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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农地过度非农化问题一直存在,尽管国家不断加强土地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也不断完善和深化,但这一问题一直未能有效解决。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地转非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我国问题的实质是:公权严重侵犯私权,行政权力代替了农民土地的财产权力。目前的农地非农化补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漠视了农民对于土地的权利,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受到了很大的歧视,使他们在对自己赖以生存的土地的支配上少有发言权。本文试图从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利着手来分析和研究如何完善我国农地转非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