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以信息立法为主要内容、信息安全立法为重点、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设立法为基础、电子商务和知识产权保护法立法为补充,制定了一系列电子政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为美国电子政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借鉴美国的经验,中国应积极营造电子政务发展的法律环境,特别是科学构建中国电子政务立法主体框架,加快电子政府工作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