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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管辖体制再做重大调整和完善为建设创新型省份服务,继杭州、宁波、温州、金华和台州等中院具有专利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和杭州滨江区、宁波慈溪市、温州瑞安市和金华义乌市等4个基层人民法院具有部分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管辖权外,2008年7月1日起,浙江省知识产权审判管辖权体制再做重大调整和完善,使浙江省知识产权审判管辖体制布局日趋完善和合理,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新形势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