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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观念文化是由科学知识、道德、艺术所构成的有机系统,观念文化的作用即科学知识、道德、艺术的作用。科学知识的作用在于为人类实践活动提供合乎规律的知识,从而使人的实践活动获得成功。道德的作用在于通过规范调整方方面面的关系,从而使人在有序的活动中实现目的。而艺术的作用在于使活动主体超越功利性而得到提升。它们的相互联结构成人的实践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观念文化有工具性的一面,即满足活动主体活动的需要。然而观念文化的价值不仅在于其工具价值方面,还在于目的方面,即为人的存在与发展提供内在根据。
关键词:观念文化;科学知识;道德;艺术;价值
中图分类号:G11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2)05000106
文化是歧义最多的概念。只有在同一论域中把握文化,才能在建设文化的过程中形成共识,从而推动文化的发展。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文化的理解,大体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从文化与社会其他要素之间的区别看待文化。有人将之概括为一分法、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等。一分法是以自在自然为参照,把文化看作人化,即把人的活动及其成果都看成文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宏观层面的大文化。二分法是从物质与精神的对立看待文化,在这里,精神就是文化。三分法是从经济、政治、文化作为社会机体的要素看待文化,从而把文化看作是经济、政治的反映。四分法则是在文化的对应关系中,除经济、政治之外,加进了社会建设。其实,除一分法所讲的大文化外,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所涉及的文化都是中观层面的文化,即观念文化。只是由于社会生活越来越丰富,人们对社会机体所包含的要素认识的越益清楚、细致,才有二分、三分、四分之区别。学术界关于文化理解的另一种类型是从文化本身进行划分,凑巧的是,也有一分法、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之别。一分法同上面所提到的一分法的观点一致,即把文化看作人化。二分法则是把文化分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两种类型。三分法把文化分成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四分法则把文化解构为物质、制度、精神、行为等四大要素。实际上,无论怎样划分,文化都有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如果说,宏观层面的文化是指人化的话,那么中观层面的文化则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而宏观层面的文化、中观层面的文化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应用,就构成了微观层面各种各样的文化。不同层面的文化其作用和价值是不同的。本文仅就观念文化的作用和价值谈些看法,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观念文化的作用
在人的活动中,人是以文的方式化着自身的。观念文化作为社会经济、政治、社会建设的反映,在人的活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因为,观念文化作为人类精神生产的产品不仅满足人创造外部世界的需要,而且满足人创造自身的需要。由于观念文化包含科学知识、道德和艺术三大要素,因此可以从每一要素独特的作用看待观念文化的价值。
(一)科学知识的作用
科学知识是反映客观规律的文化,其作用在于:
第一,它为人类的活动提供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使人的活动因合乎规律而成功。应当说明的是,科学知识的价值不仅在于认识方面,而且更在于实践方面。这是因为,人的存在要求对外部世界有一个实在的理解,从而形成一个实在的世界图景,使它成为人可以与之交往的对象。对象的实在性,决定着人的行为的有效性,而行为的有效性,是人实现目的的保证;不如此,人不能生存,也就谈不上发展。人要生存,不仅必须拥有一个真实的外部世界,而且要达到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把握。人们不仅在思想和观念上达到合于对象本质和规律的真理性的认识,从而使自己对对象的认识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而且通过实践活动使自己的意图获得外部现实性的表现。用列宁的话来说,就是:“人给自己构成世界的客观图画,他的活动改变外部现实,消灭它的规定性(=变更它的这些或那些方面),这样,也就去掉了它的假象、外在性和虚无性的特点,使它成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真实的)现实”[1]。第二,科学知识及其物化形态构成人的本质力量。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曾经把科学看作是历史的有力杠杆,是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在改造世界中的作用越益突显。科学及其应用已经成为生产力中相对独立的甚至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现代生产力系统中知识因素与物质因素的有机结合,意味着纯物质的生产力已经不复存在。第三,科学知识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这种支持,一是表现在科学知识本身就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它是人类对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的奥秘进行探索的结果,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的时代精神象征,也是衡量人类智力发展水平的尺度。一般说来,人们把握科学的水平越高,人类精神文明的水平就越高。人类认识及其成果的每一次进步都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手段,无论是认识的手段、科学研究的仪器、设备,还是报刊、影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体都是人类认识及其物化的产品。二是表现在科学知识不仅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而且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科学的证明。