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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预测,在企业缴费率为16%的基准情境下,全国城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在2028年出现当期赤字,并于2035年出现累计结余耗尽的情况。这一结论发出就引起了民众的广泛讨论,大多数人所担心的是这个结论的出现是否意味着现在在职的劳动者所缴纳的社保在将来得不到保障。有专家表示,参保缴费和财政补贴及届时启用储备基金等方式多措并举,能够确保养老金发放。这一预测的出台并不代表民众的担忧会成为现实,反而能够给社会各界提前敲响警钟。中国是目前全球唯一一个老年人口超过2亿的国家,人口结构愈趋向于“倒金字塔型”,因此老龄化问题突显,其中最重要的是我国养老金缺口逐年增加,因此如何有效地利用社保资金,使其能够保值增值,成为大家讨论的重点。文章以瑞典诺贝尔奖如何能在百年内不断地授予科学家奖金为切入点,讨论我国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是否可以借鉴其相关模式。
【关键词】社保资金;保值增值;养老金;诺贝尔基金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0)06-0148-02
0 引言
从国家公开的数据可知,我国社保资金的支出增速一直高于收入增速,这也就是说,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变这一现状,我国社保资金就会在将来被耗尽。一旦由企业和个人所缴纳的社保资金被耗尽,那么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就完全落到国家财政的肩膀上,这将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此,有学者提出中国政府一定要尽快建立用于社保的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笔者认为这确实很重要,但现阶段更关键的应当是如何将更少的社保资金用于更大的社保需求中,即如何实现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1 诺贝尔奖基金会如何做到“钱生钱”
诺贝尔奖是根据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的遗嘱,并以其财产作为奖金来源所设立的国际性奖项,而诺贝尔基金会是管理诺贝尔遗产并通过运作让“钱生钱”以保证诺贝尔奖奖金的来源。诺贝尔奖自1901年12月10日首次颁布后,至今共授予了904位个人和24个团体,据知诺贝尔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只有约3 100万瑞典克朗,却历经117年依旧存在,这离不开基金会对原始基金的有效运作。诺贝尔基金会的管理模式和理财历程对于相类似的机构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1)投资从限制方向到方向多元。诺贝尔基金会在一开始就将投资定位于“安全的证券”,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是指金边证券或以金边证券、不动产为抵押的贷款,限制基金进入股票和不动产市场,但低风险同时也意味着低收益,这种保守的投资方式所产生的利润远不能承担税收、通货膨胀和管理成本,因此基金持续减值,加之税率提高,1923年的诺贝尔奖奖金降至历史最低点。1953年,政府允许基金会可以独立进行投资,这也就是说,基金会的投资可以不限于“安全的证券”。与此同时,基金会的投资开始从保守型转变为积极型,表现在将基金投入股市和房产,这一决定也使得20世纪80年代基金会的实际资产超过了原始基金。即使到了今天,股票和房产依旧是高风险的市场,但从长远的投资收益角度看,股市和房产也不是不好的选择。根据“鸡蛋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投资原则,基金会综合分析市场的情况将股票、债券等进行不同比例的分配以达到风险足够分散但也保证一定的回报率。
(2)税收豁免。自基金会设立以来,诺贝尔的遗嘱执行人一直要求对基金会的投资活动享受免税待遇,但并未成功。1914年以前,基金会缴纳的税率为10%,而1915年瑞典政府通过的“临时国防税”使得基金会缴纳的税费成倍增加,这也是1923年奖金最低点的助力之一。到1946年,基金会获得了税收豁免资格,基金会的本金模式开始出现长期增长。此外,1953年,基金会也获得了美国政府许可的免税资格。也就是说从1953年起,基金会的投资活动不仅在瑞典可以享受免税,而且在美国也同样可以享受,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基金会大部分的海外投资都在美国,因此美国政府的这一举措对基金会的保值增值意义重大。
(3)接受社会捐赠。除了依靠投资收益以外,诺贝尔基金会也会接受一些来自社会上的捐献。例如:1961年,巴尔赞国际基金会将其第一笔奖金100万瑞士克朗捐给诺贝尔基金会。1985年,日本科技基金会和稻盛基金会在各自的首届颁奖仪式上分别授予诺贝尔基金会5 000万日元(特别奖)和4 500万日元(京都奖)。1961年,美国科学家贝凯西指定诺贝尔基金会作为他的财产继承人。
除上文所述以外,诺贝尔基金会的投资架构和人员设置也对基金的保值增值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本文主要探讨的是诺贝尔基金会所实施的保值增值措施对我国缩小养老金缺口,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借鉴意义,因此在本文中不做赘述。
