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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起点和终点
一个女人,用了一个冬天,行走在路上,颠簸在异乡,去看那个不能指名道姓的男人。
异乡的路,难行尚不足惧,吃饭被宰、如厕艰难,才让人苦不堪言。而在闵先生老家耽搁了一个月,更让急于会面的人情路不堪。
张爱玲,名门出身,城市女子,当红作家。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只好和“闵先生”这样的男子搭伴前往目的地。这些地方,他也经过了吧?张爱玲以此安慰自己的心,一边恨不得打道回府,回到出发地上海,一边却在艰难前行,向着目的地温州。
似乎早就预感到了路途的漫长和艰辛,张爱玲出门时打扮成逃难的模样,穿着加厚的棉袍,随身带着被子。当她看到摩登少妇娇怯怯地攀着车门跨上来,“宽博的花呢大衣下面露出纤瘦的脚踝”,让人觉得这不过是去野餐,而不是去逃难。后来的事实证明,这虽不是逃难,却比逃难更不堪。
写到元宵节时闵太太对闵先生说话,张爱玲没了下文。“非写不可”的文字没能继续下去。我们可以从张爱玲的其他小说里找到痕迹,张爱玲到了温州,胡兰成已另有新欢。他总是不缺女人,走到哪里,爱就发展到哪里。
出于好奇,我买来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民国女子》一节就是为张爱玲而作。胡兰成说,“我与爱玲却是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张爱玲也坦言,为他“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很快,曾经的“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化作了镜中花、水中月。
自古女人皆痴心。聪明如张爱玲、落寞如张爱玲,也未能幸免地落入了“痴心女子负心汉”的俗套。而当年他们是多么相契、多么赏惜。他见了她觉得惊艳,为她停妻;她见了他觉得亲近,仍然不改那些一本正经的神态举止。
分手时,张爱玲依然痴心,巴巴地为流亡政客、变心情郎寄上巨额分手费。这是我几年前的认识。如今,我的看法变了——她寄给他巨额稿费,是为了还钱,为了自尊,为了了断,为了诀别。
我读《异乡记》,压抑异常,“使人只感觉到惆怅而没有温情”,如同张爱玲的寻爱之路。
去见一个人,本受激情和温情的驱使,但路上却尽是尴尬和不适。不是张爱玲娇气,而是那道路实在艰难。她已经足够勇敢,我读着就已经心惊胆战,自问为一个人有没有鼓起如此大胆的勇气?
看她《异乡记》中所写的如厕,就如同看《小团圆》里她在美国家里的堕胎,让人揪心地尴尬,而那痛苦甚至早已不值一提。女人就是女人,痴心,艰辛。
“我没办法,看看那木板搭的座子,被尿淋得稀湿的,也没法往上面坐,只能站着。又刚巧碰到经期,冬天的衣服也特别累赘,我把棉袍与衬里的绒线马甲羊毛衫一层层地搂上去,竭力托着,同时手里还拿着别针,棉花,脚踩在摇摇晃晃的两块湿漉漉的砖头上,又怕跌,还得腾出两只手指来勾住亭子上的细篾架子。一汽车的人在那里等着,我又窘,又累,在那茅亭里挣扎了半天,面无人色地走了下来。”短短的文字,无尽的耻辱和尴尬。
宁愿清醒地痛苦,不愿糊涂地快乐。张爱玲的笔触愈是冷静,愈是令人泪下。奔着爱而去,为那一点温情而去,哪怕是飞蛾扑火,那也是“火”。是温暖。而张爱玲却撞上了冰冷,撞掉了尊严,就如同那个冬天,都是冰冷的温度,陌生的感觉。
从此,疼痛的感觉渐渐地淡了,冷的感觉越来越清晰。冷的不仅仅是那个冬天,而是每时每刻,一分一秒,冷到呼吸困难,如同被缚的人,喘不过气来。
痛苦也是痛快,那是生命的层次。经历了苦痛的人,会珍惜、善待、宽容、吸纳。可惜,张爱玲的生命观照始终未达到一定高度,多了刻薄和怨怼,缺少温柔和睿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无论是她自己还是她笔下的男女。只是,面對一个女人的成长史,你我又有什么权利评头论足、指手画脚呢?