这是因为,文明作为人类创造活动的积极成果,是相对于“野蛮”、“愚昧”而言的。正是真理性认识的发展,提高了人的本质力量、人的主体能力和主体地位,改变着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使人们养成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的实践理念,克服非科学的、落后的观点和习惯,促使人们摆脱愚昧、破除迷信,实现价值观念的更新,建立民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三是表现在科学知识有利于推动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政治生活中的家长作风、专制行为是与落后的思维方式分不开的。民主和法制不健全的深层原因虽然是生产力,但其直接原因则是文化力。当今世界范围的高科技革命,要求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这就要求尊重个人,改善人际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概括起来,科学知识的作用就在于培根的那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掌握了科学知识,也就懂得了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行事,就可以实现人的目的。观念文化这方面的作用在当前条件下更加突显。 (二)道德的作用
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其作用就在于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的活动有序。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利益关系。因而,道德的作用就在于满足人们调整利益关系的需要以及以此为基础的道德情感、道德观念方面的需要。这是因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表现,而“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2]这种利益作为道德的直接根源决定着人们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的理解和调整。原始社会的公有制经济必然产生统一的社会利益关系,道德以风俗习惯的形式自发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从属于氏族部落的利益。在阶级社会里,经济关系把人们分成两大对抗的集团,利益从属于阶级的经济地位,从而造成了阶级利益之间、个人利益之间以及阶级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分裂与对立。这里的道德作为统治阶级利益的表现虽然也强调社会整体利益,但这种整体利益不过是以普遍的形式表达的少数剥削者的利益,是“虚幻的”整体利益。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为形成真正的社会整体利益、为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创造了条件,也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奠定了基础。
既然道德是一定经济关系的反映,那就必然随着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而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这意味着,不同的历史阶段会有不同的道德准则。永恒不变的道德及其作用是不存在的。在阶级社会,具有历史性的道德也具有阶级的属性。不同的阶级有着不同的道德思想、道德观念,正像恩格斯指出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3]对立阶级之间的道德原则、道德理想和道德规范往往是相反的。道德的作用也因阶级而异。对一个阶级的积极作用,对于对立的阶级来说,可能就是消极的甚至是负面的作用。反之亦然。当然,阶级社会也有人类共同的道德原则。在社会生活中,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讲究文明礼貌等社会公德,不论在哪个社会,都是人们所需要的,满足人们需要的道德及其规范也就具有保障社会生活有序进行的作用。
(三)艺术的作用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也会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生产。而按美的规律进行生产,就构成了艺术之美。艺术的作用在于以美的方式满足生产的需要以及使人在自己活动及其成果中对自身主体性的确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美作为关系范畴既不是外部事物单方面固有的属性,也不是主体主观随意的情之所至,兴之所发,而是主客体之间一种感受和情感的关系,它意味着人作为文化主体在自己创造的对象世界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因而,美之为美,不仅在于对象的形式,而且在于主体的欣赏,是主体对客体包含的美的特性而进行的以自身为尺度的提炼。也就是说,主体对美的判断一方面必须以客体的形式美为依据,另一方面又必须从主体出发唤醒客体潜在的美。
20世纪初,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哲学家克罗汀在《美学原理》中提出他的美学观点,“直觉即表现”。他说:“美不是物理的事实上,它不属于事物,而属于人的活动,属于心灵的力量。”[4]在他看来,美是心灵的创造,这就否认了美的现实基础,也否认了美对对象的依赖性。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的观点同克罗汀的观点正相对。他认为,“美是物体本身所具有与生俱来的一种东西,一个物体有多美,它就现出多少美”[5]。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关于美的本质的见解,达到了马克思主义以前旧美学观点的最高水平。他不仅坚持了唯物主义立场,批判了唯心主义美学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旧唯物主义把美归结为物体的自然属性的观点,把美建立在人的生活的基础上。他指出,“‘美是生活’:任何事物,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想应当如此地生活,那就是美的。”[6]这表明,他把美和人的社会地位、生活方式联系起来,并且是和“依照我们理解应当如此地生活”,也即和理想的生活联系起来了。但是车尔尼雪夫斯基对生活本身的理解是从生物学的观点出发的,譬如他说:“假使说生活和它的显一是美,那么,很自然的,疾病和它的结果就是丑。”[7]由此看来,他也未能科学地揭示美的本质。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艺术之美是劳动及其积极结果使人产生的愉悦。这意味着,艺术之美的根源就在社会实践的创造之中。美之所以为美,在于它给人带来愉快、喜悦。美的事物之所以能引起愉快、喜悦,是因为它体现了人类最珍贵的特性——实践中的自由创造。在实践创造中,各种劳动产品都打上了人类意志和智慧的烙印。人们从自己的创造物中,直观自身,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和主体地位,欣赏自己力量的外化。这样,艺术品、劳动产品,不仅能够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且使人们在对象中体验到创造的喜悦,因而,艺术之美的价值就在于使活动主体通过象征性地对象化自身的才能,在对象化过程和结果中获得自我欣赏的无限自由感。
