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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稳健性原则的概念及其存在的前提条件
1.稳健性原则的概念
稳健性原则,是指在企业的核算中应尽可能地减少经营者的风险负担,办法是在符合会计政策的前提下,尽量低估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则要算足。一般情况下,稳健性原则是考虑到预期无法收回的收益或有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对账目做出的提前预测,会计制度中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遵循稳健性原则的要求,不能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金。
2.稳健性原则存在的前提条件
会计的不确定性是稳健性原则存在的前提条件。会计的不确定性是指在一种或几种情况和处境下的最终结果是得利或损失,只有在发生或没有发生一个或几个不确定的未来事项时,才能加以确认的会计信息。
会计不确定性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外因即由于会计系统外部的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的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如企业的承诺以及与银行有关的资金借贷往来等信用,信用作为企业经营中一种必要的融通工具和交易保障,是企业会计不确定性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企业在外币业务中汇兑期限的不同而发生的汇兑损益、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合同生效的长短等也都会引起企业资产因时间的关系而不断地变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了谋取超额的经济利益,就必然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由于这种风险性存在,企业的会计信息中也就自然地存在着一种不确定性;另外,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总是和社会环境分不开的,那么会计信息就一定会受到税率、利率、物价变动指数、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而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发生变化。内因指由于会计系统内部的信息加工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而引起的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如在会计人员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因自身业务水平或职业道德素质的限制,而使企业的会计信息不断发生变化。总之,会计的不确定性所直接针对的就是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的质量高低决定着会计不确定性的必然存在。
稳健性原则是人们对会计不确定性的一种必然反应。会计是经济、技术与人结合的产物,会计不确定性的存在,就意味着风险的存在,存在着风险人们就自然会采取措施,寻找一种稳健的方法来回避风险,保护自己。会计工作中的稳健性原则就是人们所采取的一种方法。
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运用
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要对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这些减值或坏账准备一般都是在年度或会计年度终了的时候,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和核对后所做的工作,目的是要在稳健性原则的运用下,企业更好地了解目前各项资产的状况,了解自身的信息,防止虚列资产,提高资产的质量,同时也就保证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有用性。
1.对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
首先,企业应定期对企业的委托贷款金进行检查,并按照委托贷款本金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进行计量,如果到期收回的金额低于委托贷款的本金,那么对可收回的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在会计报表上所反映的金额应该是委托贷款本金加上可收到的利息再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并且把这项金额计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的项目中。同时在会计制度中也有规定,如果委托贷款本应收到的利息确定无法收到,那么就不应该再计提利息,并且要把前期计提的利息冲回。
2.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的应收账款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收回,这样这些不能收回的账款就形成了坏账,而在发生坏账的时候所产生的损失就被称为坏账损失或费用。核算坏账的方法可分为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为了更好地体现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我们都采用备抵法,同时用余额百分比法来估计坏账损失。
3.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
在会计制度中规定,应该对短期投资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方法计量,也就是说在成本价低于市价的情况下仍采用成本价计价,在市价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应采用市价进行计价,并且把成本价和市价的差额计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使企业能够正确地估计市场的动向,尽可能地做出正确的有利于企业的决策,减少损失。
4.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一般情况下,对存货的计价也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在存货的成本价低于市价时,仍用成本价计价。在市价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就要用市价计价,并把成本价与市价之间的差额计入跌价准备的科目当中。这是因为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产品更新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如果自始至终都用成本价计价不仅不能很好地反映市场的情况,也没有办法使企业了解到当前正确的会计信息,这样是和稳健性原则相违背的,也不利于企业做出更好地决策使企业的资金没法发挥流动的作用。同时也会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不利于各方面需要信息者的利益。
5.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有莫大的关系,因此长期投资应该定期对本企业所投资的单位进行检查,以求更好的了解到长期投资的收益和损失。对于固定资产,由于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也由于各种其他非自然和自然因素,固定资产会发生不断的磨损以至减少其价值。无形资产也因其所存在的无实体性和不确定性,会不断发生减值的情况,因此对此三项不可避免地要计提减值准备。
