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发布《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以来,现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资格的企业共35家,其中,进行B2C业务的有11家,B2B业务的有17家。从表一中历年通过审批的拥有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的企业统计数据可看出,自08年的跳跃式增长后,今年增长态势依然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