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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警务培训的制度化、常态化,警务培训课程建设也提上了议事日程,在警务培训课程建设和发展的过程中,如何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不断促进培训课程建设的发展,本文从人文建设、信息建设和实践发展三个方面加以探讨和研究。
【关键词】警务培训课程建设评价标准探讨研究
警务培训课程,是指公安、司法类院校或各级教育训练基地,为组织实施在职干警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战术训练,而根据教育训练任务、时间和自身的软、硬件条件,开设的全部课程。警务培训课程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和培训任务的不同,可划分为单一警种的专业培训课程、共同科目培训课程和多警种共同科目培训课程,以及某一单项知识、技能和战术科目课程。警务培训课程建设,是指与某专业课程或共同科目课程或某单向知识、技能、战术课程的授课水平相关的各种条件的建设,包括教师队伍、教材、教具、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场地等。警务培训课程建设评价,是对警务培训课程的诸方面的发展水平所进行的评估判断。全面、经常地开展课程建设评价,是公安机关大教育、大培训的基本工作,旨在利用评价的诊断和激励作用,有效促进警务培训课程的发展,以便为教学质量的稳定提高提供坚实的客观物质基础。任何忽视和排斥警务培训课程建设的作法都是短视的。缺少课程建设评价的培训教学质量评价是不完整的,是不可信的。总之,开展培训课程建设评价有利于推动警务培训课程建设和培训教学改革工作,有利于促进培训教学管理科学化,有利于把竞争机制引进培训教学的全过程,最终归结为培训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警务培训课程建设评价一般包括五个方面,即师资水平:主要反映在培训教学的潜在能力和授课水平上;设施水平:主要体现在教室、场地、器材、装备的数质量、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料的利用情况;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制度的健全程度和执行情况,以及教官进行教学、科研的组织工作等;授课水平:主要表现在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最后是受训对象的学习质量。
在“大教育、大培训”的教育训练环境下,警务培训课程建设评价要根据“轮训轮值、训战一体”的总要求,根据现代警务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人的问题、信息的问题和实践的问题。
1 以人为本,注重警务培训教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本”与“末”是一对关系范畴,“本”只有在探讨一对关系形态中才有意义,“本”是指在一对关系中具有决定事物本质和发展方向的方面,是决定事物价值的主要标准。在警务培训课程建设中,尽管涉及诸多方面,但教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情况,对教学质量的影响更具决定意义。根据教育要素的通常划分,大致可划分为物要素和人要素,在警务培训课程建设中,要坚持人优先、人为主的原则。而在人要素中,教官作为外因而发挥着积极的主导作用。目前,在公安教育体系中,教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公安各类院校任职的专职教官,一般文凭较高,但实战经验较少;另一类是在教育训练基地任教的兼职教官,一般文凭较低,但实战经验较为丰富。
“轮训轮值、训战一体”的大教育背景下,在考评教官的素质时,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有文凭,但不惟文凭,重在能力,要充分重视经历的巨大资源,承认经历与能力的内在联系。一个人没有文凭,但很有能力,这样的事比较普遍,古今中外的实例也很多。这些实例中的典型人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大量的亲身实践,在实践中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是他们的老师,实践的现场是他们的课堂,每一次具体的操作、操练都是一部教材。而文凭仅是学历的证明,它表明一个人在学习经历上,在某个专业领域的知识能力的积累上所达到的程度。一般本科以下的文凭,大多属于知识积累记录,硕士以上文凭表明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但是,我们从事的是培训工作,作为一名优秀的,至少是称职的警务培训教官,除了必不可少的警务知识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培训教学的素质,也就是教学的基本功、教学能力等,如教学语言的运用能力、教学组织与管理能力。这些素质绝不是一纸文凭所能够代替的,也不是哪一级机关、哪一所学校、哪一所基地能够培养出来的,而只能从培训教学的实践中来。盲目地夸大文凭的作用,或有意贬低文凭的价值都是不可取的,要承认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在重文凭的同时,也要重经历。这就要求我们,要促进警务培训的专、兼职教官共同发展,在发展中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要多给专职教官下基层挂职锻炼的机会,使他们能有更多的时间向实践学,在实践中不断成长。相反,要多给兼职教官学习、深造的机会,使他们能有更多的机会接触理论前沿的东西,不断地丰富自身的理论素养,提高理论水平。
