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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多元的环境污染责任风险赔偿救助机制的必要性(一)重大污染赔偿责任风险凸显赔偿救助制度漏洞目前我国的环境问题愈显突出,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1200亿元人民币,约占每年GDP的7%左右,接近这几年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1]。2004年沱江突发特大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2.19亿元人民币,而作为事故责任人的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仅有20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能力^[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