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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了让共和国的长子——国有企业能够更加适应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对深化国企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新任务、新举措。
在此背景下,去年12月27日,上海市率先公布《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拉开了地方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幕。随后在北京、重庆、江西等地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国企改革也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国有企业的未来出路在哪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方案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解决国企的垄断与腐败?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济周刊》独家专访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
目前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水平不足10%
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一直备受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让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为大家指明了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季晓南表示,在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国家会对不同类型的国企进行分类研究,不搞一刀切。
《中国经济周刊》:中央提出要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您认为未来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持股分配大概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比例?
季晓南:在持股比例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对于那些关系着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如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类行业,国家肯定会坚持绝对控股。对于那些保障性企业,如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因为它们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没有什么经济效益,因此就算是开放也不会有民营资本愿意介入,因此这类企业最后可能还是由国家百分百控股。
对于一般竞争性企业,如果它们是国家重点骨干企业,比如像宝钢、鞍钢、一汽、上汽等,我认为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毕竟这些企业的资产很大,民营资本很难把企业全接下来。
《中国经济周刊》:《决定》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要在2020年提高至30%,这个比例是如何确定的?我国目前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比例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季晓南:目前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比例共有四档:没有税后利润的企业上缴比例是0;军工企业的上缴比例为5%;实现一定利润的国有企业上缴比例是10%;像中石油、中石化这类具有垄断市场的资源类企业上缴比例最高,是15%。据我了解,将这四档加权平均后计算,目前我国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水平不到10%。
目前,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根据不同企业的效益状况,研究并提出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已表示,未来将根据企业改革的进程和企业效益的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要提高到30%。
《中国经济周刊》: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将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化管理?
季晓南: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虽没有明确提出要对国企实行分类管理,但是《决定》中已经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这就说明中央已经接受了国企要分类这个理念。
国有企业并不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也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因此在管理和考核时,我们也应该根据它的性质来分类。
我个人认为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承担人民生活服务的公益性企业,如供水、供电等企业;第二类是既占有国家特殊资源、承担必要的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同时也参与一定市场竞争的企业,如金融、石油、电信和军工企业等;第三类就是基本以营利为目的的,处于充分竞争性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破除垄断要靠渐进式改革
尽管国务院在2005年和2010年先后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非公36条”和“新非公36条”,但成效并不明显。这次《决定》又提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然而政策能否切实落地成为大家的关注焦点。季晓南指出,中国一直存在行政垄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诚信缺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继续坚持行政垄断。他表示,对于垄断行业来说,有条件放开的要尽早放开,即使是那些不能一下全放开的行业,也要推动渐进式改革。
《中国经济周刊》:您如何看待国有企业的垄断问题?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进程中,会有哪些相应的调整政策吗?
季晓南:改革肯定会触及垄断行业,但是我们先要搞清楚这些垄断属于哪种类型。在中国,垄断分为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电网、通信网、高速公路、港口和码头都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我们没必要仅仅为了引入竞争,从北京到广州建好几条高铁网?
另外那些靠自身合法经营从而占有绝对市场份额的企业,属于经济垄断,这种垄断全球都有。而行政垄断是中国所特有的,石油、天然气、铁路、电信、航空,以及盐、酒和烟草的专卖等行业都属于行政垄断行业。
实际上,垄断不只是国有企业的专利,外资企业和民企在乳制品和制药领域也都构成了经济垄断。国有企业之所以会形成行业垄断,主要是由于政府授权所造成的行政垄断。
在中国,出现行政垄断一个重要原因是诚信缺失、法制不健全。以盐业为例,我们国家对于占盐业市场份额90%左右的工业用盐是放开的,之所以对食用盐部分实行行政垄断,是担心一旦放开,会有很多以工业用盐代替食用盐的事件。如果中国人都能普遍守法,其实很多类似的行业都可以放开。
《中国经济周刊》:备受诟病的中石油、中石化式的垄断应该不属于因为担心诚信缺失而一直存在的垄断吧?
季晓南:一说到国企垄断,大家肯定会想到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垄断。很多专家、学者和媒体都在批评我们的原油成品油进出口体制,这些意见中央领导全都知道,也开了很多次座谈会去讨论,但是为什么制度至今没有大的变化?这背后主要有两方面的担心:第一是担心会不会出现类似于中国铁矿石那样的情况,出现由于诚信缺失,导致大家都不抱团,互相对外压价,甚至还会出卖情报的情况。
第二个担心是,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在岗职工和需承担管理费用的人员加起来共有600万人,打破现有格局后,这些员工的问题如何解决?这种世界级的企业一旦垮下来,谁又能去代表中国参与石油化工的国际竞争和获得资源?