2 对我国社保资金保值增值产生的思考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承担着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存的重要职能,社会保障体系能否实现建立的初衷,关键要看社会保险资金是否能被有效使用。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保资金入不敷出现象开始在各个省份出现,有部分学者提出适当延长退休年龄、鼓励生育二胎、设置“社会保障税”、提高缴纳的费用等增加社保资金或者暂时减少社保资金使用的措施,但如何让现有的社保资金“生出”更多的资金才是最根本的解决方法。
(1)设立专业性强且独立的基金管理机构。根据2019年3月24日发布和实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我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是各地方的税务机关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统一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若经办机构有用款需求,必须核准经办机构用款申请无误后,财政部门才可将资金从财政专户转入申请用款户。这也就是说,各省市地方将征缴的社会保险费交到统一专户内,等到需要使用时即可提出申请,届时专户再将资金发放至地方经办机构。该规定意图有效规制地方擅自挪用社保资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一做法同时也抑制了社保资金的活力。不少学者也曾分析过,巨额的社保资金如果能够科学合理地利用,不仅可以实现自身的保值增值,而且对于扩大市场资金流通、改善投资结构都有着积极作用。在此之前,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一,由各个地方的统筹单位管理,中央难以有效控制,因此造成各地“社保案”层出。因此,设立一个专业性强且独立的资金管理机构对社保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必要的,独立性是机构能将社保资金用活、用到位的关键。借鉴诺贝尔基金会和新加坡社保制度的做法,该机构的独立性应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机构的管理费用来自社保资金余额的利息及其下属产业利润;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不由政府提供;③由A部门制定政策并监督实施,由B部门进行审计,别的部门不参与。笔者浅显地将独立性表现在这几个方面,未做详细论述实乃学识不足能力有限,故具体如何操作实施还有待日后讨论。 (2)投资方向、区域多元化。我国一开始就对社保基金投资做了严格限制,要么购买国债,要么协议存款,其他的投资行为都属于违规,而我国国债发行不够,难以购买,银行存款利率又过低,这两种方式都无法弥补差额。近年来,国家放宽了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允许进入股市,由于股票市场风险大,安全性低,因此我国一直严格限制投资比例,并且这一规定并未出台相关细则,各地的社保部门无法“放开手脚”具体实施。反观诺贝尔基金会的投资模式,不仅涉及金融市场投资还涉及实体投资,不仅包括国内市场还将资金投入国际市场,只要有发展的行业都会投资,不限于某一地区某一行业,充分“用活”“做大”基金。
(3)稅收优惠。上文提到我国应当设立专业独立的基金管理机构对社保基金进行多元化的投资,使“鸡”生“蛋”。我国从一开始就以“安全为主”的观念管理社保资金,社保资金的投资活动并不频繁,且在大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就是由税收机关征缴的,我国社保资金的功能在于再分配,具有互助共济性,故不存在对社保资金再进行征税的规定。但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多,各地养老金缺额的逐渐扩大,利用社保基金进行投资活动是发展的必然,既然未来会作为一个主体进入市场进行资本活动,那么对其征税在所难免。社保资金进入市场有其独有的特殊性,它确实是以“盈利”为目标进入市场的,但其“盈利”是为了解决现阶段出现的社会问题,利润最终会作为社会保障分配给民众,因此给予社保资金进行的投资活动以税收优惠更能加快社会问题的解决。当然这也只是笔者的一个初步设想,有人会提出享受税收优惠的投资活动如果进入市场会影响甚至阻碍这一行业的发展,这样社保资金投资所获得的利润相当于是从该行业其他投资者身上所获取的。面对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预先规定社保资金投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年限,甚至还可以事先规定专业独立的管理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将社保资金投入市场的年限。
3 结语
当初选择社保资金问题作为论文主题是因为觉得这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一个话题,等到开始查阅相关资料和论文对社保资金有个粗浅的了解后才发现这是一个“问题重重”且亟待解决的制度,通过查阅有关诺贝尔基金会的投资模式和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文献资料,笔者是通过提取使诺贝尔基金会不断发展的措施提出上述建议,希望对社保制度的改革有所帮助。
参 考 文 献
[1]郑秉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体制的转型与突破——写在基本养老基金投资进入市场之际[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3):1-25.
