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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不起诉范围可能造成起诉法定与起诉便宜二者原则与例外关系的反转。扩大不起诉与刑事诉讼深化改革间的悖论主要体现在检警关系和庭审改革上。不起诉本身的不正义表现为起诉权偏离"求刑权",转为"裁判权"的倾向,不起诉同时还存在裁量权困境及认同感危机的实践难题。为此应严格限制不起诉的范围,加强司法监督以合理构建不起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