去看一个人的路,到底有多远?孟姜女去看丈夫,哭倒了长城,未见丈夫的踪影,惨痛的故事家喻户晓、流传千古。张爱玲去看爱人,不掉一滴眼泪,却满心伤痛,再不相见,在自己心里纠缠了一生。
也许,看一个人的路就是那么漫长,漫长到没有终点,没有相会。也许,看一个人的路越漫长越好,路到了终点,爱也到了终点。
读《异乡记》,张爱玲的散文遗稿。只把她当作女人,把她还原为女人,不戴任何桂冠,不带任何偏见。
《异乡记》内容简短,戛然而止,如她所看到的《红楼梦》一样,未完。
读《小团圆》,张爱玲的半自传体小说,你能看到她的背影,也能看到胡兰成的侧影,他们化身为九莉和邵之雍,演绎薄凉的情感世界。
《小团圆》的小说完整了,但男女主人公终于没有团圆,如同所有的人间悲情。同样不语。
萧红:天真和放纵
她,经历了好几个男人,对他们怀着赤诚,得到的却是背叛和抛弃。
她,一次又一次地到鲁迅家里去,不管不顾许广平的微词(很多影视作品呈现的是许广平喜欢并同情萧红),甚至还一厢情愿地幻想和他葬在一起。因为,她从长者鲁迅那里得到温暖和赏识,从来不关风月和情爱。也许,缺少安全感的她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样的爱才是安全的。
在周末短暂而无边的寂寞里,又一次读到了萧红。为她,心里憋屈却无法表达,自从知道她的芳名后便一直如此。她,那么孩子气,到了让别人难堪、让自己不堪的地步。而这个世界,怎能允许一个成年人保留孩子气呢?
她把诸多矛盾、对立汇于一身,制造了那么多的令人不解和费解,引发了一众男子的好奇心和占有欲,也引来了无数女人的唾沫和口水。
她名声大噪,却横遭那个世故世界的白眼。她才情横溢,却无力和那个复杂的世界博弈。她出生在东北,却最终葬在香港浅水湾。她天真透明,却不懂得为自己寻找光明。
她反抗包办婚姻,却又能和包办的那个对象同居。她爱着萧军,死前却在另一个男人的照顾下。她看不起端木蕻良,却和端木成就了一段感情。她总是深刻相爱,又轻薄离去。她希望在情爱上如鱼得水,却从未在感情里游刃有余。 作为女人,她是幸运的,萧军、端木蕻良、骆宾基,以至鲁迅,众多名人都给过她提点和爱护。作为女人,她又是不幸的,怀孕、生女,是她的肉身无法回避的痛楚和诅咒。
她,怎么能把自己的感情搞得那么混乱?她,怎么能把自己的生活经营得那么惨淡?
“在精神上,把自己永远当作孩子,渴望异性的照拂,身体上却又走得那么远。她曾两次怀着别人的孩子,跟另一个人走到一起。”女人自是女人的知己,你看,今天的女作家试图这样解读她。
“萧红在精神上,永远是一个不通世故的孩子,半生遭遇冷眼。她应付不来这个复杂的人世。她活得太苦,太低了,然而,在文字上却又飞得那么高——与她在感情上有所纠葛的男人,一个个,都不如她。”美好的深处总是藏着忧伤——你看,今天的男读者试图这样看待她。
萧红,一个集赞美与诅咒于一身的现代女作家,一个激烈反抗包办婚姻却又始终无法脱离男人的现代女性。
历史遇到女人该怎么说?女皇武则天成就帝业,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男人俯首帖耳,女人趋之若鹜,忘了她曾经是前任皇帝的女人,忘了她灭掉了前任皇后。至于,她的第二任丈夫李治,先替她灭了自己的王皇后,再试图拿掉她的皇后桂冠,那是另一个话题——历史遇到男人该怎么办?
对女人最宽容的男人,张信哲算一个。听听他的《过火》就知道:“让你疯让你去放纵,以为你有天会感动。怎么忍心怪你犯了错,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唉,怨来怨去都是怨他自己啊。
放纵,是个美妙的字眼,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和幻灭。张信哲《过火》里有个放纵而漂亮的女人,年轻的女作家笛安笔下的东霓也是个漂亮而放纵的女人。
无论是女作家,还是男歌星,都不忍责怪女人放纵犯下的错,而是毫无条件地接受她、信任她、安慰她。这样放纵而可爱的女人在生活中却不多见。也许,萧红算一个?不然,我们为什么会替她憋屈,为她难堪?
