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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晓平在10月31日的《中华工商时报》上撰文指出:近日在北京举行的第三届中国改革论坛上.中国体改研究会课题组在“推进要素市场化”研究报告中指出.现行的《土地管理法》不是在保护交易主体各自的权利.反而破坏了市场经济最基本的交易规则。其中.有两个概念是违背法理原则的.一个是土地“征用”.另一个是失地“补偿”。如果国家确实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实施征地行为.是合理的。也是必需的;但在很多情况下.城市政府将征用的农业用地转为商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