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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全面发展到现在,已经十年多时间,这一制度的实施既丰富了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障体系,同时也使得我国大部份农村人口成为医疗保险制度的受益者。本文通过实证调查对这一制度的的参合、报销等实施情况做了进一步了解,并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对策思考。
关键词: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经在我国医疗保障的发展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制度本身的发展并不顺利。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农村土地改革的背景下,原有的集体经济瓦解,农村合作医疗开始步入低谷,其直接的后果是使得原来被这一制度普遍覆盖的农村居民失去了基本的医疗保障。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发展和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成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呼之而出,2003年1月,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由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根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止到该年年末,全国有2566个县(市、区)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到98.1%;同年1月到9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1717亿元,受益11.5亿人次。由此可以看出,从上世纪90年代恢复重建至今,农村合作医疗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探索发展后,目前,正在发展壮大成覆盖我国六亿多农村人口的的重要制度。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作为我国首批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在我国以及湖北省属于较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制度的地区,对于考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及问题,该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此本文拟选取该县的龙舟坪村为个案,通过访谈和问卷的形式,详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十年在农村基层的发展状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现状
长阳县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可追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经历了中断调整阶段后, 2002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文件颁发后,长阳县正式被纳入国家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第一批试点县
1、制度基本框架
第一、资金的筹集。目前长阳县新农合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申请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其中67%形成住院医疗基金,23%构成门诊医疗基金,5%为风险金,家庭健康体检基金5%(1.5元)。其中门诊医疗基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账户,包干使用,用完为止,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但不得抵交下年度基金。
第二、报销办法。住院病人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可自由选择,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即时报销,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入院时可只交本病种估算费用的60%,出院时多退少补,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现金结算,凭资料回本乡镇合管办报销。
2、新农合参保情况
新农合在龙舟坪村实施近10年以来,参合率不断在提高。2003年新农合启动时长阳县参合率仅为66.13%。至2012年长阳县参合率达到了99.3%,其中龙舟坪村也参合率达到了90%以上,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3、历年筹资水平及使用情况
2013年个人筹资标准从2003年的人均30元进一步提高至了每人每年60元。在筹资运作上,由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以保证资金不外流,不贬值,同时储存在每个人的个人账户上,以保证全都运用在农民身上。
4、新农合补偿受益情况
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受益率进一步提高,2003年试点时,我村住院病人只86人,住院率只有3.5%,至2011年全年共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 240人次,住院率达到10%;政策范围内补偿率由2003年的39%提高到2011年的72.5%;2003年人均补助580多元,到2011年人均补偿额1483元。2010年启动门诊统筹,目前,村门诊报销费用为每天每人8元,每年不超过200元。 2007年启动大病慢性病门诊,至2012年病种由启动时的7个增加至现在的21个,补助比例由启动之初的50%增加至现在70%,同时调整了年封顶线,2013年封顶线为10万元,最高的病种达到4万元。
4、农民满意度情况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农民对新农合的制度还是持认可态度的,他们认为国家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利于减轻农民的负担。但也有部份村民也提出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目前定点医院服务态度和价格上。
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部门办事效率低,管理成本较高。
目前,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主要由县卫生局,而县卫生局除了负责新农合还要负责全县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地方病防治、药品经销、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而这使得投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人员相当有限,影响了新农合的办事效率。
2、报销程序比较复杂。
从调查中得出,定点医院的报销和非定点医院的报销是不一样的,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入院时可只交本病种估算费用的60%,出院时多退少补,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现金结算,凭资料回本乡镇合管办报销。而在其他定点医院就医是不能够直接报销的,需要回本乡报销,这也给农民的报销程序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3、宣传工作不到位。