艺术之美作为观念文化的一个要素,其作用的特殊性在于,它更突出个体形式。这意味着,不仅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人会有不同的关于美的需要,从而使同一对象对不同的文化主体而言,具有不同的价值,而且同一时代、同一阶级的不同的人之间,在与同一对象的审美价值关系中,所实现的审美价值也不同,鲁迅在谈到《红楼梦》时曾就审美价值的个体差异性指出:“单是命意,就因为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真可谓有多少观众就有多少哈姆雷特。
归纳起来,科学知识、道德、艺术在人的活动中的作用一是使活动有序,即使人的活动合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规律,二是使活动主体得到提升。而这两方面的作用都意味着观念文化对人的活动的不可或缺。
二、观念文化的双重价值
价值是主客体需要与满足需要之间的关系。观念文化作为工具一经被运用,就能够满足活动主体的需要,实现其工具价值。然而文化的价值不仅在于其工具方面,更在于目的方面。
就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而言,由于主体不同,其工具价值的具体内涵也不同。 对政党而言,观念文化是政党的旗帜。作为政治组织,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指导思想、纲领和奋斗目标。正是指导思想、纲领和奋斗目标把参加政党的各个成员联结起来。也正是指导思想、纲领和奋斗目标把不同的政党区别开来。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中国先进文化的倡导者和发展者,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阶段承载着文化、建设着文化、发展着文化,从而经历着历史方位的变化,也经历着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
对国家而言,观念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一般来说,综合国力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这里的文化是指观念文化)。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经济实力是综合国力中的硬件因素,它作为基础决定着政治和文化。政治作为兼具主观与客观两方面因素的强制性力量是经济与文化的中间桥梁,把客观的经济与观念形态的文化联结起来。而文化一方面具有相对独立的形式,另一方面又作为底蕴渗透于经济、政治之中,从而是经济、政治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根据。如果说,以往国际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经济和政治实力的竞争,那么当前的国际竞争更多的则是文化软实力的竞争。这也就是说,文化在综合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越来越重要。
对民族而言,观念文化作为民族的血脉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创造力的源泉。从民族的生命力来看,民族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就在于为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观念文化的作用不仅在于提供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两方面的规律,而且在于为民族和谐提供意义支撑和引导,从而增强民族的生命力。从民族的凝聚力来看,民族共有的观念文化作为精神家园构成民族内部的意义支撑。譬如,中华民族以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国家兴旺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内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形成核心价值观,并激励着每一个成员的社会实践。如果没有一种民族精神,没有民族成员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就没有民族的凝聚力,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就缺乏动力之源。在这里,观念文化具有凝聚人心、统领行动、唤起斗志、催人奋进的巨大作用。这是因为,民族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每一个成员的关心、支持和奉献。加强观念文化建设,可以消除隔阂、加强团结、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加强观念文化建设,可以提高民众个体的素质。从民族的竞争力来看,竞争力是在经济结构、价值观念、文化、制度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创造和维持的,是民族为其自身发展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这些能力的后劲在于文化底蕴。一个不重视文化和没有文化底蕴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而从动态看,民族的发展动力在于观念文化乃至整个文化的创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的文化发展程度代表着该民族的文明程度。
