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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工业科技的发展,我国机动车的数量在逐年增长,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为此我国针对机动车排放尾气制定了一系列治理方法及法律标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还没有规范的执法规程,导致对道路机动车尾气超标治理没有较好的约束.根据此情况,我国生态环境部门以及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建立“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的分工合作体系,对“超标车逾期后未重新检测合格就上道路行驶”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但是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本文就道路机动车排放超标的执法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