6.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在建工程有可能出现较长时间没办法照常建设等原因,而在这段时间内在建工程也会出现很多非自然和自然的消耗,因此应遵循稳健性原则,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三、加速折旧法的应用
折旧指的是由于物资的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对于企业来说,计提折旧一般是指计提固定资产,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以分为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但是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物资的生产已经达到了飞速的地步,这就加快了物资的淘汰和推陈出新,因此出于谨慎性的考虑,对固定资产一般在实务采用加速折旧法,这种方法是在固定资产的前期多提折旧,在后期少提折旧,这是因为在前期计提的折旧费较多而维修费较少,在后期折旧费较少而维修费较多,从而保持了在会计期间负担的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的均衡性,另外,由于这种方法在前期计提的折旧费较多,能够使固定资产投资在前期较多地收回,在税法允许将各种方法计提的折旧费作为税前费用扣除的前提下,还能够减少前期的所得税额,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无形资产具有无实体性,长期性和不确定性,不可避免地要对其采用谨慎性原则,进行摊销。摊销一般是在按法律和合同中规定年限孰低的方法来进行的,但是如果法律和合同都没有明确指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就以十年为上限。
四、稳健性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稳健性原则的运用要正确处理与客观性、配比性、可比性、相关性、可靠性、权责发生制等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如客观性原则是反映以会计核算工作中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稳健性原则要求反映的是企业会计实务工作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费用或收入、资产等。此外,稳健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形式,促使企业采取“谨慎”的行为来达到既定的目的。因此,它可能失去客观的立场。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经济活动中,就应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来缓解其冲突。首先,我们应合理地确定各项会计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在12条会计原则中,客观性原则居于首要地位,稳健性原则必须在维护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对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地确定。其次,要对冲突情况予以充分披露。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经营环境下有所不同,稳健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也应有所不同。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信息披露中充分说明稳健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变动情况。充分的信息披露能有效地提高信息的可比性,从而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信息使用者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防止冲突进一步恶化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再次,我们还要对稳健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則的冲突。最后,我们还要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由于稳健性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强的随意性和倾向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运用稳健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稳健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工作,防止滥用和曲解稳健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2.稳健性原则的运用最关键的问题是稳健性原则的“度”的掌握。过度运用或运用不够都可能降低稳健性原则优点的发挥而扩大其缺点,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的揭示,从而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方面受到误导。
在现时纷繁复杂的环境下,会计不确定性程度逐步提高,稳健性原则既然体现了人们对会计不确定性因素的谨慎小心的态度,就应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政策方案的选择时应切实地寻找一个应用稳健性原则的平衡点,以使稳健性原则的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自身的缺陷约束在—个最小的范围内。我们在把握稳健性原则的“度”时,应将会计信息按其不确定性的大小分为“很可能发生”或“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可能性极小”以及介于“很可能发生”与“可能性极小”两者之间的三类。在充分考虑了相关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及配比性原则的前提下,将稳健性原则与会计不确定性的分类结合起来,即对于那些“很可能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的费用或负债,应加以确认,并反映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对于“很可能发生”和“可能性极小”之间的费用或债务,只要求在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和披露;而那些“可能性极小”的费用或债务,企业可以不在会计报表中的附注中加以说明和披露。至于对预计的收入和资产只有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的应在企业的报表中加以披露和说明,而对于那些“可能性极小”的,应从谨慎的角度出发,不必在会计报表中及其附注中加以说明和披露,不进行任何处理。但最重要的是,在按上述分类执行稳健性原则时,必须认真合理地权衡相关性、客观性、配比性与稳健性原则之间的成本效益,而不能片面地“教條化”执行,否则仍会犯“度”运用不当的错误。