对个人而言,观念文化是每一个人发展的底蕴和标志。这种底蕴和标志的作用表现在:其一,观念文化使人获得社会性本质和丰富的个性。在发生学的意义上,人与自然存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不仅通过自然遗传获得生命,而且通过社会遗传成其为人。社会遗传的途径是学习和教育,其内容即观念文化。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之为人就在于通过学习和教育承接文化;通过交流与内化形成文化、传播文化,从而使人远离动物而成为社会存在物。其二,观念文化使人获得适应社会、立足于社会的能力。社会作为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为了突破自身的有限性而建立的关系体系。但是社会及其关系体系一经形成,就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既成的社会关系作为定势制约着个人的存在和发展,只有首先适应已经形成的社会及其关系,才能在此基础上突破定势实现个人的发展。这就需要文化的认知、支撑、规范、评价和导引功能。离开了观念文化的上述功能,就不可能有个人的存在和发展。其三,观念文化的水平标志着个人的发展程度。既然观念文化赋予个体以能力,那么观念文化水平的高低就标志着个体的发展程度。观念文化水平越高,人也就越能获得发展,越能实现更高个体价值。
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意味着,它作为软实力是人的活动和人的发展不可或缺的。它虽然“软”,但却是实力。一方面,它的主观性与自觉性导致它的非基础性、非强制性;另一方面,它在与经济、科技、政治(军事)和社会建设等其他力量的关联中表现出能动性与渗透性。而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来看,发展文化,增强软实力,也是硬道理。
观念文化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在于它作为工具满足人的活动有序性、提升性——有用性的需要,而且在于它就是人的活动的目的。观念文化的目的价值,是指其作为人的活动目的对人本身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观念文化本身就是价值。这种价值通过静态和动态表现出来。
从静态看,观念文化使人作为自然的另类,或者说,观念文化使人成其为人,是人之为人的一个根据。如前所述,人是以文的方式化着自身从而远离动物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曾经把文化作为人性看作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这样一来,观念文化作为社会产物与人的自然属性、动物的本能构成反比关系。也就是说,人所携带的观念文化丰富了、发展了、繁荣了,人的自然属性就受到包裹了、武装了,而一旦人的自然属性、动物本能张扬了,观念文化就受到摧残。观念文化不仅使人远离动物,而且使人联结起来构成社会。实际上,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是通过观念文化实现的。观念文化是人的本质和本性不可或缺的要素。
从动态看,观念文化使人获得发展,或者说,观念文化是人的发展的底蕴和内在动力。既然人是以文的方式化着自身的,人的发展就离不开文化,特别是观念文化。人的发展的历史离不开观念文化发展的历史。或者说,观念文化的发展展示着人的发展。这是因为,人就是人的活动,人的活动以人的本质力量为根据。而观念文化恰恰是人的本质力量中的重要因素。从人的活动结构看,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区别就在于它是由人、中介、对象三项要素构成的。而中介系统作为观念文化和观念文化的物化形态使人成为主体,使对象成为客体。中介的作用不仅把主体与客体联结起来,而且使人作为主体超越自然与自身的局限,获得发展;使对象作为被人指向的客体被人化、文化,从而发展着。从人的活动过程看,人的活动过程与动物活动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人通过作用于中介而作用于对象的。在这里,不仅人携带着观念文化成为自觉主体,中介凝结着观念文化成为人作用于对象的手段,对象也由于观念文化的选择、指向作用而成为活动的客体。可以说,活动的过程,就是观念文化不断展开的过程。从活动的本质特征看,人的活动的中介性派生出活动的目的性、对象性、社会历史性。中介性所包含的观念文化特质规定着目的性的具体内涵、对象性的实现和社会历史性的展开。 此外,观念文化还在满足人不断增长的需要的同时实现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是人的活动的始因。人与动物的区别也首先通过人的需要表现出来。这样的区别是多方面的,但是最根本的就在于社会性,其底蕴在于文化性。这是因为,人的需要不仅在形式上具有观念文化的外表,而且在内容上具有观念文化的实质。正因为人的需要具有这样的特性,它才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不仅如此,人的需要区别于动物的需要还在于它是被人自觉意识到的。人们正是出于对自己需要的自觉,才去选择活动的目的和方式。离开了观念文化所提供的人对自身及其需要的自我意识,人的活动就陷入盲目性,而这样的活动与动物的活动并无原则的区别。
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的关系与活动过程中工具与目的的关系相同。一方面,二者相互区别,表现在它们各自在活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从而获得各自的规定性不同以及实现价值的条件不同。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处于活动的中介,起着连接主体与客体的桥梁作用,而观念文化的目的价值作为活动追求的目标和结果,则是工具价值的扬弃。但是由于人的活动范围无限广大,各种活动过程相互关联,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的区别又是相对的。此活动过程中的工具价值对于彼过程而言,可能是目的价值;反之亦然。而从活动过程在时间维度的推移来看,前一活动过程中的目的价值,是后一活动过程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又是相互联系的。一定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服务于一定的目的价值,而目的价值作为工具价值的实现又导引着新的工具价值。其实,在与自在自然的相互参照的关系中,作为人化的文化就是人的活动及其结果。在这个意义上,人的活动过程就是观念文化价值从工具走向目的的过程。其结果,则是人通过自身的活动实现人之为人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235.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37.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4.
[4]克罗汀.美学原理[M].朱光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90.
[5][意]列奥纳多·达·芬奇.芬奇论绘画[M].戴勉,译.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79:28.
[6]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242.
[7][俄]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M].周扬,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9.
