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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3日,环保部发布关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6阶段)》(GB 18352.6—2016)的公告。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即自发布之日起,可依据该标准进行新车型式检验。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该标准要求。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司长刘炳江就社会各界关心的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