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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在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我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成功开辟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道路和社会主义事业发展道路。实践证明,只有坚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坚持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才能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下面,我从当前的农村经济形势对三农问题作一探讨和分析。
一、关于“三农”核心问题
“三农”归根结底的核心是农民权利问题,而不仅仅是农民增收致富问题。真正让农民感觉艰苦、劳累,不是农业生产的强度、难度,不是农村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而是农民感觉到缺少城市居民应有的权利。城市居民有国家财政提供的各种相对优厚的保障,不仅没有农民各种不合理的筹资、摊派,而且比农民更有能力应对子女上不起学、医疗治病难、最低生活保障、老有所养等问题。农民只是因为生活在农村,所以没有机会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收入虽然增加,但仍然很艰苦。由此可见,“三农”归根到底的核心是农民权利问题。
要维护农民的权利,必须改变城乡二元体制,解决农民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问题。
二、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必须采用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近几年来,各地区党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投入办学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建立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县、乡财政的财力受到消弱,完全由县或乡镇府承担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已不太可能。九年制基础教育关乎国民基本素质的培养,不能依靠向农民收费来解决经费保障问题,而应由国家财政提供经费。在当前县、乡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尤为重要。可以按照各级政府的财力状况,决定中央供应30%、省供应30%、城市供应20%、县供应20%,或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级次政府的财力状况,分别核定负担比例,确保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供应。制定和倡导农村社会办学的优惠政策,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承办农村基础教育,减轻政府财政的资金供应压力。转变乡镇职能,简并乡镇事权。要按照“市场能解决的、政府不干预,民间能负担的、政府不包办”的原则,明晰乡镇政府事权,从过去管农民、服务上级转到服务农民上来。对乡镇机构设置进行简并和兼职,只有少设机构,多设兼职,才能简并机构,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农民负担反弹问题。
三、关于农民合作医疗问题
主要是农民“看病难、医药贵”的问题。在全国各地区农村中,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设施差,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数量少、质量差、不配套、用不好,一般来说,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总额不足50万元,相当于城区街道定点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总额的20%;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医技人员力量弱,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力量特别弱,医疗环境差,工资福利待遇低,招不到大学本科学历的高才生,留不住人才;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就诊率低,按照半径5公里覆盖进行推算,城区街道定点医疗机构覆盖4万城市人口,覆盖面为5%,乡镇卫生院覆盖40万农业人口,覆盖面100%,但城市人口在城市街道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率达3.6%,农业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率只有1.2%,这就说明城市街道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城市人口数量,只占乡镇卫生院覆盖农业人口数量的10%,而就诊率是乡镇卫生院就诊率的2倍;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补贴不合理。多年来的一些地区政府财政对乡镇卫生院欠账太多,区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实行人头定额补助虽有增长,主要用于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上,基本建设、设备投资、人才培训等专项资金投入却很少。由于财政补贴结构的偏差,基层卫生服务环境得不到改善,有的卫生院职工没有住房、没有房改、没有能力配备住房公积金,有的职工仍居住在20世纪50年代建造的土墙危房,甚至有80%的卫生院不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
四、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的对策和策略
1.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多年来,实践证明,促进各地区财政经济发展的中心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县市级与乡镇级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乡镇与村级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为了推进农村深入改革、农村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目标任务,规定了重大原则,加强了党对农村领导,加强了农村改革发展制度建设,提出了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措施。《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体现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八亿农民的共同心愿,是新形势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2.大力开展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主要是指大力开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3.加快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主要是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
4.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调动农民生产劳动积极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全会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意味着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留下了更大的探索空间。