[2]刘华.对甘肃省社会保险统筹层次问题的再思考[J].中国市场,2017(11):99-100.
[3]顾雯.社保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知识经济,2016(2):86.
[4]李月娥.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短缺问题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1:15.
【作者简介】董丹,女,安徽安庆人,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
【关键词】社保资金;保值增值;养老金;诺贝尔基金
【中图分类号】F84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688(2020)06-0148-02
0 引言
从国家公开的数据可知,我国社保资金的支出增速一直高于收入增速,这也就是说,如果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变这一现状,我国社保资金就会在将来被耗尽。一旦由企业和个人所缴纳的社保资金被耗尽,那么承担社会保障的责任就完全落到国家财政的肩膀上,这将会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此,有学者提出中国政府一定要尽快建立用于社保的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笔者认为这确实很重要,但现阶段更关键的应当是如何将更少的社保资金用于更大的社保需求中,即如何实现社保资金的保值增值。
1 诺贝尔奖基金会如何做到“钱生钱”
诺贝尔奖是根据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的遗嘱,并以其财产作为奖金来源所设立的国际性奖项,而诺贝尔基金会是管理诺贝尔遗产并通过运作让“钱生钱”以保证诺贝尔奖奖金的来源。诺贝尔奖自1901年12月10日首次颁布后,至今共授予了904位个人和24个团体,据知诺贝尔基金会的原始基金只有约3 100万瑞典克朗,却历经117年依旧存在,这离不开基金会对原始基金的有效运作。诺贝尔基金会的管理模式和理财历程对于相类似的机构有着重要的参考意义。
(1)投资从限制方向到方向多元。诺贝尔基金会在一开始就将投资定位于“安全的证券”,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主要是指金边证券或以金边证券、不动产为抵押的贷款,限制基金进入股票和不动产市场,但低风险同时也意味着低收益,这种保守的投资方式所产生的利润远不能承担税收、通货膨胀和管理成本,因此基金持续减值,加之税率提高,1923年的诺贝尔奖奖金降至历史最低点。1953年,政府允许基金会可以独立进行投资,这也就是说,基金会的投资可以不限于“安全的证券”。与此同时,基金会的投资开始从保守型转变为积极型,表现在将基金投入股市和房产,这一决定也使得20世纪80年代基金会的实际资产超过了原始基金。即使到了今天,股票和房产依旧是高风险的市场,但从长远的投资收益角度看,股市和房产也不是不好的选择。根据“鸡蛋不能都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投资原则,基金会综合分析市场的情况将股票、债券等进行不同比例的分配以达到风险足够分散但也保证一定的回报率。
(2)税收豁免。自基金会设立以来,诺贝尔的遗嘱执行人一直要求对基金会的投资活动享受免税待遇,但并未成功。1914年以前,基金会缴纳的税率为10%,而1915年瑞典政府通过的“临时国防税”使得基金会缴纳的税费成倍增加,这也是1923年奖金最低点的助力之一。到1946年,基金会获得了税收豁免资格,基金会的本金模式开始出现长期增长。此外,1953年,基金会也获得了美国政府许可的免税资格。也就是说从1953年起,基金会的投资活动不仅在瑞典可以享受免税,而且在美国也同样可以享受,值得一提的是,当时基金会大部分的海外投资都在美国,因此美国政府的这一举措对基金会的保值增值意义重大。
(3)接受社会捐赠。除了依靠投资收益以外,诺贝尔基金会也会接受一些来自社会上的捐献。例如:1961年,巴尔赞国际基金会将其第一笔奖金100万瑞士克朗捐给诺贝尔基金会。1985年,日本科技基金会和稻盛基金会在各自的首届颁奖仪式上分别授予诺贝尔基金会5 000万日元(特别奖)和4 500万日元(京都奖)。1961年,美国科学家贝凯西指定诺贝尔基金会作为他的财产继承人。
除上文所述以外,诺贝尔基金会的投资架构和人员设置也对基金的保值增值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本文主要探讨的是诺贝尔基金会所实施的保值增值措施对我国缩小养老金缺口,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的借鉴意义,因此在本文中不做赘述。
2 对我国社保资金保值增值产生的思考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础,承担着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存的重要职能,社会保障体系能否实现建立的初衷,关键要看社会保险资金是否能被有效使用。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保资金入不敷出现象开始在各个省份出现,有部分学者提出适当延长退休年龄、鼓励生育二胎、设置“社会保障税”、提高缴纳的费用等增加社保资金或者暂时减少社保资金使用的措施,但如何让现有的社保资金“生出”更多的资金才是最根本的解决方法。