责任编辑:刘玉邦
摘要:观念文化是由科学知识、道德、艺术所构成的有机系统,观念文化的作用即科学知识、道德、艺术的作用。科学知识的作用在于为人类实践活动提供合乎规律的知识,从而使人的实践活动获得成功。道德的作用在于通过规范调整方方面面的关系,从而使人在有序的活动中实现目的。而艺术的作用在于使活动主体超越功利性而得到提升。它们的相互联结构成人的实践活动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观念文化有工具性的一面,即满足活动主体活动的需要。然而观念文化的价值不仅在于其工具价值方面,还在于目的方面,即为人的存在与发展提供内在根据。
关键词:观念文化;科学知识;道德;艺术;价值
中图分类号:G112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39(2012)05000106
文化是歧义最多的概念。只有在同一论域中把握文化,才能在建设文化的过程中形成共识,从而推动文化的发展。目前我国学术界关于文化的理解,大体可以归纳为两种类型。一种类型是从文化与社会其他要素之间的区别看待文化。有人将之概括为一分法、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等。一分法是以自在自然为参照,把文化看作人化,即把人的活动及其成果都看成文化,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宏观层面的大文化。二分法是从物质与精神的对立看待文化,在这里,精神就是文化。三分法是从经济、政治、文化作为社会机体的要素看待文化,从而把文化看作是经济、政治的反映。四分法则是在文化的对应关系中,除经济、政治之外,加进了社会建设。其实,除一分法所讲的大文化外,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所涉及的文化都是中观层面的文化,即观念文化。只是由于社会生活越来越丰富,人们对社会机体所包含的要素认识的越益清楚、细致,才有二分、三分、四分之区别。学术界关于文化理解的另一种类型是从文化本身进行划分,凑巧的是,也有一分法、二分法、三分法、四分法之别。一分法同上面所提到的一分法的观点一致,即把文化看作人化。二分法则是把文化分为物质文化与精神文化两种类型。三分法把文化分成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四分法则把文化解构为物质、制度、精神、行为等四大要素。实际上,无论怎样划分,文化都有宏观层面、中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如果说,宏观层面的文化是指人化的话,那么中观层面的文化则是指观念形态的文化,而宏观层面的文化、中观层面的文化在社会生活各领域的应用,就构成了微观层面各种各样的文化。不同层面的文化其作用和价值是不同的。本文仅就观念文化的作用和价值谈些看法,以就教于学界同仁。
一、观念文化的作用
在人的活动中,人是以文的方式化着自身的。观念文化作为社会经济、政治、社会建设的反映,在人的活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因为,观念文化作为人类精神生产的产品不仅满足人创造外部世界的需要,而且满足人创造自身的需要。由于观念文化包含科学知识、道德和艺术三大要素,因此可以从每一要素独特的作用看待观念文化的价值。
(一)科学知识的作用
科学知识是反映客观规律的文化,其作用在于:
第一,它为人类的活动提供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知识,使人的活动因合乎规律而成功。应当说明的是,科学知识的价值不仅在于认识方面,而且更在于实践方面。这是因为,人的存在要求对外部世界有一个实在的理解,从而形成一个实在的世界图景,使它成为人可以与之交往的对象。对象的实在性,决定着人的行为的有效性,而行为的有效性,是人实现目的的保证;不如此,人不能生存,也就谈不上发展。人要生存,不仅必须拥有一个真实的外部世界,而且要达到对外部世界的真实把握。人们不仅在思想和观念上达到合于对象本质和规律的真理性的认识,从而使自己对对象的认识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甚多,而且通过实践活动使自己的意图获得外部现实性的表现。用列宁的话来说,就是:“人给自己构成世界的客观图画,他的活动改变外部现实,消灭它的规定性(=变更它的这些或那些方面),这样,也就去掉了它的假象、外在性和虚无性的特点,使它成为自在自为地存在着的(=客观真实的)现实”[1]。第二,科学知识及其物化形态构成人的本质力量。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曾经把科学看作是历史的有力杠杆,是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在改造世界中的作用越益突显。科学及其应用已经成为生产力中相对独立的甚至起决定作用的因素。现代生产力系统中知识因素与物质因素的有机结合,意味着纯物质的生产力已经不复存在。第三,科学知识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这种支持,一是表现在科学知识本身就是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它是人类对自然、社会和人的思维的奥秘进行探索的结果,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的时代精神象征,也是衡量人类智力发展水平的尺度。一般说来,人们把握科学的水平越高,人类精神文明的水平就越高。人类认识及其成果的每一次进步都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了手段,无论是认识的手段、科学研究的仪器、设备,还是报刊、影视、广播等大众传播媒体都是人类认识及其物化的产品。二是表现在科学知识不仅是思想道德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而且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科学的证明。这是因为,文明作为人类创造活动的积极成果,是相对于“野蛮”、“愚昧”而言的。正是真理性认识的发展,提高了人的本质力量、人的主体能力和主体地位,改变着人和自然、人和社会、人与自身的关系,使人们养成尊重科学、尊重规律的实践理念,克服非科学的、落后的观点和习惯,促使人们摆脱愚昧、破除迷信,实现价值观念的更新,建立民主、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三是表现在科学知识有利于推动政治民主化的进程。政治生活中的家长作风、专制行为是与落后的思维方式分不开的。民主和法制不健全的深层原因虽然是生产力,但其直接原因则是文化力。当今世界范围的高科技革命,要求充分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这就要求尊重个人,改善人际关系,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