中国的女作家萧红,自然让我想起了英国作家毛姆笔下的罗西。在《寻欢作乐》这部小说里,罗西肆意而放纵,但漂亮可爱,她身边的男人都爱她那阳光般的灿烂、月亮似的温柔。
作者借书中人物阿申登先生之口替罗西辩解,认为罗西为人淳朴又善良,天性健康而坦率,“她愿意让别人感到快乐。她愿意去爱……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对这种事从不犹豫不决。这并不是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
同为放纵,如果说罗西的身体和内心是平等的、均衡的,那么萧红的内心和身体就在一种失衡的状态,她的思想超越了肉体。
“这世间哪有错过的人或者做错的事。凡是发生着的就是对的。它们精准无比。”安妮宝贝说。
萧红,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也许是个感觉精准无比的女人,也许是个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对的女人。
打开电视,看电影《萧红》。踏入影院,看电影《黄金时代》。走进书店,买本《呼兰河传》。当我看到小宋佳和汤唯扮演的萧红时,当我读到萧红单纯而热烈的文字时,我觉得自己是错的——萧红根本不用分辨对错——她怎么样都是对的。
舞台上,白色水袖一甩,她牵着这头,他扯着那头。她,他,你说谁是对的?
生活中,双色丝巾一披,一面防着晒,一面保着暖。正面,反面,你说谁是错的?
蒋晓云:遁去和归来
蒋晓云,旅美小说家,停笔30年后重返文坛。曼素恩,美国历史学家,研究18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蒋晓云、曼素恩,来到了我的面前,之前闻所未闻,却也一“读”如故。
说女性,写女性。读蒋晓云,从《桃花井》延至《百年好合》,顺时间之流;读曼素恩,从《张门才女》上溯《缀珍录》,逆时光之流。
《百年好合》里,她们或有妻与妾、原配与外室的矛盾,或有生与养、嫡出与庶出的冲突。但蒋晓云笔下展示的却是众生平等,因为都是为了生、为了活、为了爱、为了情。
有好书陪伴的夜晚,也是我的福气。
《百年好合》写得好,包容了对各色人等的理解以至谅解,从而尽显悲悯情怀。读到尾声时,我又一次放慢了阅读速度。因为,不舍得就此告别。
《百年好合》的序,王安忆以《归去来》为题:蒋晓云这12篇小说,分开来各自成立,集起来又相互关联……犹如套曲,一曲套一曲,曲牌如海。
是啊,《百年好合》是发散的,从这个人到那个人,同时又是互补的,在这一篇里是配角,到另一篇里就化身为主角。
《百年好合》这部可分可合的小说,始于百岁老人金兰熹。蒋晓云开篇先“请”出了金兰熹。100岁是她的真实年龄,瞒丈夫5岁(哈哈,看上去既老套又别致的细节)。百岁人瑞却穿着浅粉红色的香奈儿套装,被金黄色的百合簇拥着。人人羡慕她命好,不知道她的诀窍就是心淡,更不知心狠更在心淡前。
《百年好合》始于明媒正娶的金兰熹,终于无名无分的郭宝珠。郭宝珠因被男主人“收过”——肌肤相亲且育有一女——而为男主人所信任,稳坐“他”家族公司的会计之位,不过,后来“她”也有了疼惜自己的丈夫。
掐头去尾,其实更能打动我的是《百年好合》“中间”那两个女人,一个是被抛弃的外室商淑英,一个是被冷落的原配辛贞燕。商淑英几经磨难,定居美国,靠着自己的努力最终和独生女爱芬团聚。辛贞燕忍辱负重,终老台湾,靠着“二房”还算慷慨的接济终于养大了身世蹊跷的独生子亦嗣。
如果说商淑英是从上海打拼出去的北方佳人,那么辛贞燕就是南方崴着“解放脚”坚韌生存的旧式妇女。《百年好合》的女人应该都算得上中国的“新女性”,辛贞燕却以另类的“封建”令人刮目,她终于也“熬”成了金兰熹那样的百岁人瑞。
一个女人,用了一个冬天,行走在路上,颠簸在异乡,去看那个不能指名道姓的男人。
