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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以下称排污许可制)是依据环境保护法律对企业的排放行为和政府对企业的监督做出规定,通过许可证法律文书加以载明的制度,是世界各国开展环境管理的通行做法,是实现面向环境质量的环境管理转型、建立规范严格的企业环境执法体系的基础和关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要求,对完善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7月印发了《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浙江省实际,对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加强监督管理并强化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做了总体部署安排。
本文介绍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的总体建设思路及主要进展情况,谋划今后相关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提供参考与借鉴。
二、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总体建设思路
(一)系统定位与建设原则
系统基于国家平台的排污许可证审批数据,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探索信息化监管、完善支撑体系等方式,实现环境监管的数字化转型,强化企业守法和履行环境责任,发挥社会公众监督的排污许可数字化监管平台。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的建设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1.顶层设计、统一标准
围绕排污许可证执行与监管业务流程再造和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应用两个维度,开展监管系统的顶层设计,要求顶层设计开放、试点效果显著、基础架构灵活,不断能适应排污许可证管理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2.信息集成、数据共享
充分利用生态环境大数据,创建数据的整合共享机制,实现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与污染源监测、环境统计、环境监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的集成共享。
3.重点突破、持续完善
在实现辅助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管理功能的基础上,逐步实现系统的信息公开、数据共享以及数据挖掘应用,为信息共享和科学决策提供坚实支撑和保障。
4.可维护性、可管理性
在系统开发中,保证系统的可维护性,合理设计应用体系结构,选择主流开发平台及开发工具,选择最终将落实到具体的技术点和相关产品与服务,确保平台建设整体技术的先进性、开放性和实用性,同时为后期的二次开发预留相关接口。
(二)建设目标
建设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实现获取国家排污许可证平台的数据,技术上对获取的数据进行业务分析,强化数据的应用分析功能,为管理部门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排污许可数据的共享模式,结合重点行业监管要求,针对排污单位排放口建设二维码信息化标志牌,初步建立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技术核查体系和执法监察流程,探索清单式执法监管,明确排污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内容、程序和要求,为落实企业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責任做出积极探索。
贯彻“最多跑一次”、“浙江环境地图”和排污许可证后监管的要求,按照“环评管准入、许可管排污、执法管落实”的管理思路,根据浙江省民营经济发达的特点,纵向集成企业运营台帐、环境监测、治理设施运行工况、环境管理流程等数据信息,横向连通一窗受理、基层治理等政务平台和环保许可、监督监测、移动执法、信息认证等业务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创新环保监管模式从“人工监管”向“数据智能监管”方式转变,发挥数据预警、数据监管和数据执法的作用,同时应用新媒体表现形式,推进“二维码”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引导并促进公众参与,从而建立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管体制,持续深化环保最严监管省份。
(三)系统总体架构设计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总体架构(如图1所示)参照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改革信息化要求,优先应用政务云体系进行系统部署;监管系统纳入现有智慧环保体系中,基于智慧环保现有硬件与网络基础建设,实现数据共享服务;同时监管系统涉及的排污许可证数据、自动监测数据、监督性监测数据等来自浙江省生态环境协同平台,保证省、市、县三级环保信息系统数据的准确性与一致性。
监管系统应用软仪表技术、数据建模技术和人工智能数据挖掘技术,通过全过程生产工艺数据的相关性判断,以“查什么,怎么查”为目标,通过数据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智能化判断,查找出疑似问题单位进行分类管理,解决监管人员力量与企业数量不匹配的问题,逐步实现智能数字化监管。建立排污许可数据的共享模式,结合重点行业监管要求,建立排污单位二维码信息公开机制,通过平台核查环境管理台账数据、执行报告数据和自动监控数据等,对排污行为进行智能数据画像,构建以“平台为主、人工为辅”的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技术核查体系和执法监察体系,探索清单式执法监管,明确排污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内容、程序和要求,为落实排污单位排污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做出积极探索。
三、系统主要建设进展
按照以上总体思路开展建设工作,目前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在评价体系、管理机制、数据共享、信息公开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具体总结如下。
(一)构建企业环保健康码评价体系
通过动态采集企业环境信用、环境管理水平、环保日常监管情况、在线监测、行政处罚记录和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等数据,每个企业自动生成“二维码”,以红、黄、绿三种色彩分别显示企业低、中、高三类环境管理水平,系统定期发布各市企业健康码分析情况,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引导并促进公众参与,从而建立政府、企业、社会齐抓共管的监管体制。
(二)建立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计分制度 建立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计分制度,特别针对工艺落后、许可技术落后、治理设施落后、现场管理不善、在线台账不清、执行报告不到位、台账不清、自行检测不清、排污单位信息公开不到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法人或技术负责人考试不合格等,进行计分管理。支持同步设置加分项。对于计分优良的排污单位,在环评绿色通道、信用等级、巡检强度下降、自行检测频次和类别下降方面进行倾斜;反之管理强度增加。
(三)推动排污许可数字化监管
目前排污许可证信息平台由国家统一开发部署,该平台主要以审批功能为主,建立省级许可证监管平台,可以形成"互联网申请、政务外网审核、互联网公开"的统一部署应用模式及排污许可、监测、证后监管的全过程管理模式。通过监管系统,应用技术核查体系输出的核查结论,梳理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执法流程,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实現“用数据管理”,“用清单执法”。
(四)建立排污单位二维码信息公开机制
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企业必须“自证守法”,有义务说清楚自己排放了什么污染物,排放了多少,排放去了哪里等。排污单位二维码信息公开应用作为创新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模式的技术手段,利用移动终端媒介,展示企业污染来源、企业守法承诺等信息,同时有利于整合排污口基本信息和许可要求、实时在线监测数据以及移动执法检查记录等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一证式”管理。系统应设计手机移动版,通过手机扫描排放口二维码,即可获取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引导社会公众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建成排污许可数据共享服务接口
系统初步建立了数据分发服务机制,建设了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服务接口,包括检测数据服务接口、执行报告数据服务接口、按区域的排污许可数据服务接口等,以依法依规为市县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提供对应的数据共享服务。
四、结语
浙江省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系统是支撑《方案》落实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是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助力,虽然系统建设目前已取得重要阶段性进展,并在服务浙江省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方面取得初步成效,但也尚且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体现有:排污许可证证后监管的技术核查体系还需不断完善,固定污染源数据的整合与共享还不够充分,固定污染源数据挖掘分析有待加强等,今后可以针对这些内容重点开展建设,为全省固定污染源管理提供更全面、更高效、更有力的信息技术支撑。
作者单位:徐继先、陈齐、李伟华、钱狄鑫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曹艳 嘉兴市智慧环保与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