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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金融控股公司在全球迅速兴起,成为西方发达国家大型金融机构的主导组织形式,代表着混业经营模式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金融业的全面开放,以混业为背景的大型跨国金融集团纷纷抢滩我国市场,这对我国以分业为主的金融业形成巨大冲击。2006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租赁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将允许国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这可能成为开放金融混业经营的一个标志。随着金融开放的进一步加快,金融控股公司作为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也成为我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这对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