异乡的路,难行尚不足惧,吃饭被宰、如厕艰难,才让人苦不堪言。而在闵先生老家耽搁了一个月,更让急于会面的人情路不堪。
张爱玲,名门出身,城市女子,当红作家。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只好和“闵先生”这样的男子搭伴前往目的地。这些地方,他也经过了吧?张爱玲以此安慰自己的心,一边恨不得打道回府,回到出发地上海,一边却在艰难前行,向着目的地温州。
似乎早就预感到了路途的漫长和艰辛,张爱玲出门时打扮成逃难的模样,穿着加厚的棉袍,随身带着被子。当她看到摩登少妇娇怯怯地攀着车门跨上来,“宽博的花呢大衣下面露出纤瘦的脚踝”,让人觉得这不过是去野餐,而不是去逃难。后来的事实证明,这虽不是逃难,却比逃难更不堪。
写到元宵节时闵太太对闵先生说话,张爱玲没了下文。“非写不可”的文字没能继续下去。我们可以从张爱玲的其他小说里找到痕迹,张爱玲到了温州,胡兰成已另有新欢。他总是不缺女人,走到哪里,爱就发展到哪里。
出于好奇,我买来了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民国女子》一节就是为张爱玲而作。胡兰成说,“我与爱玲却是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张爱玲也坦言,为他“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很快,曾经的“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化作了镜中花、水中月。
自古女人皆痴心。聪明如张爱玲、落寞如张爱玲,也未能幸免地落入了“痴心女子负心汉”的俗套。而当年他们是多么相契、多么赏惜。他见了她觉得惊艳,为她停妻;她见了他觉得亲近,仍然不改那些一本正经的神态举止。
分手时,张爱玲依然痴心,巴巴地为流亡政客、变心情郎寄上巨额分手费。这是我几年前的认识。如今,我的看法变了——她寄给他巨额稿费,是为了还钱,为了自尊,为了了断,为了诀别。
我读《异乡记》,压抑异常,“使人只感觉到惆怅而没有温情”,如同张爱玲的寻爱之路。
去见一个人,本受激情和温情的驱使,但路上却尽是尴尬和不适。不是张爱玲娇气,而是那道路实在艰难。她已经足够勇敢,我读着就已经心惊胆战,自问为一个人有没有鼓起如此大胆的勇气?
看她《异乡记》中所写的如厕,就如同看《小团圆》里她在美国家里的堕胎,让人揪心地尴尬,而那痛苦甚至早已不值一提。女人就是女人,痴心,艰辛。
“我没办法,看看那木板搭的座子,被尿淋得稀湿的,也没法往上面坐,只能站着。又刚巧碰到经期,冬天的衣服也特别累赘,我把棉袍与衬里的绒线马甲羊毛衫一层层地搂上去,竭力托着,同时手里还拿着别针,棉花,脚踩在摇摇晃晃的两块湿漉漉的砖头上,又怕跌,还得腾出两只手指来勾住亭子上的细篾架子。一汽车的人在那里等着,我又窘,又累,在那茅亭里挣扎了半天,面无人色地走了下来。”短短的文字,无尽的耻辱和尴尬。
宁愿清醒地痛苦,不愿糊涂地快乐。张爱玲的笔触愈是冷静,愈是令人泪下。奔着爱而去,为那一点温情而去,哪怕是飞蛾扑火,那也是“火”。是温暖。而张爱玲却撞上了冰冷,撞掉了尊严,就如同那个冬天,都是冰冷的温度,陌生的感觉。
从此,疼痛的感觉渐渐地淡了,冷的感觉越来越清晰。冷的不仅仅是那个冬天,而是每时每刻,一分一秒,冷到呼吸困难,如同被缚的人,喘不过气来。
痛苦也是痛快,那是生命的层次。经历了苦痛的人,会珍惜、善待、宽容、吸纳。可惜,张爱玲的生命观照始终未达到一定高度,多了刻薄和怨怼,缺少温柔和睿智,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别人,无论是她自己还是她笔下的男女。只是,面對一个女人的成长史,你我又有什么权利评头论足、指手画脚呢?