为了保证我们既体现稳健性原则,又不损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国家在具体会计准则中作了如下规定:一是要研究和控制操作性较强的“适度运用”的具体标准或规范;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外部的约束机制;三是要研究和协调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税收法规之间的关系,调整现行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评价方法,以增强企业适度运用稳健性原则的内部动力和承受力;四是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充分披露原则。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合理运用稳健性原则,使其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稳健性原则是建立在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一定环境之上的。考虑到我国这些方面的现实情况,在贯彻落实稳健性原则时,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优化会计行为;另一方面,鉴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外部信息需求、企业管理水平、会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差异,会计制度可先在上市公司实施,待条件成熟之后,再逐步推广到所有企业,从而使稳健性原则在企业中得到合理的应用。
1.稳健性原则的概念
稳健性原则,是指在企业的核算中应尽可能地减少经营者的风险负担,办法是在符合会计政策的前提下,尽量低估企业的资产和收益,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则要算足。一般情况下,稳健性原则是考虑到预期无法收回的收益或有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对账目做出的提前预测,会计制度中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必须遵循稳健性原则的要求,不能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但不得计提秘密准备金。
2.稳健性原则存在的前提条件
会计的不确定性是稳健性原则存在的前提条件。会计的不确定性是指在一种或几种情况和处境下的最终结果是得利或损失,只有在发生或没有发生一个或几个不确定的未来事项时,才能加以确认的会计信息。
会计不确定性问题产生的原因有内因和外因两方面。外因即由于会计系统外部的环境的不断变化而产生的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如企业的承诺以及与银行有关的资金借贷往来等信用,信用作为企业经营中一种必要的融通工具和交易保障,是企业会计不确定性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由于企业在外币业务中汇兑期限的不同而发生的汇兑损益、企业无形资产的摊销、合同生效的长短等也都会引起企业资产因时间的关系而不断地变化;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为了谋取超额的经济利益,就必然会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性,由于这种风险性存在,企业的会计信息中也就自然地存在着一种不确定性;另外,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总是和社会环境分不开的,那么会计信息就一定会受到税率、利率、物价变动指数、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而使企业的资产不断发生变化。内因指由于会计系统内部的信息加工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问题而引起的会计信息的不确定性,如在会计人员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中,因自身业务水平或职业道德素质的限制,而使企业的会计信息不断发生变化。总之,会计的不确定性所直接针对的就是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信息的质量高低决定着会计不确定性的必然存在。
稳健性原则是人们对会计不确定性的一种必然反应。会计是经济、技术与人结合的产物,会计不确定性的存在,就意味着风险的存在,存在着风险人们就自然会采取措施,寻找一种稳健的方法来回避风险,保护自己。会计工作中的稳健性原则就是人们所采取的一种方法。
二、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工作中的运用
会计制度中明确规定,要对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对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这些减值或坏账准备一般都是在年度或会计年度终了的时候,企业对各项资产进行检查和核对后所做的工作,目的是要在稳健性原则的运用下,企业更好地了解目前各项资产的状况,了解自身的信息,防止虚列资产,提高资产的质量,同时也就保证资产负债表的真实性和有用性。
1.对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
首先,企业应定期对企业的委托贷款金进行检查,并按照委托贷款本金和可收回金额孰低进行计量,如果到期收回的金额低于委托贷款的本金,那么对可收回的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在会计报表上所反映的金额应该是委托贷款本金加上可收到的利息再减去计提的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并且把这项金额计入短期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的项目中。同时在会计制度中也有规定,如果委托贷款本应收到的利息确定无法收到,那么就不应该再计提利息,并且要把前期计提的利息冲回。
2.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的应收账款有可能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收回,这样这些不能收回的账款就形成了坏账,而在发生坏账的时候所产生的损失就被称为坏账损失或费用。核算坏账的方法可分为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为了更好地体现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我们都采用备抵法,同时用余额百分比法来估计坏账损失。
3.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
在会计制度中规定,应该对短期投资用成本与市价孰低的方法计量,也就是说在成本价低于市价的情况下仍采用成本价计价,在市价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应采用市价进行计价,并且把成本价和市价的差额计入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使企业能够正确地估计市场的动向,尽可能地做出正确的有利于企业的决策,减少损失。
4.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
一般情况下,对存货的计价也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在存货的成本价低于市价时,仍用成本价计价。在市价低于成本价的情况下就要用市价计价,并把成本价与市价之间的差额计入跌价准备的科目当中。这是因为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产品更新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如果自始至终都用成本价计价不仅不能很好地反映市场的情况,也没有办法使企业了解到当前正确的会计信息,这样是和稳健性原则相违背的,也不利于企业做出更好地决策使企业的资金没法发挥流动的作用。同时也会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不利于各方面需要信息者的利益。
5.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有莫大的关系,因此长期投资应该定期对本企业所投资的单位进行检查,以求更好的了解到长期投资的收益和损失。对于固定资产,由于技术的不断推陈出新,也由于各种其他非自然和自然因素,固定资产会发生不断的磨损以至减少其价值。无形资产也因其所存在的无实体性和不确定性,会不断发生减值的情况,因此对此三项不可避免地要计提减值准备。
