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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促进膳食营养均衡工作的通知》,引导学校食堂合理安排膳食。
《通知》要求,学校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得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以及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不得外购散装馅料、烧卤熟食等。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使用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火腿肠、丸子、烤串、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通知》还提出,应加强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食堂供应品种的管理,引导校园商品店不销售、学生不饮用碳酸饮料、食用方便面等无益身心健康的食品,保护和增进青少年身体健康。
学校禁售碳酸饮料体现制度善意
促进学生的膳食营养均衡,体现了浓浓的政策善意,让家长感到欣慰,他们可以少一些担心孩子吃不好、营养不良的焦虑了,又能增加家长、社会对学校食堂管理的信心,给家长吃一颗“定心丸”。广东省教育厅此举值得点赞。
对学校而言,提供膳食不是普通的社会服务,而是特殊的生活服务,在膳食安排上,要区别于社会服务,质量上要满足学生的生长发育,这是一项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教育服务事项,不是普通的市场行为,教育主管部门理当介入,不能坐视不管。对学生而言,缺乏对营养搭配的基本认识,只是觉得什么味道好、容易下咽就买什么吃,而碳酸饮料、方便面等对健康不宜的饮料、食品又最受学生喜爱。如果学校广泛销售此类饮料、食品,有的学生可能就会把它们当主食,结果导致学生摄入营养严重不良,影响身体健康。
当然,引导学生不喝不健康的饮料、不吃不健康的食品,家长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如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在努力引导,而家长却在背后“教唆”、唱反调,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努力就白费了,学生还会抱怨老师和学校,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简单“拉黑”碳酸饮料可能会事倍功半
青少年正处于发育期,假若不加节制地摄入过多碳酸饮料,可能会影响身体的正常发育。从这个角度看,学校确实有义务、有责任帮学生抵制碳酸饮料等食品,但简单地将其在校园“拉黑”,却很可能事倍功半。
从程序正义看,政府机关应秉持“法无授权皆禁止”的原则。虽然关于碳酸饮料等食品无益的研究不少,但只要在售碳酸饮料的各项参数符合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就有义务保护其正常的销售、流通。由此,在校园内“拉黑”碳酸饮料,尽管维护青少年健康的初心可鉴,但仍属权力任性。从处置方法看,“一刀切”式地“拉黑”碳酸饮料,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学生在学校里面买不到,可以到校外买。如此一来,校方岂不是白忙活一场?从执行看,学校小卖部和学校食堂不卖碳酸饮料,必然影响其利润,校方如何弥补损失?如果没有补偿,必然会有业主不配合,甚至阳奉阴违。如此,广东教育厅禁碳酸饮料的通知的效力就打了折扣。不可否认,对学生而言,不喝碳酸饮料是一种更健康的生活习惯,但习惯的培养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而是需要润物无声的引导与涵养。
《通知》要求,学校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或原料),不得采购和使用散装食用油、散装调味品以及含铝膨松剂、人工色素以及含有人工色素的调味品;不得外购散装馅料、烧卤熟食等。尽量采购新鲜肉制品,少使用冷冻肉制品、油炸食品以及香肠、火腿、肉丸等加工肉制品等。火腿肠、丸子、烤串、腊肠等不得作为荤菜。
《通知》还提出,应加强对学校小卖部和学校食堂供应品种的管理,引导校园商品店不销售、学生不饮用碳酸饮料、食用方便面等无益身心健康的食品,保护和增进青少年身体健康。
学校禁售碳酸饮料体现制度善意
促进学生的膳食营养均衡,体现了浓浓的政策善意,让家长感到欣慰,他们可以少一些担心孩子吃不好、营养不良的焦虑了,又能增加家长、社会对学校食堂管理的信心,给家长吃一颗“定心丸”。广东省教育厅此举值得点赞。
对学校而言,提供膳食不是普通的社会服务,而是特殊的生活服务,在膳食安排上,要区别于社会服务,质量上要满足学生的生长发育,这是一项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教育服务事项,不是普通的市场行为,教育主管部门理当介入,不能坐视不管。对学生而言,缺乏对营养搭配的基本认识,只是觉得什么味道好、容易下咽就买什么吃,而碳酸饮料、方便面等对健康不宜的饮料、食品又最受学生喜爱。如果学校广泛销售此类饮料、食品,有的学生可能就会把它们当主食,结果导致学生摄入营养严重不良,影响身体健康。
当然,引导学生不喝不健康的饮料、不吃不健康的食品,家长的作用也不能忽视。如果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都在努力引导,而家长却在背后“教唆”、唱反调,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的努力就白费了,学生还会抱怨老师和学校,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简单“拉黑”碳酸饮料可能会事倍功半
青少年正处于发育期,假若不加节制地摄入过多碳酸饮料,可能会影响身体的正常发育。从这个角度看,学校确实有义务、有责任帮学生抵制碳酸饮料等食品,但简单地将其在校园“拉黑”,却很可能事倍功半。
从程序正义看,政府机关应秉持“法无授权皆禁止”的原则。虽然关于碳酸饮料等食品无益的研究不少,但只要在售碳酸饮料的各项参数符合行业标准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相关部门就有义务保护其正常的销售、流通。由此,在校园内“拉黑”碳酸饮料,尽管维护青少年健康的初心可鉴,但仍属权力任性。从处置方法看,“一刀切”式地“拉黑”碳酸饮料,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学生在学校里面买不到,可以到校外买。如此一来,校方岂不是白忙活一场?从执行看,学校小卖部和学校食堂不卖碳酸饮料,必然影响其利润,校方如何弥补损失?如果没有补偿,必然会有业主不配合,甚至阳奉阴违。如此,广东教育厅禁碳酸饮料的通知的效力就打了折扣。不可否认,对学生而言,不喝碳酸饮料是一种更健康的生活习惯,但习惯的培养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而是需要润物无声的引导与涵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