当然,垄断一定要改,因为只有引入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力。
对于中国的垄断行业来说,有条件放开的就要尽早放开,即使是那些不能一下全放开的行业,也要推动渐进式改革。例如在原油进口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决定放开一部分原油进口市场,每年拿出1000万吨的新增原油进口配额给民企。存量不动,增量动,我认为这种渐进式的改革更符合中国国情。
改革不到位致国企腐败案频发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2013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打老虎”之年。有媒体统计指出,这一年至少有31名国企高管落马,其中有20人都是来自集团、公司或分公司的“一把手”。对此,季晓南表示,改革不到位、产权不明晰、内部制衡不清楚是导致国企腐败案频发的重要原因,而加强外部监管、政企分开将会更加有效地提高国企监管效率。
《中国经济周刊》:为什么国有企业腐败案会屡禁不止?
季晓南:之所以近年来国企腐败事件频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改革不到位、产权不明晰、内部制衡不清楚。
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从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会计部门,到外部的中纪委、审计署、财政部专项审计、国资委监事会、中央巡视组、中央督导组等等,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拥有如此众多的国企监管部门和机构。
近年来发生的集团领导腐败案几乎都是通过外部监管发现的,毕竟下级监督上级没胆、同级监督同级太弱、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企业内部的纪检组长很难去真正调查自己的董事长和党组书记。所以我认为,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加强外部监管可以更加有效地提高国企监管效率。
我们国资委监事会现在正把近10年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或已经被追究司法责任的案件一个一个拿出来分析,然后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监管制度和管理方法。
除此之外,我认为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后,也会对抑制内部腐败起到一定的作用,至少新进入的其他资本都在盯着高管的一举一动,不会让他们轻易地把钱弄走。
在此背景下,去年12月27日,上海市率先公布《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拉开了地方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大幕。随后在北京、重庆、江西等地召开的地方两会上,国企改革也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国有企业的未来出路在哪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方案有哪些?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和解决国企的垄断与腐败?带着这些问题,《中国经济周刊》独家专访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
目前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水平不足10%
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国有企业的改革方案一直备受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让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为大家指明了下一步国企改革的重头戏。季晓南表示,在民营资本参与国企改革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国家会对不同类型的国企进行分类研究,不搞一刀切。
《中国经济周刊》:中央提出要加快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您认为未来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持股分配大概会是一个什么样的比例?
季晓南:在持股比例这个问题上,我们不能简单地一刀切。对于那些关系着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企业,如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类行业,国家肯定会坚持绝对控股。对于那些保障性企业,如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和中国储备棉管理总公司,因为它们不是以营利为目的,没有什么经济效益,因此就算是开放也不会有民营资本愿意介入,因此这类企业最后可能还是由国家百分百控股。
对于一般竞争性企业,如果它们是国家重点骨干企业,比如像宝钢、鞍钢、一汽、上汽等,我认为可保持国有相对控股,毕竟这些企业的资产很大,民营资本很难把企业全接下来。
《中国经济周刊》:《决定》提出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要在2020年提高至30%,这个比例是如何确定的?我国目前国有资本收益的上缴比例大概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
季晓南:目前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比例共有四档:没有税后利润的企业上缴比例是0;军工企业的上缴比例为5%;实现一定利润的国有企业上缴比例是10%;像中石油、中石化这类具有垄断市场的资源类企业上缴比例最高,是15%。据我了解,将这四档加权平均后计算,目前我国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水平不到10%。
目前,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根据不同企业的效益状况,研究并提出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已表示,未来将根据企业改革的进程和企业效益的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要提高到30%。
《中国经济周刊》:这是否意味着我们将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化管理?