在走访村民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虽然参合率高,但是还是有一些村民没有参保,主要是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由于不了解制度而没参加,二是一些人自认为自身很健康而觉得没有必要参保,三是不相信政府而没参保。以上这些情况都是由于的对这项制度的不到位引起的,要让农民了解新农合不仅要让农民知道,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了解并信任它。
4、大病和门诊待遇水平较低。
首先目前农村虽然有大病医疗制度,但是由于采取的是低收费,广覆盖的政策,所以虽然有参保,但是缴费并不算高,待遇水平偏低。其次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多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且主要报销住院费用,而对于门诊费用,由于报销比例小,所以当有些人得病后处于住院和不住院之间时,基本会选择住院,从而导致了医院的床位紧张。 5、定点医院与非定点医院没有形成统一机制。
目前在很多定点医院由于看病人数多且繁忙使得医护人员不能提供比较好的服务,而在有一些非定点医院,虽然服务水平会好于定点医院,但由于报销比例一般定点医院的高于非定点医院,这使得农民不得不选择涌向定点医疗。
三、对策思考
(一)加强新农合制度宣传,使农民真正从制度上了解新农合。
从目前参保情况来看,仍然存在部分人对新农合有不知情和排斥的态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新农合的宣传不到位,只在表面宣传而没有让农民真正了解具体政策,或者没有站在农民的角度去宣传,这样就不能转变农民的健康意识,所以只有加强了新农合制度宣传,才能让农民积极参保,从而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新农合有效可持续的发展。
(二)统一定点医院与非定点医院,简化报销程序。
虽然大部分农民选择去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但也有人因为报销程序复杂或距离、费用等问题选择非定点医院,这些都多多少少给农民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所以需要对定点医院和非定点医院进行统一调整和管理,从农民的角度去促进一体化,报销程序也会随之简化,方面管理也方面广大参保农民。
(三)尽量提高报销和保障水平,协调报销比例。
从农村居民就医行为来看,看病大多是看一般性疾病,只有大病才会选择住院治疗,由于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小,使得这一制度对农民的吸引力降低,以需要协调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为大多数人考虑,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四)提高医护人员专业和服务水平,平衡硬件和软件设施。
尤其是加强定点医院医护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使软件设施和硬件设施同步更新,做到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满意的治疗和服务,树立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这也是促进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1]徐智华 董欢欢.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武汉.财政研究.2011.09
[2]李博.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问题及对策[J].安徽.经济研究导刊.2009.12
[3]王廷贵 吴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辽宁.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2
[4]郭岸英.长阳新型合作医疗发展概述[J].武汉.知识经济.2007.08
[5]安腾飞 杨彬.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研究——基于制度建构的视角[J].天津.世纪桥.2009.04
[6]金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方式探讨[J].南阳.农业经济.2012.04
作者简介:李晓云(1970.10-),女,汉族,贵州都匀人,博士学历,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关键词: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曾经在我国医疗保障的发展历史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制度本身的发展并不顺利。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在农村土地改革的背景下,原有的集体经济瓦解,农村合作医疗开始步入低谷,其直接的后果是使得原来被这一制度普遍覆盖的农村居民失去了基本的医疗保障。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医疗保险城乡统筹发展和医疗保障的公平性成为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呼之而出,2003年1月,国务院转发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由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始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根据2012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止到该年年末,全国有2566个县(市、区)实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到98.1%;同年1月到9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1717亿元,受益11.5亿人次。由此可以看出,从上世纪90年代恢复重建至今,农村合作医疗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探索发展后,目前,正在发展壮大成覆盖我国六亿多农村人口的的重要制度。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作为我国首批确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在我国以及湖北省属于较早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制度的地区,对于考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及问题,该地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此本文拟选取该县的龙舟坪村为个案,通过访谈和问卷的形式,详细了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十年在农村基层的发展状况。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现状
长阳县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可追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在经历了中断调整阶段后, 2002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文件颁发后,长阳县正式被纳入国家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第一批试点县
1、制度基本框架