去看一个人的路,到底有多远?孟姜女去看丈夫,哭倒了长城,未见丈夫的踪影,惨痛的故事家喻户晓、流传千古。张爱玲去看爱人,不掉一滴眼泪,却满心伤痛,再不相见,在自己心里纠缠了一生。
也许,看一个人的路就是那么漫长,漫长到没有终点,没有相会。也许,看一个人的路越漫长越好,路到了终点,爱也到了终点。
读《异乡记》,张爱玲的散文遗稿。只把她当作女人,把她还原为女人,不戴任何桂冠,不带任何偏见。
《异乡记》内容简短,戛然而止,如她所看到的《红楼梦》一样,未完。
读《小团圆》,张爱玲的半自传体小说,你能看到她的背影,也能看到胡兰成的侧影,他们化身为九莉和邵之雍,演绎薄凉的情感世界。
《小团圆》的小说完整了,但男女主人公终于没有团圆,如同所有的人间悲情。同样不语。
萧红:天真和放纵
她,经历了好几个男人,对他们怀着赤诚,得到的却是背叛和抛弃。
她,一次又一次地到鲁迅家里去,不管不顾许广平的微词(很多影视作品呈现的是许广平喜欢并同情萧红),甚至还一厢情愿地幻想和他葬在一起。因为,她从长者鲁迅那里得到温暖和赏识,从来不关风月和情爱。也许,缺少安全感的她已经意识到了什么样的爱才是安全的。
在周末短暂而无边的寂寞里,又一次读到了萧红。为她,心里憋屈却无法表达,自从知道她的芳名后便一直如此。她,那么孩子气,到了让别人难堪、让自己不堪的地步。而这个世界,怎能允许一个成年人保留孩子气呢?
她把诸多矛盾、对立汇于一身,制造了那么多的令人不解和费解,引发了一众男子的好奇心和占有欲,也引来了无数女人的唾沫和口水。
她名声大噪,却横遭那个世故世界的白眼。她才情横溢,却无力和那个复杂的世界博弈。她出生在东北,却最终葬在香港浅水湾。她天真透明,却不懂得为自己寻找光明。
她反抗包办婚姻,却又能和包办的那个对象同居。她爱着萧军,死前却在另一个男人的照顾下。她看不起端木蕻良,却和端木成就了一段感情。她总是深刻相爱,又轻薄离去。她希望在情爱上如鱼得水,却从未在感情里游刃有余。 作为女人,她是幸运的,萧军、端木蕻良、骆宾基,以至鲁迅,众多名人都给过她提点和爱护。作为女人,她又是不幸的,怀孕、生女,是她的肉身无法回避的痛楚和诅咒。
她,怎么能把自己的感情搞得那么混乱?她,怎么能把自己的生活经营得那么惨淡?
“在精神上,把自己永远当作孩子,渴望异性的照拂,身体上却又走得那么远。她曾两次怀着别人的孩子,跟另一个人走到一起。”女人自是女人的知己,你看,今天的女作家试图这样解读她。
“萧红在精神上,永远是一个不通世故的孩子,半生遭遇冷眼。她应付不来这个复杂的人世。她活得太苦,太低了,然而,在文字上却又飞得那么高——与她在感情上有所纠葛的男人,一个个,都不如她。”美好的深处总是藏着忧伤——你看,今天的男读者试图这样看待她。
萧红,一个集赞美与诅咒于一身的现代女作家,一个激烈反抗包办婚姻却又始终无法脱离男人的现代女性。
历史遇到女人该怎么说?女皇武则天成就帝业,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男人俯首帖耳,女人趋之若鹜,忘了她曾经是前任皇帝的女人,忘了她灭掉了前任皇后。至于,她的第二任丈夫李治,先替她灭了自己的王皇后,再试图拿掉她的皇后桂冠,那是另一个话题——历史遇到男人该怎么办?
对女人最宽容的男人,张信哲算一个。听听他的《过火》就知道:“让你疯让你去放纵,以为你有天会感动。怎么忍心怪你犯了错,是我给你自由过了火。”唉,怨来怨去都是怨他自己啊。
放纵,是个美妙的字眼,充满了致命的诱惑和幻灭。张信哲《过火》里有个放纵而漂亮的女人,年轻的女作家笛安笔下的东霓也是个漂亮而放纵的女人。
无论是女作家,还是男歌星,都不忍责怪女人放纵犯下的错,而是毫无条件地接受她、信任她、安慰她。这样放纵而可爱的女人在生活中却不多见。也许,萧红算一个?不然,我们为什么会替她憋屈,为她难堪?