6.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由于在建工程有可能出现较长时间没办法照常建设等原因,而在这段时间内在建工程也会出现很多非自然和自然的消耗,因此应遵循稳健性原则,对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
三、加速折旧法的应用
折旧指的是由于物资的损耗而减少的价值。对于企业来说,计提折旧一般是指计提固定资产,对于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以分为直线法和加速折旧法,但是由于科技的不断发展,人们对于物资的生产已经达到了飞速的地步,这就加快了物资的淘汰和推陈出新,因此出于谨慎性的考虑,对固定资产一般在实务采用加速折旧法,这种方法是在固定资产的前期多提折旧,在后期少提折旧,这是因为在前期计提的折旧费较多而维修费较少,在后期折旧费较少而维修费较多,从而保持了在会计期间负担的固定资产使用成本的均衡性,另外,由于这种方法在前期计提的折旧费较多,能够使固定资产投资在前期较多地收回,在税法允许将各种方法计提的折旧费作为税前费用扣除的前提下,还能够减少前期的所得税额,符合谨慎性原则的应用。
无形资产具有无实体性,长期性和不确定性,不可避免地要对其采用谨慎性原则,进行摊销。摊销一般是在按法律和合同中规定年限孰低的方法来进行的,但是如果法律和合同都没有明确指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就以十年为上限。
四、稳健性原则在实际运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1.稳健性原则的运用要正确处理与客观性、配比性、可比性、相关性、可靠性、权责发生制等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如客观性原则是反映以会计核算工作中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的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是稳健性原则要求反映的是企业会计实务工作中确认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损失、费用或收入、资产等。此外,稳健性原则在维护出资者和企业利益方面的倾向性十分明显,它以种种形式,促使企业采取“谨慎”的行为来达到既定的目的。因此,它可能失去客观的立场。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在经济活动中,就应该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来缓解其冲突。首先,我们应合理地确定各项会计原则的优先使用顺序。在12条会计原则中,客观性原则居于首要地位,稳健性原则必须在维护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加以贯彻和运用,对于其他会计原则的使用顺序,由于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不同,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合理地确定。其次,要对冲突情况予以充分披露。由于每个企业所面临的不确定性在不同时间、不同经营环境下有所不同,稳健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也应有所不同。因此,我们有必要在信息披露中充分说明稳健性原则的应用时间、范围和程度,揭示因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而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程度及其变动情况。充分的信息披露能有效地提高信息的可比性,从而使与企业有利害关系的信息使用者能准确地把握企业的财务状况,防止冲突进一步恶化而误导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再次,我们还要对稳健性原则的应用进行必要的约束,这样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操作上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能有效地预防和避免稳健性原则与其他会计原則的冲突。最后,我们还要加强审计监督,强化内在约束机制。由于稳健性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有较强的随意性和倾向性,因此,为了避免企业以运用稳健原则为借口,随意变更会计核算方法,高估损失、低估收入,虚列成本费用,歪曲真实的经营成果,把稳健性原则当作成本、利润的调节器,就必须加强审计监督工作,防止滥用和曲解稳健性原则,避免人为地加剧与其他会计原则的冲突。
2.稳健性原则的运用最关键的问题是稳健性原则的“度”的掌握。过度运用或运用不够都可能降低稳健性原则优点的发挥而扩大其缺点,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得不到准确的揭示,从而使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在决策方面受到误导。
在现时纷繁复杂的环境下,会计不确定性程度逐步提高,稳健性原则既然体现了人们对会计不确定性因素的谨慎小心的态度,就应要求会计人员在进行会计政策方案的选择时应切实地寻找一个应用稳健性原则的平衡点,以使稳健性原则的优点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而将其自身的缺陷约束在—个最小的范围内。我们在把握稳健性原则的“度”时,应将会计信息按其不确定性的大小分为“很可能发生”或“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可能性极小”以及介于“很可能发生”与“可能性极小”两者之间的三类。在充分考虑了相关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及配比性原则的前提下,将稳健性原则与会计不确定性的分类结合起来,即对于那些“很可能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的费用或负债,应加以确认,并反映在企业的会计报表中;对于“很可能发生”和“可能性极小”之间的费用或债务,只要求在会计报表中加以反映和披露;而那些“可能性极小”的费用或债务,企业可以不在会计报表中的附注中加以说明和披露。至于对预计的收入和资产只有那些“在很大程度上可确定”的应在企业的报表中加以披露和说明,而对于那些“可能性极小”的,应从谨慎的角度出发,不必在会计报表中及其附注中加以说明和披露,不进行任何处理。但最重要的是,在按上述分类执行稳健性原则时,必须认真合理地权衡相关性、客观性、配比性与稳健性原则之间的成本效益,而不能片面地“教條化”执行,否则仍会犯“度”运用不当的错误。
为了保证我们既体现稳健性原则,又不损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国家在具体会计准则中作了如下规定:一是要研究和控制操作性较强的“适度运用”的具体标准或规范;二是要建立和完善外部的约束机制;三是要研究和协调会计准则与财务制度、税收法规之间的关系,调整现行企业经营业绩的考核评价方法,以增强企业适度运用稳健性原则的内部动力和承受力;四是要遵循财务报告的充分披露原则。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合理运用稳健性原则,使其为企业带来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稳健性原则是建立在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和一定环境之上的。考虑到我国这些方面的现实情况,在贯彻落实稳健性原则时,一方面,要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判断能力,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优化会计行为;另一方面,鉴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外部信息需求、企业管理水平、会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差异,会计制度可先在上市公司实施,待条件成熟之后,再逐步推广到所有企业,从而使稳健性原则在企业中得到合理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