第一、资金的筹集。目前长阳县新农合的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290元,其中农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申请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其中67%形成住院医疗基金,23%构成门诊医疗基金,5%为风险金,家庭健康体检基金5%(1.5元)。其中门诊医疗基金以家庭为单位建立家庭账户,包干使用,用完为止,结余可结转下年度,但不得抵交下年度基金。
第二、报销办法。住院病人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可自由选择,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资金,即时报销,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入院时可只交本病种估算费用的60%,出院时多退少补,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现金结算,凭资料回本乡镇合管办报销。
2、新农合参保情况
新农合在龙舟坪村实施近10年以来,参合率不断在提高。2003年新农合启动时长阳县参合率仅为66.13%。至2012年长阳县参合率达到了99.3%,其中龙舟坪村也参合率达到了90%以上,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
3、历年筹资水平及使用情况
2013年个人筹资标准从2003年的人均30元进一步提高至了每人每年60元。在筹资运作上,由监管机构进行监管,以保证资金不外流,不贬值,同时储存在每个人的个人账户上,以保证全都运用在农民身上。
4、新农合补偿受益情况
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受益率进一步提高,2003年试点时,我村住院病人只86人,住院率只有3.5%,至2011年全年共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病人 240人次,住院率达到10%;政策范围内补偿率由2003年的39%提高到2011年的72.5%;2003年人均补助580多元,到2011年人均补偿额1483元。2010年启动门诊统筹,目前,村门诊报销费用为每天每人8元,每年不超过200元。 2007年启动大病慢性病门诊,至2012年病种由启动时的7个增加至现在的21个,补助比例由启动之初的50%增加至现在70%,同时调整了年封顶线,2013年封顶线为10万元,最高的病种达到4万元。
4、农民满意度情况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的农民对新农合的制度还是持认可态度的,他们认为国家这一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有利于减轻农民的负担。但也有部份村民也提出了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对目前定点医院服务态度和价格上。
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部门办事效率低,管理成本较高。
目前,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主要由县卫生局,而县卫生局除了负责新农合还要负责全县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地方病防治、药品经销、食品安全等管理工作,而这使得投入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人员相当有限,影响了新农合的办事效率。
2、报销程序比较复杂。
从调查中得出,定点医院的报销和非定点医院的报销是不一样的,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入院时可只交本病种估算费用的60%,出院时多退少补,在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现金结算,凭资料回本乡镇合管办报销。而在其他定点医院就医是不能够直接报销的,需要回本乡报销,这也给农民的报销程序增加了不必要的麻烦。
3、宣传工作不到位。
在走访村民的调查中,我们了解到,虽然参合率高,但是还是有一些村民没有参保,主要是以下三种情况:一是由于不了解制度而没参加,二是一些人自认为自身很健康而觉得没有必要参保,三是不相信政府而没参保。以上这些情况都是由于的对这项制度的不到位引起的,要让农民了解新农合不仅要让农民知道,更重要的是要让农民了解并信任它。
4、大病和门诊待遇水平较低。
首先目前农村虽然有大病医疗制度,但是由于采取的是低收费,广覆盖的政策,所以虽然有参保,但是缴费并不算高,待遇水平偏低。其次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多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并且主要报销住院费用,而对于门诊费用,由于报销比例小,所以当有些人得病后处于住院和不住院之间时,基本会选择住院,从而导致了医院的床位紧张。 5、定点医院与非定点医院没有形成统一机制。
目前在很多定点医院由于看病人数多且繁忙使得医护人员不能提供比较好的服务,而在有一些非定点医院,虽然服务水平会好于定点医院,但由于报销比例一般定点医院的高于非定点医院,这使得农民不得不选择涌向定点医疗。
三、对策思考
(一)加强新农合制度宣传,使农民真正从制度上了解新农合。
从目前参保情况来看,仍然存在部分人对新农合有不知情和排斥的态度,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对新农合的宣传不到位,只在表面宣传而没有让农民真正了解具体政策,或者没有站在农民的角度去宣传,这样就不能转变农民的健康意识,所以只有加强了新农合制度宣传,才能让农民积极参保,从而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新农合有效可持续的发展。
(二)统一定点医院与非定点医院,简化报销程序。
虽然大部分农民选择去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但也有人因为报销程序复杂或距离、费用等问题选择非定点医院,这些都多多少少给农民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所以需要对定点医院和非定点医院进行统一调整和管理,从农民的角度去促进一体化,报销程序也会随之简化,方面管理也方面广大参保农民。
(三)尽量提高报销和保障水平,协调报销比例。
从农村居民就医行为来看,看病大多是看一般性疾病,只有大病才会选择住院治疗,由于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小,使得这一制度对农民的吸引力降低,以需要协调门诊和住院费用的报销,为大多数人考虑,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
(四)提高医护人员专业和服务水平,平衡硬件和软件设施。
尤其是加强定点医院医护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水平,使软件设施和硬件设施同步更新,做到能够为参保人员提供满意的治疗和服务,树立农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这也是促进新农合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
参考文献:
[1]徐智华 董欢欢.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武汉.财政研究.2011.09
[2]李博.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问题及对策[J].安徽.经济研究导刊.2009.12
[3]王廷贵 吴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辽宁.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1.12
[4]郭岸英.长阳新型合作医疗发展概述[J].武汉.知识经济.2007.08
[5]安腾飞 杨彬.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研究——基于制度建构的视角[J].天津.世纪桥.2009.04
[6]金涛.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方式探讨[J].南阳.农业经济.2012.04
作者简介:李晓云(1970.10-),女,汉族,贵州都匀人,博士学历,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