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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速裁程序改革试点作为我国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在实践中受到多方关注,但刑事速裁程序坚持开庭审理方式,却往往与该程序的制度初衷相悖。我国未来的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可以考虑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对简单轻微案件实行不开庭审理的通行做法,在破解当前刑事速裁程序存在的问题、扩大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范围、赋予被告人程序选择权的同时,完善诉辩协商机制、量刑规范化、司法责任制等配套措施,以保障办案效率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