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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个人所得税改革问题已经成为了我国各收入阶层关注的焦点问题,同时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利益诉求。由于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目标定位不准,未能适时调整征收模式,从而导致税负确定、税率设计不合理、税制复杂,难以征僻,偷逃严重,渊节无力。本文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作用着手,并提出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经济
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出现了居民收入多元化的现象,收入明显提升,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功能缺陷。当前我国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没有对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地区进行分开征税,且起征点相对较低,扣除范围不够完善,无法从个人的总收入的角度进行合理纳税,也难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的作用。因此,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
一、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作用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在组织财政收入、发挥调节分配这两个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在个人所得税成为了我国税制中的重要税种之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利益,制度是否完善与我们息息相关。个人所得税作为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重要经济杠杆,也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成员分配的重要工具,对增加财政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维护国家权益,调节区域经济差距等诸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税种。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实现收入4837.17亿元,同比增长22.5%,比上年同期增加快16.4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为6.6%,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个人所得税是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自运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不仅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得了积极作用,也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加快,我国收入分配的差别越来越大,通过《个人所得税法》,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也对高收入者进行了调节,从而实现收入分配的合理化,起到“劫富济贫”的调节作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个税的征收管理,填补税收空白
我国的个税职能要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兼具筹集财政收入。对我国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空白一直存在,對工薪群体的税收管理有着严格死角。对高收入民众的个税征收渠道仅限于“申报”等比较处于被动方式,缺乏税法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使得大量税基税款流失,失去了平等性。为此,应该适时的出台高收入群体的征管、监督、惩罚制度,这将对填补税法的空白以及完善个税体制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从分类所得税制转变为混合所得税制
全球范围来看,因适用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比较苛刻,所以大多数发达国家依旧在实施综合所得税制。而从发展中国家来看,多数所实施的是混合所得税制。从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来看,最早开始实行的税制就是分类所得税制,但是一个国家并不能在实施一种税制的基础上,就能达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目前,发达国家大多数在采用综合所得税制,但适用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较高,根据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我们应采取综合所得税制为主,分类所得税制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待经济条件发展成熟,再逐步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一是我们必须要不断强化源泉扣缴制度,这样才能够防止税收流失,同时也减少了税收时滞性;二是确定出适当的预征率;三是根据当前税收征管能力及经济发展状况将各类应当纳税的个人所得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四是实施个人所得税能真正的起到调节个人收入的作用,充分实现再分配中更加公平原则,达到社会和谐,共同富裕的目的。
(三)对我国减免税的项目进行调整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生活发展变化很快,同时我国政策鼓励方向以及实际的经济结构都有所改变,有一部分免税项目监管起来比较困难,这也是常见的逃避纳税的漏洞方式,可以取消福利费、退休工资、省部级奖金等名目的减免税项目,更好的体现出公平性。与此同时,为了体现党以及政府对科技人员以及有突出贡献人员的照顾,我们可增加“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免税;也可以增加“国家赔偿金”免税;还应增加“个人因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免税相关规定。
(四)增加个税扣除项目,完善个税扣除标准
个税依据费用扣除确保维持纳税人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计费用支出原则以及公平税负的原则,费用扣除项目以及标准可以按照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做出调整:一是可以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扣除额相挂钩的方法,从而对期个税高低进行调整,与此同时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检测调整机制,使个税扣除额充分体现“基本生活费”的特点。二是增加家庭主要扣除费用,例如:子女教育费、医疗保险费用等,对于这些费用在物价高涨的时侯可以适当的减轻,给家庭减轻负担。
(五)提高个税征管技术,推行纳税人识别号制度
建立健全税务登记,其中包括:税人识别号,账簿凭证管理与基本制度,对纳税人档案管理办法要进行改进,并利用计算机完整收集起纳税人经营、财务和纳税资料,最终建立起与工商、银行、国税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和网络信息交流制度,由此可以减少漏征户,实时的掌握每一位纳税人的资金流向。
三、结束语
从我国整体经济状况及个税现状来看,在个税改革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问题,只有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才能使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更为完善。
参考文献:
[1]李杰.浅析如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J].财会月刊,2015,09.
[2]于艳.个税完善的探讨[J].财经纵横,2012,10.
