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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计税方法一般有从量计征和从价计征两种。从量计征,即以应税资源产品的自然实物量为计税依据定额计征。有单纯从量计征和按质从量计征两种,前者只按应税资源产品的量而不按质计征;后者则按应税资源产品质的差异分等规定不同税额计征。从价计征,即以应税资源产品的自然实物量与单位价格的乘积为计税依据定率计征。也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按比例或差别比例税率计征;另一种是按超额或超率累进税率计征。比较上述计税方法不难看出。在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方面,按质从量计征明显地优于单纯从量计征,在资源条件客观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前者宜于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