益之时,也就是如果造成私人或相对机关负担侵害的公权力力量之行使,才称为狭义公权力。本文的公权力探讨的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供给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制度、安全、秩序、社会基础设施等),促进、维护和实现社会主义正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的权力。合法的公权力本质上是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部分权利的让渡,或是说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授权。
把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纳入统一监督的范围,解决了过去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同步、部分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的问题。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
纪委监委坚持首善标准,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延伸监督触角,持续深化协同监督工作。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世界性的普遍规律。我国在体制转轨过程中需要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有限权力政府,建立遵循正当程序政府,建立责任政府。
第三、严守纪检监察队伍廉洁
有评论称,从形成“压倒性态势”到取得“压倒性胜利”,中国反腐败斗争成果正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转变。除了“打虎拍蝇”,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对权力,尤其是纪检监察队伍本身人员的廉洁监督制约,也是观察中国反腐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被称为“反腐利剑”的巡视制度越磨越利,巡视制度不断创新。去年10月,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对26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作为战斗在第一线的纪检监察人员,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一事一时带好头不难,难的是事事时时作表率,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才不会辜负国家、人民和党对纪检监察人员的信任和重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最后,聚焦纪检深化监察公权力是我党新时代的重要战略部署。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查格局,着力在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与此同时,还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1】孙志刚.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持续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J]. 2019( 1).
【2】马怀德.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6(6).
【关键词】:纪检 监察 公权力
历史前言
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一切公职人员必须“在公众监督之下进行工作”。
——马克思
要提高监督机关的地位、规格、权威,建立起包括党内监督、人民监督、法律监督在内的监督体系,以防止公职人员成为“脱离群众、站在群众之上、享有特权的人物”。
——列宁
2018年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习主席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一直思考和谋划如何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在强化党内各方面监督的同时,更好发挥监察机关职能作用,强化国家监察,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改革。
我国为什么要聚焦纪检深化监察公权力?原因有三:1)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政府的权力是人民赋予,要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就必须对权力进行制约监督;
2)权力是把双刃剑。政府权力运用得好,可以指挥得法、令行禁止、造福于民;权力一旦被少数人滥用,超越了法律的界限,就可能滋生腐败,贻害无穷。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需要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3)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决定了必须对政府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接下来,要做好如下三件大事:
第一、完善健全制度机构建设
要提高纪检监察力度,必须健全制度机制建设。“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要先立规矩,让纪检监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则,既要搞好内部纪检监察衔接,又要规范外部法法衔接。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运行机制建设和工作流程再造,尤其是在线索处置、制定管辖、联合审查调查、政务处分等方面尽快形成统一决策和一体运行的制度机制。要着力完善外部衔接制度,重点加强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不断构建完善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移送、退回补充调查、内部信息共享、与法院在事实证据审查认定、审判信息通报、缺席审判、与公安等执法机关在问题线索移送、案件查办配合等方面的工作衔接机制。
要提高纪检监察力度,必须落实好制度规定。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严格按照规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依规依纪依法的理念要求,在问题线索办理、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证据的收集固定等环节中,严格按照监督纪法工作规则、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规定操作执行。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决策等制度,准确把握权力的边界和政策界限,坚决防止权力滥用等行为发生。
第二、大力加强对公权力制约
公权力分为广义及狭义两种。广义指的是公机关所拥有,片面决定改变相对机关或相对私人权利义务的力量,例如:拥有许可证执照或强制驱离的权力。除此,狹义公权力基本架构与广义相同,区分在于狭义公权力力量之行使针对于相对机关或相对私人不利益之时,也就是如果造成私人或相对机关负担侵害的公权力力量之行使,才称为狭义公权力。本文的公权力探讨的是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分配和供给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制度、安全、秩序、社会基础设施等),促进、维护和实现社会主义正义,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行决策、立法和执行的权力。合法的公权力本质上是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部分权利的让渡,或是说一定范围内社会成员的授权。
把所有行使公权力人员纳入统一监督的范围,解决了过去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不同步、部分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的问题。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
纪委监委坚持首善标准,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延伸监督触角,持续深化协同监督工作。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世界性的普遍规律。我国在体制转轨过程中需要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有限权力政府,建立遵循正当程序政府,建立责任政府。
第三、严守纪检监察队伍廉洁
有评论称,从形成“压倒性态势”到取得“压倒性胜利”,中国反腐败斗争成果正从量的积累迈向质的转变。除了“打虎拍蝇”,如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加强对权力,尤其是纪检监察队伍本身人员的廉洁监督制约,也是观察中国反腐的一个重要切入点。被称为“反腐利剑”的巡视制度越磨越利,巡视制度不断创新。去年10月,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对26个地方、单位党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
作为战斗在第一线的纪检监察人员,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要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深化改革,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进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一事一时带好头不难,难的是事事时时作表率,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才不会辜负国家、人民和党对纪检监察人员的信任和重托。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最后,聚焦纪检深化监察公权力是我党新时代的重要战略部署。要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深化政治巡视,完善巡视巡查格局,着力在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与此同时,还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参考文献】
【1】孙志刚.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持续把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向前进[J]. 2019( 1).
【2】马怀德.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