在考评教官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时,要坚持培训教学与科研的统一,鼓励在培训教学中从事科研,鼓励科研为培训教学服务。从警务培训教学的实际情况来看,现代警务的发展,使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手段都在急速地发生变化,离开了科研,培训教学就无法与时俱进,向前发展。这里的关键在于把握正确的科研方向,正确处理培训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坚持以科研促培训教学发展的路子,离开了培训的科研至少不是培训教学的主要任务。
2 科技为重,全面发展现代警务培训手段
现代警务培训教学,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考察,有两大特征:一是它的信息特征。大量的培训教学内容以信息的形式传导到受训对象身上,内容就是信息,是经过选择的信息,培训教学的过程是信息的传递过程。另一大特征就是实践。各种实验操作、实战训练和各种演练都是实践。受训对象在一定的条件、背景下,以一定的身份,通过肢体或大脑的运动,与外界进行着作用和反作用。这两种特征,决定了我们在培训教学中对信息源和训练器材的依赖性。根据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警务训练的发展情况看,发展网络,广开信息源,实行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势在必行;开展模拟训练、网上演练也是重要的方面。
3 实践第一,积极改进理论类课程培训模式
一门课程,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有哪些实践环节,理论与实践又是以哪种方式相结合的,这构成了一门课程培训教学模式的主要方面。而培训教学模式与受训对象的认识水平、能力生成的规律是否一致,从总体上决定着最终的培训教学效果,警务培训课程评价要将培训课程教学模式问题纳入视野,促进这方面的改革与发展。
就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式而言,当前的主要问题是重理论、轻实践,理论与实践脱节,讲了一堆的理论,只轻描淡写地搞一点实践。是不是可以探讨问题牵引式培训教学模式。即首先从实际应用问题入手,带着解决问题的责任去学习掌握理论,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接触原理、原则和方法。
【关键词】警务培训课程建设评价标准探讨研究
警务培训课程,是指公安、司法类院校或各级教育训练基地,为组织实施在职干警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战术训练,而根据教育训练任务、时间和自身的软、硬件条件,开设的全部课程。警务培训课程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和培训任务的不同,可划分为单一警种的专业培训课程、共同科目培训课程和多警种共同科目培训课程,以及某一单项知识、技能和战术科目课程。警务培训课程建设,是指与某专业课程或共同科目课程或某单向知识、技能、战术课程的授课水平相关的各种条件的建设,包括教师队伍、教材、教具、教学大纲、教学方法、教学场地等。警务培训课程建设评价,是对警务培训课程的诸方面的发展水平所进行的评估判断。全面、经常地开展课程建设评价,是公安机关大教育、大培训的基本工作,旨在利用评价的诊断和激励作用,有效促进警务培训课程的发展,以便为教学质量的稳定提高提供坚实的客观物质基础。任何忽视和排斥警务培训课程建设的作法都是短视的。缺少课程建设评价的培训教学质量评价是不完整的,是不可信的。总之,开展培训课程建设评价有利于推动警务培训课程建设和培训教学改革工作,有利于促进培训教学管理科学化,有利于把竞争机制引进培训教学的全过程,最终归结为培训教学质量的稳步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警务培训课程建设评价一般包括五个方面,即师资水平:主要反映在培训教学的潜在能力和授课水平上;设施水平:主要体现在教室、场地、器材、装备的数质量、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料的利用情况;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教学文件和教学管理制度的健全程度和执行情况,以及教官进行教学、科研的组织工作等;授课水平:主要表现在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方面;最后是受训对象的学习质量。