概括起来,科学知识的作用就在于培根的那句名言:知识就是力量。掌握了科学知识,也就懂得了客观规律;按照客观规律行事,就可以实现人的目的。观念文化这方面的作用在当前条件下更加突显。 (二)道德的作用
道德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其作用就在于通过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的活动有序。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说到底,就是利益关系。因而,道德的作用就在于满足人们调整利益关系的需要以及以此为基础的道德情感、道德观念方面的需要。这是因为,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经济关系的表现,而“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的。”[2]这种利益作为道德的直接根源决定着人们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关系的理解和调整。原始社会的公有制经济必然产生统一的社会利益关系,道德以风俗习惯的形式自发地维护社会整体利益,个人利益从属于氏族部落的利益。在阶级社会里,经济关系把人们分成两大对抗的集团,利益从属于阶级的经济地位,从而造成了阶级利益之间、个人利益之间以及阶级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分裂与对立。这里的道德作为统治阶级利益的表现虽然也强调社会整体利益,但这种整体利益不过是以普遍的形式表达的少数剥削者的利益,是“虚幻的”整体利益。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为形成真正的社会整体利益、为整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统一创造了条件,也为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奠定了基础。
既然道德是一定经济关系的反映,那就必然随着经济关系的发展变化而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这意味着,不同的历史阶段会有不同的道德准则。永恒不变的道德及其作用是不存在的。在阶级社会,具有历史性的道德也具有阶级的属性。不同的阶级有着不同的道德思想、道德观念,正像恩格斯指出的:“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获得自己的伦理观念。”[3]对立阶级之间的道德原则、道德理想和道德规范往往是相反的。道德的作用也因阶级而异。对一个阶级的积极作用,对于对立的阶级来说,可能就是消极的甚至是负面的作用。反之亦然。当然,阶级社会也有人类共同的道德原则。在社会生活中,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卫生、讲究文明礼貌等社会公德,不论在哪个社会,都是人们所需要的,满足人们需要的道德及其规范也就具有保障社会生活有序进行的作用。
(三)艺术的作用
马克思曾经指出,人们也会按照美的规律进行生产。而按美的规律进行生产,就构成了艺术之美。艺术的作用在于以美的方式满足生产的需要以及使人在自己活动及其成果中对自身主体性的确证。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美作为关系范畴既不是外部事物单方面固有的属性,也不是主体主观随意的情之所至,兴之所发,而是主客体之间一种感受和情感的关系,它意味着人作为文化主体在自己创造的对象世界中得到精神上的满足。因而,美之为美,不仅在于对象的形式,而且在于主体的欣赏,是主体对客体包含的美的特性而进行的以自身为尺度的提炼。也就是说,主体对美的判断一方面必须以客体的形式美为依据,另一方面又必须从主体出发唤醒客体潜在的美。
20世纪初,意大利新黑格尔主义哲学家克罗汀在《美学原理》中提出他的美学观点,“直觉即表现”。他说:“美不是物理的事实上,它不属于事物,而属于人的活动,属于心灵的力量。”[4]在他看来,美是心灵的创造,这就否认了美的现实基础,也否认了美对对象的依赖性。文艺复兴时期的达芬奇的观点同克罗汀的观点正相对。他认为,“美是物体本身所具有与生俱来的一种东西,一个物体有多美,它就现出多少美”[5]。俄国革命民主主义者车尔尼雪夫斯基关于美的本质的见解,达到了马克思主义以前旧美学观点的最高水平。他不仅坚持了唯物主义立场,批判了唯心主义美学观,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旧唯物主义把美归结为物体的自然属性的观点,把美建立在人的生活的基础上。他指出,“‘美是生活’:任何事物,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想应当如此地生活,那就是美的。”[6]这表明,他把美和人的社会地位、生活方式联系起来,并且是和“依照我们理解应当如此地生活”,也即和理想的生活联系起来了。但是车尔尼雪夫斯基对生活本身的理解是从生物学的观点出发的,譬如他说:“假使说生活和它的显一是美,那么,很自然的,疾病和它的结果就是丑。”[7]由此看来,他也未能科学地揭示美的本质。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艺术之美是劳动及其积极结果使人产生的愉悦。这意味着,艺术之美的根源就在社会实践的创造之中。美之所以为美,在于它给人带来愉快、喜悦。美的事物之所以能引起愉快、喜悦,是因为它体现了人类最珍贵的特性——实践中的自由创造。在实践创造中,各种劳动产品都打上了人类意志和智慧的烙印。人们从自己的创造物中,直观自身,确证自己的本质力量和主体地位,欣赏自己力量的外化。这样,艺术品、劳动产品,不仅能够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且使人们在对象中体验到创造的喜悦,因而,艺术之美的价值就在于使活动主体通过象征性地对象化自身的才能,在对象化过程和结果中获得自我欣赏的无限自由感。
