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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先民在仰韶时期(公元前5000年~公元前3000年),就利用小口尖底瓮保温发酵酿制谷芽酒,并在该容器内澄清、饮用。到了大汶口时期(公元前4300年~公元前2400年),酿酒有了较大发展,饮酒之风很盛行,出土了数量较多的大件酿酒发酵窖器——大口尖底陶尊及多姿多彩的酒具,表明了酒已具有礼仪功能。这时期谷芽酒的饮用方法已进步到用饮酒器饮用清酒了。酿酒技术及酒文化已由黄河下游扩展到淮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