中国的女作家萧红,自然让我想起了英国作家毛姆笔下的罗西。在《寻欢作乐》这部小说里,罗西肆意而放纵,但漂亮可爱,她身边的男人都爱她那阳光般的灿烂、月亮似的温柔。
作者借书中人物阿申登先生之口替罗西辩解,认为罗西为人淳朴又善良,天性健康而坦率,“她愿意让别人感到快乐。她愿意去爱……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对这种事从不犹豫不决。这并不是道德败坏,也不是生性淫荡;这是她的天性。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
同为放纵,如果说罗西的身体和内心是平等的、均衡的,那么萧红的内心和身体就在一种失衡的状态,她的思想超越了肉体。
“这世间哪有错过的人或者做错的事。凡是发生着的就是对的。它们精准无比。”安妮宝贝说。
萧红,是个什么样的女人?也许是个感觉精准无比的女人,也许是个从来不知道什么是对的女人。
打开电视,看电影《萧红》。踏入影院,看电影《黄金时代》。走进书店,买本《呼兰河传》。当我看到小宋佳和汤唯扮演的萧红时,当我读到萧红单纯而热烈的文字时,我觉得自己是错的——萧红根本不用分辨对错——她怎么样都是对的。
舞台上,白色水袖一甩,她牵着这头,他扯着那头。她,他,你说谁是对的?
生活中,双色丝巾一披,一面防着晒,一面保着暖。正面,反面,你说谁是错的?
蒋晓云:遁去和归来
蒋晓云,旅美小说家,停笔30年后重返文坛。曼素恩,美国历史学家,研究18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蒋晓云、曼素恩,来到了我的面前,之前闻所未闻,却也一“读”如故。
说女性,写女性。读蒋晓云,从《桃花井》延至《百年好合》,顺时间之流;读曼素恩,从《张门才女》上溯《缀珍录》,逆时光之流。
《百年好合》里,她们或有妻与妾、原配与外室的矛盾,或有生与养、嫡出与庶出的冲突。但蒋晓云笔下展示的却是众生平等,因为都是为了生、为了活、为了爱、为了情。
有好书陪伴的夜晚,也是我的福气。
《百年好合》写得好,包容了对各色人等的理解以至谅解,从而尽显悲悯情怀。读到尾声时,我又一次放慢了阅读速度。因为,不舍得就此告别。
《百年好合》的序,王安忆以《归去来》为题:蒋晓云这12篇小说,分开来各自成立,集起来又相互关联……犹如套曲,一曲套一曲,曲牌如海。
是啊,《百年好合》是发散的,从这个人到那个人,同时又是互补的,在这一篇里是配角,到另一篇里就化身为主角。
《百年好合》这部可分可合的小说,始于百岁老人金兰熹。蒋晓云开篇先“请”出了金兰熹。100岁是她的真实年龄,瞒丈夫5岁(哈哈,看上去既老套又别致的细节)。百岁人瑞却穿着浅粉红色的香奈儿套装,被金黄色的百合簇拥着。人人羡慕她命好,不知道她的诀窍就是心淡,更不知心狠更在心淡前。
《百年好合》始于明媒正娶的金兰熹,终于无名无分的郭宝珠。郭宝珠因被男主人“收过”——肌肤相亲且育有一女——而为男主人所信任,稳坐“他”家族公司的会计之位,不过,后来“她”也有了疼惜自己的丈夫。
掐头去尾,其实更能打动我的是《百年好合》“中间”那两个女人,一个是被抛弃的外室商淑英,一个是被冷落的原配辛贞燕。商淑英几经磨难,定居美国,靠着自己的努力最终和独生女爱芬团聚。辛贞燕忍辱负重,终老台湾,靠着“二房”还算慷慨的接济终于养大了身世蹊跷的独生子亦嗣。
如果说商淑英是从上海打拼出去的北方佳人,那么辛贞燕就是南方崴着“解放脚”坚韌生存的旧式妇女。《百年好合》的女人应该都算得上中国的“新女性”,辛贞燕却以另类的“封建”令人刮目,她终于也“熬”成了金兰熹那样的百岁人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