艺术之美作为观念文化的一个要素,其作用的特殊性在于,它更突出个体形式。这意味着,不仅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人会有不同的关于美的需要,从而使同一对象对不同的文化主体而言,具有不同的价值,而且同一时代、同一阶级的不同的人之间,在与同一对象的审美价值关系中,所实现的审美价值也不同,鲁迅在谈到《红楼梦》时曾就审美价值的个体差异性指出:“单是命意,就因为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真可谓有多少观众就有多少哈姆雷特。
归纳起来,科学知识、道德、艺术在人的活动中的作用一是使活动有序,即使人的活动合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规律,二是使活动主体得到提升。而这两方面的作用都意味着观念文化对人的活动的不可或缺。
二、观念文化的双重价值
价值是主客体需要与满足需要之间的关系。观念文化作为工具一经被运用,就能够满足活动主体的需要,实现其工具价值。然而文化的价值不仅在于其工具方面,更在于目的方面。
就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而言,由于主体不同,其工具价值的具体内涵也不同。 对政党而言,观念文化是政党的旗帜。作为政治组织,任何一个政党都有自己的指导思想、纲领和奋斗目标。正是指导思想、纲领和奋斗目标把参加政党的各个成员联结起来。也正是指导思想、纲领和奋斗目标把不同的政党区别开来。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和弘扬者、中国先进文化的倡导者和发展者,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各个历史阶段承载着文化、建设着文化、发展着文化,从而经历着历史方位的变化,也经历着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历程。
对国家而言,观念文化是综合国力的重要构成要素。一般来说,综合国力是由经济、政治、文化等要素构成的有机系统(这里的文化是指观念文化)。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经济实力是综合国力中的硬件因素,它作为基础决定着政治和文化。政治作为兼具主观与客观两方面因素的强制性力量是经济与文化的中间桥梁,把客观的经济与观念形态的文化联结起来。而文化一方面具有相对独立的形式,另一方面又作为底蕴渗透于经济、政治之中,从而是经济、政治可持续发展的内在根据。如果说,以往国际之间的竞争更多的是经济和政治实力的竞争,那么当前的国际竞争更多的则是文化软实力的竞争。这也就是说,文化在综合国力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显、越来越重要。
对民族而言,观念文化作为民族的血脉是民族生命力、凝聚力、创造力的源泉。从民族的生命力来看,民族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就在于为人的发展提供更好的条件。观念文化的作用不仅在于提供民族内部和民族之间两方面的规律,而且在于为民族和谐提供意义支撑和引导,从而增强民族的生命力。从民族的凝聚力来看,民族共有的观念文化作为精神家园构成民族内部的意义支撑。譬如,中华民族以自力更生、自强不息、国家兴旺等为基本内容的思想,内化为中华民族精神的核心,形成核心价值观,并激励着每一个成员的社会实践。如果没有一种民族精神,没有民族成员认可的核心价值观,就没有民族的凝聚力,民族的可持续发展就缺乏动力之源。在这里,观念文化具有凝聚人心、统领行动、唤起斗志、催人奋进的巨大作用。这是因为,民族的建设和发展离不开每一个成员的关心、支持和奉献。加强观念文化建设,可以消除隔阂、加强团结、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加强观念文化建设,可以提高民众个体的素质。从民族的竞争力来看,竞争力是在经济结构、价值观念、文化、制度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下创造和维持的,是民族为其自身发展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的能力。这些能力的后劲在于文化底蕴。一个不重视文化和没有文化底蕴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而从动态看,民族的发展动力在于观念文化乃至整个文化的创新。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民族的文化发展程度代表着该民族的文明程度。
对个人而言,观念文化是每一个人发展的底蕴和标志。这种底蕴和标志的作用表现在:其一,观念文化使人获得社会性本质和丰富的个性。在发生学的意义上,人与自然存在物的区别就在于,人不仅通过自然遗传获得生命,而且通过社会遗传成其为人。社会遗传的途径是学习和教育,其内容即观念文化。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人之为人就在于通过学习和教育承接文化;通过交流与内化形成文化、传播文化,从而使人远离动物而成为社会存在物。其二,观念文化使人获得适应社会、立足于社会的能力。社会作为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为了突破自身的有限性而建立的关系体系。但是社会及其关系体系一经形成,就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既成的社会关系作为定势制约着个人的存在和发展,只有首先适应已经形成的社会及其关系,才能在此基础上突破定势实现个人的发展。这就需要文化的认知、支撑、规范、评价和导引功能。离开了观念文化的上述功能,就不可能有个人的存在和发展。其三,观念文化的水平标志着个人的发展程度。既然观念文化赋予个体以能力,那么观念文化水平的高低就标志着个体的发展程度。观念文化水平越高,人也就越能获得发展,越能实现更高个体价值。