一、关于“三农”核心问题
“三农”归根结底的核心是农民权利问题,而不仅仅是农民增收致富问题。真正让农民感觉艰苦、劳累,不是农业生产的强度、难度,不是农村的自然地理环境、条件,而是农民感觉到缺少城市居民应有的权利。城市居民有国家财政提供的各种相对优厚的保障,不仅没有农民各种不合理的筹资、摊派,而且比农民更有能力应对子女上不起学、医疗治病难、最低生活保障、老有所养等问题。农民只是因为生活在农村,所以没有机会享受公共财政的阳光,收入虽然增加,但仍然很艰苦。由此可见,“三农”归根到底的核心是农民权利问题。
要维护农民的权利,必须改变城乡二元体制,解决农民享受城市居民的各种社会保障问题。
二、关于农村义务教育问题
农村义务教育必须采用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近几年来,各地区党委、政府都在深入开展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政府投入办学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建立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县、乡财政的财力受到消弱,完全由县或乡镇府承担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已不太可能。九年制基础教育关乎国民基本素质的培养,不能依靠向农民收费来解决经费保障问题,而应由国家财政提供经费。在当前县、乡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建立中央与地方共同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尤为重要。可以按照各级政府的财力状况,决定中央供应30%、省供应30%、城市供应20%、县供应20%,或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级次政府的财力状况,分别核定负担比例,确保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的经费供应。制定和倡导农村社会办学的优惠政策,吸引各种社会资金承办农村基础教育,减轻政府财政的资金供应压力。转变乡镇职能,简并乡镇事权。要按照“市场能解决的、政府不干预,民间能负担的、政府不包办”的原则,明晰乡镇政府事权,从过去管农民、服务上级转到服务农民上来。对乡镇机构设置进行简并和兼职,只有少设机构,多设兼职,才能简并机构,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农民负担反弹问题。
三、关于农民合作医疗问题
主要是农民“看病难、医药贵”的问题。在全国各地区农村中,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设施差,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设备数量少、质量差、不配套、用不好,一般来说,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总额不足50万元,相当于城区街道定点医疗机构固定资产总额的20%;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医技人员力量弱,特别是乡镇卫生院医技人员力量特别弱,医疗环境差,工资福利待遇低,招不到大学本科学历的高才生,留不住人才;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就诊率低,按照半径5公里覆盖进行推算,城区街道定点医疗机构覆盖4万城市人口,覆盖面为5%,乡镇卫生院覆盖40万农业人口,覆盖面100%,但城市人口在城市街道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率达3.6%,农业人口在乡镇卫生院就诊率只有1.2%,这就说明城市街道定点医疗机构覆盖城市人口数量,只占乡镇卫生院覆盖农业人口数量的10%,而就诊率是乡镇卫生院就诊率的2倍;大多数农村合作医疗补贴不合理。多年来的一些地区政府财政对乡镇卫生院欠账太多,区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实行人头定额补助虽有增长,主要用于离退休和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上,基本建设、设备投资、人才培训等专项资金投入却很少。由于财政补贴结构的偏差,基层卫生服务环境得不到改善,有的卫生院职工没有住房、没有房改、没有能力配备住房公积金,有的职工仍居住在20世纪50年代建造的土墙危房,甚至有80%的卫生院不能保证工资正常发放。
四、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问题的对策和策略
1.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多年来,实践证明,促进各地区财政经济发展的中心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县市级与乡镇级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乡镇与村级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为了推进农村深入改革、农村健康发展,中共中央召开了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指导思想,确定了目标任务,规定了重大原则,加强了党对农村领导,加强了农村改革发展制度建设,提出了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措施。《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实践经验,体现了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适应当前农村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八亿农民的共同心愿,是新形势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
2.大力开展农业现代化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主要是指大力开展农业现代化建设,必须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加快转变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健全农业产业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要明确目标、制定规划、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关系全局、影响长远的大事。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扩大农业对外开放。要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全程监控,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杜绝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
3.加快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主要是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进一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要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大力办好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强化农村社会管理。
4.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调动农民生产劳动积极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改革最重要的制度性成果,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全会提出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意味着不仅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还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留下了更大的探索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