(1)设立专业性强且独立的基金管理机构。根据2019年3月24日发布和实施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我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是各地方的税务机关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的社会保险费统一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若经办机构有用款需求,必须核准经办机构用款申请无误后,财政部门才可将资金从财政专户转入申请用款户。这也就是说,各省市地方将征缴的社会保险费交到统一专户内,等到需要使用时即可提出申请,届时专户再将资金发放至地方经办机构。该规定意图有效规制地方擅自挪用社保资金,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一做法同时也抑制了社保资金的活力。不少学者也曾分析过,巨额的社保资金如果能够科学合理地利用,不仅可以实现自身的保值增值,而且对于扩大市场资金流通、改善投资结构都有着积极作用。在此之前,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一,由各个地方的统筹单位管理,中央难以有效控制,因此造成各地“社保案”层出。因此,设立一个专业性强且独立的资金管理机构对社保资金进行有效的管理是必要的,独立性是机构能将社保资金用活、用到位的关键。借鉴诺贝尔基金会和新加坡社保制度的做法,该机构的独立性应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机构的管理费用来自社保资金余额的利息及其下属产业利润;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不由政府提供;③由A部门制定政策并监督实施,由B部门进行审计,别的部门不参与。笔者浅显地将独立性表现在这几个方面,未做详细论述实乃学识不足能力有限,故具体如何操作实施还有待日后讨论。 (2)投资方向、区域多元化。我国一开始就对社保基金投资做了严格限制,要么购买国债,要么协议存款,其他的投资行为都属于违规,而我国国债发行不够,难以购买,银行存款利率又过低,这两种方式都无法弥补差额。近年来,国家放宽了社保基金的投资渠道,允许进入股市,由于股票市场风险大,安全性低,因此我国一直严格限制投资比例,并且这一规定并未出台相关细则,各地的社保部门无法“放开手脚”具体实施。反观诺贝尔基金会的投资模式,不仅涉及金融市场投资还涉及实体投资,不仅包括国内市场还将资金投入国际市场,只要有发展的行业都会投资,不限于某一地区某一行业,充分“用活”“做大”基金。
(3)稅收优惠。上文提到我国应当设立专业独立的基金管理机构对社保基金进行多元化的投资,使“鸡”生“蛋”。我国从一开始就以“安全为主”的观念管理社保资金,社保资金的投资活动并不频繁,且在大部分地区的社会保险费就是由税收机关征缴的,我国社保资金的功能在于再分配,具有互助共济性,故不存在对社保资金再进行征税的规定。但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多,各地养老金缺额的逐渐扩大,利用社保基金进行投资活动是发展的必然,既然未来会作为一个主体进入市场进行资本活动,那么对其征税在所难免。社保资金进入市场有其独有的特殊性,它确实是以“盈利”为目标进入市场的,但其“盈利”是为了解决现阶段出现的社会问题,利润最终会作为社会保障分配给民众,因此给予社保资金进行的投资活动以税收优惠更能加快社会问题的解决。当然这也只是笔者的一个初步设想,有人会提出享受税收优惠的投资活动如果进入市场会影响甚至阻碍这一行业的发展,这样社保资金投资所获得的利润相当于是从该行业其他投资者身上所获取的。面对这样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预先规定社保资金投资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年限,甚至还可以事先规定专业独立的管理机构作为投资主体将社保资金投入市场的年限。
3 结语
当初选择社保资金问题作为论文主题是因为觉得这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一个话题,等到开始查阅相关资料和论文对社保资金有个粗浅的了解后才发现这是一个“问题重重”且亟待解决的制度,通过查阅有关诺贝尔基金会的投资模式和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的文献资料,笔者是通过提取使诺贝尔基金会不断发展的措施提出上述建议,希望对社保制度的改革有所帮助。
参 考 文 献
[1]郑秉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体制的转型与突破——写在基本养老基金投资进入市场之际[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3):1-25.
[2]刘华.对甘肃省社会保险统筹层次问题的再思考[J].中国市场,2017(11):99-100.
[3]顾雯.社保资金管理的现状及对策研究[J].知识经济,2016(2):86.
[4]李月娥.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短缺问题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1:15.
【作者简介】董丹,女,安徽安庆人,贵州财经大学文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