季晓南: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虽没有明确提出要对国企实行分类管理,但是《决定》中已经提出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这就说明中央已经接受了国企要分类这个理念。
国有企业并不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也承担了很多社会责任,因此在管理和考核时,我们也应该根据它的性质来分类。
我个人认为大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承担人民生活服务的公益性企业,如供水、供电等企业;第二类是既占有国家特殊资源、承担必要的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同时也参与一定市场竞争的企业,如金融、石油、电信和军工企业等;第三类就是基本以营利为目的的,处于充分竞争性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破除垄断要靠渐进式改革
尽管国务院在2005年和2010年先后提出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非公36条”和“新非公36条”,但成效并不明显。这次《决定》又提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进一步打破行政垄断”。然而政策能否切实落地成为大家的关注焦点。季晓南指出,中国一直存在行政垄断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诚信缺失,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继续坚持行政垄断。他表示,对于垄断行业来说,有条件放开的要尽早放开,即使是那些不能一下全放开的行业,也要推动渐进式改革。
《中国经济周刊》:您如何看待国有企业的垄断问题?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进程中,会有哪些相应的调整政策吗?
季晓南:改革肯定会触及垄断行业,但是我们先要搞清楚这些垄断属于哪种类型。在中国,垄断分为自然垄断、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三种。电网、通信网、高速公路、港口和码头都具有自然垄断的特征,我们没必要仅仅为了引入竞争,从北京到广州建好几条高铁网?
另外那些靠自身合法经营从而占有绝对市场份额的企业,属于经济垄断,这种垄断全球都有。而行政垄断是中国所特有的,石油、天然气、铁路、电信、航空,以及盐、酒和烟草的专卖等行业都属于行政垄断行业。
实际上,垄断不只是国有企业的专利,外资企业和民企在乳制品和制药领域也都构成了经济垄断。国有企业之所以会形成行业垄断,主要是由于政府授权所造成的行政垄断。
在中国,出现行政垄断一个重要原因是诚信缺失、法制不健全。以盐业为例,我们国家对于占盐业市场份额90%左右的工业用盐是放开的,之所以对食用盐部分实行行政垄断,是担心一旦放开,会有很多以工业用盐代替食用盐的事件。如果中国人都能普遍守法,其实很多类似的行业都可以放开。
《中国经济周刊》:备受诟病的中石油、中石化式的垄断应该不属于因为担心诚信缺失而一直存在的垄断吧?
季晓南:一说到国企垄断,大家肯定会想到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垄断。很多专家、学者和媒体都在批评我们的原油成品油进出口体制,这些意见中央领导全都知道,也开了很多次座谈会去讨论,但是为什么制度至今没有大的变化?这背后主要有两方面的担心:第一是担心会不会出现类似于中国铁矿石那样的情况,出现由于诚信缺失,导致大家都不抱团,互相对外压价,甚至还会出卖情报的情况。
第二个担心是,中石油和中石化的在岗职工和需承担管理费用的人员加起来共有600万人,打破现有格局后,这些员工的问题如何解决?这种世界级的企业一旦垮下来,谁又能去代表中国参与石油化工的国际竞争和获得资源?
当然,垄断一定要改,因为只有引入竞争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生产力。
对于中国的垄断行业来说,有条件放开的就要尽早放开,即使是那些不能一下全放开的行业,也要推动渐进式改革。例如在原油进口方面,党中央国务院已经决定放开一部分原油进口市场,每年拿出1000万吨的新增原油进口配额给民企。存量不动,增量动,我认为这种渐进式的改革更符合中国国情。
改革不到位致国企腐败案频发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2013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打老虎”之年。有媒体统计指出,这一年至少有31名国企高管落马,其中有20人都是来自集团、公司或分公司的“一把手”。对此,季晓南表示,改革不到位、产权不明晰、内部制衡不清楚是导致国企腐败案频发的重要原因,而加强外部监管、政企分开将会更加有效地提高国企监管效率。
《中国经济周刊》:为什么国有企业腐败案会屡禁不止?
季晓南:之所以近年来国企腐败事件频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改革不到位、产权不明晰、内部制衡不清楚。
我国政府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从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会计部门,到外部的中纪委、审计署、财政部专项审计、国资委监事会、中央巡视组、中央督导组等等,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拥有如此众多的国企监管部门和机构。
近年来发生的集团领导腐败案几乎都是通过外部监管发现的,毕竟下级监督上级没胆、同级监督同级太弱、上级监督下级太远。企业内部的纪检组长很难去真正调查自己的董事长和党组书记。所以我认为,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加强外部监管可以更加有效地提高国企监管效率。
我们国资委监事会现在正把近10年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或已经被追究司法责任的案件一个一个拿出来分析,然后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监管制度和管理方法。
除此之外,我认为国有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经济以后,也会对抑制内部腐败起到一定的作用,至少新进入的其他资本都在盯着高管的一举一动,不会让他们轻易地把钱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