[3]宋良荣,张博.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6.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改革;经济
在经济全球化的带动下,出现了居民收入多元化的现象,收入明显提升,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功能缺陷。当前我国的分类所得税制度,没有对不同收入阶层、不同地区进行分开征税,且起征点相对较低,扣除范围不够完善,无法从个人的总收入的角度进行合理纳税,也难以起到调节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的作用。因此,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
一、个人所得税的主要作用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税法在组织财政收入、发挥调节分配这两个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现在个人所得税成为了我国税制中的重要税种之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利益,制度是否完善与我们息息相关。个人所得税作为调整国家与个人之间利益分配关系的重要经济杠杆,也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成员分配的重要工具,对增加财政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维护国家权益,调节区域经济差距等诸方面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在我国逐渐成为一个重要税种。据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个人所得税快速增长,实现收入4837.17亿元,同比增长22.5%,比上年同期增加快16.4个百分点,个人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重为6.6%,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个人所得税是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自运行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不仅在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取得了积极作用,也在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方面也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加快,我国收入分配的差别越来越大,通过《个人所得税法》,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税负,也对高收入者进行了调节,从而实现收入分配的合理化,起到“劫富济贫”的调节作用,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发展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对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个税的征收管理,填补税收空白
我国的个税职能要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兼具筹集财政收入。对我国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空白一直存在,對工薪群体的税收管理有着严格死角。对高收入民众的个税征收渠道仅限于“申报”等比较处于被动方式,缺乏税法制度的原则性规定,使得大量税基税款流失,失去了平等性。为此,应该适时的出台高收入群体的征管、监督、惩罚制度,这将对填补税法的空白以及完善个税体制有着重大的意义。
(二)从分类所得税制转变为混合所得税制
全球范围来看,因适用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比较苛刻,所以大多数发达国家依旧在实施综合所得税制。而从发展中国家来看,多数所实施的是混合所得税制。从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历史来看,最早开始实行的税制就是分类所得税制,但是一个国家并不能在实施一种税制的基础上,就能达到合理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目前,发达国家大多数在采用综合所得税制,但适用综合所得税制的条件较高,根据我国当前的基本国情,我们应采取综合所得税制为主,分类所得税制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待经济条件发展成熟,再逐步向综合所得税制过渡。一是我们必须要不断强化源泉扣缴制度,这样才能够防止税收流失,同时也减少了税收时滞性;二是确定出适当的预征率;三是根据当前税收征管能力及经济发展状况将各类应当纳税的个人所得全部纳入征税范围;四是实施个人所得税能真正的起到调节个人收入的作用,充分实现再分配中更加公平原则,达到社会和谐,共同富裕的目的。
(三)对我国减免税的项目进行调整
近几年来,我国经济生活发展变化很快,同时我国政策鼓励方向以及实际的经济结构都有所改变,有一部分免税项目监管起来比较困难,这也是常见的逃避纳税的漏洞方式,可以取消福利费、退休工资、省部级奖金等名目的减免税项目,更好的体现出公平性。与此同时,为了体现党以及政府对科技人员以及有突出贡献人员的照顾,我们可增加“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政府特殊津贴”免税;也可以增加“国家赔偿金”免税;还应增加“个人因买断工龄、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经济补偿金”的免税相关规定。
(四)增加个税扣除项目,完善个税扣除标准
个税依据费用扣除确保维持纳税人本人以及家庭成员的基本生计费用支出原则以及公平税负的原则,费用扣除项目以及标准可以按照国家财政的承受能力做出调整:一是可以利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扣除额相挂钩的方法,从而对期个税高低进行调整,与此同时建立起一个完善的检测调整机制,使个税扣除额充分体现“基本生活费”的特点。二是增加家庭主要扣除费用,例如:子女教育费、医疗保险费用等,对于这些费用在物价高涨的时侯可以适当的减轻,给家庭减轻负担。
(五)提高个税征管技术,推行纳税人识别号制度
建立健全税务登记,其中包括:税人识别号,账簿凭证管理与基本制度,对纳税人档案管理办法要进行改进,并利用计算机完整收集起纳税人经营、财务和纳税资料,最终建立起与工商、银行、国税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和网络信息交流制度,由此可以减少漏征户,实时的掌握每一位纳税人的资金流向。
三、结束语
从我国整体经济状况及个税现状来看,在个税改革过程中还会遇到很多问题,只有采取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才能使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更为完善。
参考文献:
[1]李杰.浅析如何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J].财会月刊,2015,09.
[2]于艳.个税完善的探讨[J].财经纵横,2012,10.
[3]宋良荣,张博.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J].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