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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院校的法律课程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一方面通过对江苏警官学院课程设置和毕业生在基层公安机关的法律素质和能力的实证调研,发现问题;另一方面则是在功能主义下检讨和比较发达国家警察法律素质构成的理论内涵,提出法律课程设置的原则应该是全面提高、重点突破,形成以刑法、行政法、民法、警察法为中心的法律课程设置。在教学方法上也应该坚持教学和实战互动相长的格局,进行各种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