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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作为改革开放以来颇具中国特色的新型诉讼形态,具有很强的时代精神和历史使命。相比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历代的党和国家领导人而言,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提出了公益诉讼制度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关公益诉讼的重要论述是对公益诉讼优秀研究成果、立法成果和实践成果的肯定和鞭策。习近平法治思想中有关公益诉讼重要论述和中国特色公益诉讼理论、立法与实践是中国对世界诉讼法的新贡献。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必须要有中国特色的现实问题意识、必须要有改革创新的理论追求、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做到有效制约权力。我国公益诉讼制度具有极强的制度穿透力,深刻影响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方方面面。公益诉讼立法的完善是建设高质量制度体系和法治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根本出路在于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零散的制度规则体系化和法典化,有针对性地解决中国公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