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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下,我国实行的以定额为主的计价模式,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依据价值理论,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又是价格改革的重点,因此在造价管理改革中计价模式的改革尤为重要。同时,FIDIC条款已为各国投资商及金融机构普遍认可,成为国际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文本,也逐渐成为我国工程招标文件的主要依据。我国建筑市场在与国际建筑市场互相融合的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由于是采用一种全新的计价方式,在使用过程中,依然存在不足并需不断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