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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福建中源医药有限公司等10家药品批发企业检查结果的通告》(2017年第24号)要求,北京京卫利达医药物流有限公司在药品飞行检查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情形,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BJ14-N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