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意味着,它作为软实力是人的活动和人的发展不可或缺的。它虽然“软”,但却是实力。一方面,它的主观性与自觉性导致它的非基础性、非强制性;另一方面,它在与经济、科技、政治(军事)和社会建设等其他力量的关联中表现出能动性与渗透性。而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来看,发展文化,增强软实力,也是硬道理。
观念文化的存在和发展不仅在于它作为工具满足人的活动有序性、提升性——有用性的需要,而且在于它就是人的活动的目的。观念文化的目的价值,是指其作为人的活动目的对人本身的意义。在这个意义上,观念文化本身就是价值。这种价值通过静态和动态表现出来。
从静态看,观念文化使人作为自然的另类,或者说,观念文化使人成其为人,是人之为人的一个根据。如前所述,人是以文的方式化着自身从而远离动物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曾经把文化作为人性看作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这样一来,观念文化作为社会产物与人的自然属性、动物的本能构成反比关系。也就是说,人所携带的观念文化丰富了、发展了、繁荣了,人的自然属性就受到包裹了、武装了,而一旦人的自然属性、动物本能张扬了,观念文化就受到摧残。观念文化不仅使人远离动物,而且使人联结起来构成社会。实际上,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是通过观念文化实现的。观念文化是人的本质和本性不可或缺的要素。
从动态看,观念文化使人获得发展,或者说,观念文化是人的发展的底蕴和内在动力。既然人是以文的方式化着自身的,人的发展就离不开文化,特别是观念文化。人的发展的历史离不开观念文化发展的历史。或者说,观念文化的发展展示着人的发展。这是因为,人就是人的活动,人的活动以人的本质力量为根据。而观念文化恰恰是人的本质力量中的重要因素。从人的活动结构看,人的活动与动物活动的区别就在于它是由人、中介、对象三项要素构成的。而中介系统作为观念文化和观念文化的物化形态使人成为主体,使对象成为客体。中介的作用不仅把主体与客体联结起来,而且使人作为主体超越自然与自身的局限,获得发展;使对象作为被人指向的客体被人化、文化,从而发展着。从人的活动过程看,人的活动过程与动物活动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人通过作用于中介而作用于对象的。在这里,不仅人携带着观念文化成为自觉主体,中介凝结着观念文化成为人作用于对象的手段,对象也由于观念文化的选择、指向作用而成为活动的客体。可以说,活动的过程,就是观念文化不断展开的过程。从活动的本质特征看,人的活动的中介性派生出活动的目的性、对象性、社会历史性。中介性所包含的观念文化特质规定着目的性的具体内涵、对象性的实现和社会历史性的展开。 此外,观念文化还在满足人不断增长的需要的同时实现人的价值,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需要是人的活动的始因。人与动物的区别也首先通过人的需要表现出来。这样的区别是多方面的,但是最根本的就在于社会性,其底蕴在于文化性。这是因为,人的需要不仅在形式上具有观念文化的外表,而且在内容上具有观念文化的实质。正因为人的需要具有这样的特性,它才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不仅如此,人的需要区别于动物的需要还在于它是被人自觉意识到的。人们正是出于对自己需要的自觉,才去选择活动的目的和方式。离开了观念文化所提供的人对自身及其需要的自我意识,人的活动就陷入盲目性,而这样的活动与动物的活动并无原则的区别。
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和目的价值的关系与活动过程中工具与目的的关系相同。一方面,二者相互区别,表现在它们各自在活动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从而获得各自的规定性不同以及实现价值的条件不同。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处于活动的中介,起着连接主体与客体的桥梁作用,而观念文化的目的价值作为活动追求的目标和结果,则是工具价值的扬弃。但是由于人的活动范围无限广大,各种活动过程相互关联,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的区别又是相对的。此活动过程中的工具价值对于彼过程而言,可能是目的价值;反之亦然。而从活动过程在时间维度的推移来看,前一活动过程中的目的价值,是后一活动过程的工具价值。另一方面,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与目的价值又是相互联系的。一定观念文化的工具价值服务于一定的目的价值,而目的价值作为工具价值的实现又导引着新的工具价值。其实,在与自在自然的相互参照的关系中,作为人化的文化就是人的活动及其结果。在这个意义上,人的活动过程就是观念文化价值从工具走向目的的过程。其结果,则是人通过自身的活动实现人之为人的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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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37.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4.
[4]克罗汀.美学原理[M].朱光潜,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90.
[5][意]列奥纳多·达·芬奇.芬奇论绘画[M].戴勉,译.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79:28.
[6]北京大学哲学系美学教研室.西方美学家论美和美感[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242.
[7][俄]车尔尼雪夫斯基.生活与美学[M].周扬,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9.
责任编辑:刘玉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