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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建筑业自推行项目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初步形成了以施工总承包为龙头、以专业施工企业为骨干、以劳务作业为信托的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但是,这种结构形式并没有起到预期的理想效果。除少部分专业程度较高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专业分包企业完成外,大部分具体的施工任务还是由建筑总承包企业组织劳务队和自有机械设备、自供材料来完成。劳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低,素质参差不齐,总承包商投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来管理劳务队,管理被牵制,管理水平无法提高。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外建筑投资商和承包商进入,以及政策法律、法规逐渐国际化,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