在“大教育、大培训”的教育训练环境下,警务培训课程建设评价要根据“轮训轮值、训战一体”的总要求,根据现代警务发展的要求,着力解决人的问题、信息的问题和实践的问题。
1 以人为本,注重警务培训教官队伍的整体素质
“本”与“末”是一对关系范畴,“本”只有在探讨一对关系形态中才有意义,“本”是指在一对关系中具有决定事物本质和发展方向的方面,是决定事物价值的主要标准。在警务培训课程建设中,尽管涉及诸多方面,但教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情况,对教学质量的影响更具决定意义。根据教育要素的通常划分,大致可划分为物要素和人要素,在警务培训课程建设中,要坚持人优先、人为主的原则。而在人要素中,教官作为外因而发挥着积极的主导作用。目前,在公安教育体系中,教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在公安各类院校任职的专职教官,一般文凭较高,但实战经验较少;另一类是在教育训练基地任教的兼职教官,一般文凭较低,但实战经验较为丰富。
“轮训轮值、训战一体”的大教育背景下,在考评教官的素质时,要坚持实践第一的观点。有文凭,但不惟文凭,重在能力,要充分重视经历的巨大资源,承认经历与能力的内在联系。一个人没有文凭,但很有能力,这样的事比较普遍,古今中外的实例也很多。这些实例中的典型人物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有大量的亲身实践,在实践中他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实践是他们的老师,实践的现场是他们的课堂,每一次具体的操作、操练都是一部教材。而文凭仅是学历的证明,它表明一个人在学习经历上,在某个专业领域的知识能力的积累上所达到的程度。一般本科以下的文凭,大多属于知识积累记录,硕士以上文凭表明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但是,我们从事的是培训工作,作为一名优秀的,至少是称职的警务培训教官,除了必不可少的警务知识以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有培训教学的素质,也就是教学的基本功、教学能力等,如教学语言的运用能力、教学组织与管理能力。这些素质绝不是一纸文凭所能够代替的,也不是哪一级机关、哪一所学校、哪一所基地能够培养出来的,而只能从培训教学的实践中来。盲目地夸大文凭的作用,或有意贬低文凭的价值都是不可取的,要承认各自的优势和不足。在重文凭的同时,也要重经历。这就要求我们,要促进警务培训的专、兼职教官共同发展,在发展中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要多给专职教官下基层挂职锻炼的机会,使他们能有更多的时间向实践学,在实践中不断成长。相反,要多给兼职教官学习、深造的机会,使他们能有更多的机会接触理论前沿的东西,不断地丰富自身的理论素养,提高理论水平。
在考评教官的教学、科研工作情况时,要坚持培训教学与科研的统一,鼓励在培训教学中从事科研,鼓励科研为培训教学服务。从警务培训教学的实际情况来看,现代警务的发展,使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手段都在急速地发生变化,离开了科研,培训教学就无法与时俱进,向前发展。这里的关键在于把握正确的科研方向,正确处理培训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坚持以科研促培训教学发展的路子,离开了培训的科研至少不是培训教学的主要任务。
2 科技为重,全面发展现代警务培训手段
现代警务培训教学,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考察,有两大特征:一是它的信息特征。大量的培训教学内容以信息的形式传导到受训对象身上,内容就是信息,是经过选择的信息,培训教学的过程是信息的传递过程。另一大特征就是实践。各种实验操作、实战训练和各种演练都是实践。受训对象在一定的条件、背景下,以一定的身份,通过肢体或大脑的运动,与外界进行着作用和反作用。这两种特征,决定了我们在培训教学中对信息源和训练器材的依赖性。根据目前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警务训练的发展情况看,发展网络,广开信息源,实行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势在必行;开展模拟训练、网上演练也是重要的方面。
3 实践第一,积极改进理论类课程培训模式
一门课程,从开始到结束,整个过程有哪些实践环节,理论与实践又是以哪种方式相结合的,这构成了一门课程培训教学模式的主要方面。而培训教学模式与受训对象的认识水平、能力生成的规律是否一致,从总体上决定着最终的培训教学效果,警务培训课程评价要将培训课程教学模式问题纳入视野,促进这方面的改革与发展。
就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方式而言,当前的主要问题是重理论、轻实践,理论与实践脱节,讲了一堆的理论,只轻描淡写地搞一点实践。是不是可以探讨问题牵引式培训教学模式。即首先从实际应用问题入手,带着解决问题的责任去学习掌握理论,在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接触原理、原则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