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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基层安全员说:“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现象进行曝光,与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的效果相比,‘曝光’使不安全行为整改得更迅速,对其他职工的教育影响更深刻。”
利用曝光台曝光,实际上是对不安全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告诉大家某某人或者某某岗位出现了什么样的不安全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规定中的哪一条,依照规定将要对其进行怎样的处罚。以此警示当事人要吸取教训,立即整改,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同时教育其他职工要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现象的再次出现。
人总是好面子、讲自尊的,在曝光台上亮丑,总是让人感到很难为情,在他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这对当事人来说会在心灵中烙下深刻的印记,在思想上留下终身的印象,对其他职工也是一个有力的警醒,只要是有自尊的人,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在少数基层生产单位,“三违”现象总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习惯性违章总是纠而不止,安全生产隐患总是治而不绝,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惩处不及时,力度不到位,影响不广泛,惩处的告诫和警示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辛巴杜于1969年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呢,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宅就不见了。以这项实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繁荣。
“破窗效应”启示我们: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就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
“破窗效应”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也同样存在。我们时常会发现,在炎热的夏天施工时,假若有一名男同志光着膀子干活,如果没有人站出来及时制止,马上就会有其他男同志跟着赤膊上阵;在生产现场一旦有人违章作业,又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处罚,周围其他人员就可能会跟着干,从而产生“大家都这么干也没有出什么事,我这样干应该也不会出事”的心理暗示。以上这种随大流的心理长时间得不到纠正,就有可能使违章行为越来越多,性质越来越严重,甚至是群体性违章,最终就可能造成群体性伤害。
利用曝光台对任何一个不安全行为及时曝光,向每一名职工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任何人都不能在安全工作中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不放松,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否则就要在曝光台上亮丑;企业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是一视同仁的,安全工作是受到时刻关注的,当别人出现不安全行为时,你必须引以为戒,不要步别人的后尘,不要抱侥幸心理跟在别人后面犯同样的错误,否则,你也会受到曝光处理。
对不安全行为进行曝光,是及时修补安全工作中“破窗”行为的有效手段,此举能够有效防止最终产生“破窗效应”。这种及时修补“破窗”的举措,对于控制违章现象的产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日本,有一种称做“红牌作战”的质量管理活动。他们将有油污、不清洁的设备贴上具有警示意义的“红牌”,将藏污纳垢的办公室和车间死角也贴“红牌”,以促其迅速改观,从而使工作场所清洁整齐,营造出一个舒爽有序的工作氛围。在这样一种积极暗示下,久而久之,人人都遵守规则,认真工作。实践证明,这种工作现场的整洁对于保障企业的产品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努力消除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破窗效应”,首先,要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安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用制度约束干部职工的安全行为,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思想意识上筑牢“破窗”产生的防线:其次,要强化薄弱环节的治理,对于各类不安全因素,必须从源头上进行堵塞,不让任何不安全行为在干部职工中蔓延,从行为上防止“破窗”效应的产生;第三,重视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不让安全隐患有藏身之处,努力消除安全工作中的短板。所有在制度执行、违章违规行为处置以及隐患排查与治理中出现的“破窗”现象,都必须进行及时曝光,以严明的纪律,果断的作为,务实的作风,严肃的态度求得工作的主动,杜绝安全工作中的“破窗效应”,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利用曝光台曝光,实际上是对不安全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告诉大家某某人或者某某岗位出现了什么样的不安全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规定中的哪一条,依照规定将要对其进行怎样的处罚。以此警示当事人要吸取教训,立即整改,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同时教育其他职工要引以为戒,避免类似现象的再次出现。
人总是好面子、讲自尊的,在曝光台上亮丑,总是让人感到很难为情,在他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这对当事人来说会在心灵中烙下深刻的印记,在思想上留下终身的印象,对其他职工也是一个有力的警醒,只要是有自尊的人,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
在少数基层生产单位,“三违”现象总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习惯性违章总是纠而不止,安全生产隐患总是治而不绝,究其原因,主要还是惩处不及时,力度不到位,影响不广泛,惩处的告诫和警示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菲利普·辛巴杜于1969年进行了一项实验,他找来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的一辆停在加州帕洛阿尔托的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停在相对杂乱的纽约布朗克斯区。停在布朗克斯的那辆,他把车牌摘掉,把顶棚打开,结果当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帕洛阿尔托的那一辆,一个星期也无人理睬。后来,辛巴杜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敲了个大洞。结果呢,仅仅过了几个小时,宅就不见了。以这项实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效应”理论,认为:如果有人打坏了一幢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繁荣。
“破窗效应”启示我们:任何一种不良现象的存在,都在传递着一种信息,这种信息会导致不良现象的无限扩展,同时必须高度警觉那些看起来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过错”,如果对这种行为不闻不问、熟视无睹、反应迟钝或纠正不力,就会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就极有可能演变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恶果。
“破窗效应”在企业的安全生产中也同样存在。我们时常会发现,在炎热的夏天施工时,假若有一名男同志光着膀子干活,如果没有人站出来及时制止,马上就会有其他男同志跟着赤膊上阵;在生产现场一旦有人违章作业,又没有得到及时制止和处罚,周围其他人员就可能会跟着干,从而产生“大家都这么干也没有出什么事,我这样干应该也不会出事”的心理暗示。以上这种随大流的心理长时间得不到纠正,就有可能使违章行为越来越多,性质越来越严重,甚至是群体性违章,最终就可能造成群体性伤害。
利用曝光台对任何一个不安全行为及时曝光,向每一名职工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任何人都不能在安全工作中有丝毫的懈怠和马虎,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不放松,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否则就要在曝光台上亮丑;企业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是一视同仁的,安全工作是受到时刻关注的,当别人出现不安全行为时,你必须引以为戒,不要步别人的后尘,不要抱侥幸心理跟在别人后面犯同样的错误,否则,你也会受到曝光处理。
对不安全行为进行曝光,是及时修补安全工作中“破窗”行为的有效手段,此举能够有效防止最终产生“破窗效应”。这种及时修补“破窗”的举措,对于控制违章现象的产生,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好转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在日本,有一种称做“红牌作战”的质量管理活动。他们将有油污、不清洁的设备贴上具有警示意义的“红牌”,将藏污纳垢的办公室和车间死角也贴“红牌”,以促其迅速改观,从而使工作场所清洁整齐,营造出一个舒爽有序的工作氛围。在这样一种积极暗示下,久而久之,人人都遵守规则,认真工作。实践证明,这种工作现场的整洁对于保障企业的产品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努力消除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破窗效应”,首先,要重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安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用制度约束干部职工的安全行为,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思想意识上筑牢“破窗”产生的防线:其次,要强化薄弱环节的治理,对于各类不安全因素,必须从源头上进行堵塞,不让任何不安全行为在干部职工中蔓延,从行为上防止“破窗”效应的产生;第三,重视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不让安全隐患有藏身之处,努力消除安全工作中的短板。所有在制度执行、违章违规行为处置以及隐患排查与治理中出现的“破窗”现象,都必须进行及时曝光,以严明的纪律,果断的作为,务实的作风,严肃的态度求得工作的主动,杜绝安全工作中的“破窗效应”,不断提高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