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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罗源县慈善总会成立之后,许多病灾户纷至沓来,以为慈善总会就是第二民政局,只要上门求助,多多少少都会得到一些补助。一时间,慈善总会门庭若市。
两难
在来访的队伍中,有慢性病患者,有重病者家属,也有县直机关、乡镇干部等领导为重病灾户来访,还有本会人员的老乡亲友来访,听着他们的诉说实感“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对于这些不幸的家庭,我们深表同情,最初我们也曾两百、三百,两千、三千地救助过;也曾设想过制订重病灾户的救助制度,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病灾,按不同的标准予以救助;无奈之下,同时也有碍于面子,我会的人员有时也曾自掏腰包两百、三百的给予来访乡亲捐助,然而实践证明这些重病灾户不是两百、三百,两千、三千就能解决问题的,我们的工作也不能这样做、募集到的善款也不允许这样做。但是我们的宗旨是“扶危助急”,“助医”是重要的救助项目之一,不予救助又不行,曾经有一名白血病患者家属来访,因不能如愿以偿,居然又是写控告信,又是打电话谩骂;也有人说,你们慈善总会连重病灾都不救助,那还救助什么?对此,我们处于两难的境地。
探索
2009年5月上旬,凤山镇南门村干部来访,反映31岁的村居民杨某某因患尿毒症四年之久,已花医疗费十几万元,目前已到换肾手术的关键时候,巨额手术费无从着落,特来求助;紧接着起步镇兰田村干部来访,反映28岁的村民朱某某十年前在一所中专上学期间突然患病,最后导致卧床不起,虽花费十几万元,但病情始终未见好转,现经福州总院诊断为强直性脊椎炎及股骨坏死症,亟需实施髋关节换骨手术,方可站立行走。手术需医疗费用12万元。如今其家一贫如洗,再也无法支付这项高额医疗费用,希望县慈善总会能予以救助。要不要救助?如何救助?成为我会会务会议的中心议题。十几万元,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对于刚刚成立不久的慈善总会,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会上大家各抒己见提出各种救助办法,最后达成了共识:1.由村里广泛发动全民募捐;2、联系一些企业进行定向救助;3、在此基础上,我会再酌情予以补助。4.情况特殊的,我们再向上级慈善总会报告,争取上级慈善总会的帮助和支持。
我会有关领导深入村居走访患者,召集村居两委宣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慈善理念和“人帮人,户帮户”的互助精神,传达我会的救助意见,希望他们立足本村居,两委、党员带头募集善款。就这样,救助重病患者的“绣球”,传到了重病患者所在村居领导的手上。
南门居两委发动居民百余人捐款15000元,我会联系南门居企业家吴祯和捐款1万元,患者所在的企业帮助4万元,南门居挤出300元。
兰田村两委和老人会派人走街串巷,甚至外出到有关单位、企业募集。乡亲们你几十、我几百地凑起来了,就连自己身患重病的一位村民听说后也捐了10元;兰田纸厂、福州欧林石材等企业也都慷慨解囊,你一千,我二千地捐来了;县佛教会听到他们诉说,也送来了一万元救助金。经我会联系,罗源双福电器商场、福州兰源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海材食品有限公司先后捐款1万元、6千元、3千元;福州市慈善总会接到我会的求助报告,联系美国角声基金会救助5万多元人民币。
通过乡亲帮一点,所在村居挤一点,联系有关企业捐一点,为杨某某募集了7.3万元,为朱某某募集了11.7万元,在此基础上,我会分别给予补助3千元。
在实践中,一个救助重病灾户的机制逐渐形成:热情接待来访者——详细介绍人帮人、户帮户,最后我们再补助的办法——将募捐到的善款汇入我会户头,认真登记捐款人或单位名单,——我会研究一般给予1——3千元补助,特殊情况最多5千元。最后,我们将募集到的定向善款和捐款人或单位的名单连同我会的补助金,由我会、捐款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领导送到受助者家中。我们将这个机制叫做“定向善款和补助金救助重病灾户制度”,简称“救助重病灾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得到了重病灾特困户的欢迎。松山镇岐后四十来岁的村民黄某某患血癌,一家六口,上有年迈的双亲,下有年少的女和儿,妻子又体弱多病,家庭顶梁柱的病倒和20多万元的医疗费,使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极度困境。经村两委和松山中学的发动,募集到676人和一个单位定向善款14126元;飞竹镇仓前村47岁的村民车某某几年前曾患患子宫癌,进行过子宫切除手术,去年又发现直肠癌变,雪上加霜,本来还算小康的家庭,经这么一折腾,弄得负债累累,现在连医药费都无法筹措。经过村委会发动,募集到90个乡亲定向善款11900 元;罗源三中学生许某某一家5口,靠父亲外出打工维持生活,2010年4月患急性颈段脊髓炎住院花费医疗费20多万元。经该校发动,师生1962人募集定向善款34048元;对此,我们分别给予3000元的补助。
这个制度的实施,即使是有县领导批示或是为其打电话的重病灾户,也都按照这个制度办理。2009年底,一位县分管领导打电话来,希望我会对一位患病多年的白血症患者实施救助,我们将“救助重病灾制度”向其汇报后,他表示理解和支持,于是他亲自召开有有关单位参加的慈善救助协调会,发动群众捐款,结果收到定向善款3万元,最后我会补助5千元,合计3万5千元。
这个制度的实施,使一般的病灾户不再直接来访求助。一些病灾户登门求助,听了救助制度的介绍后有的表示,这样做很好,但回去后就没有再来了;有的听后,居然说,“这样做太麻烦,算了!”主动撤回。而且领导批示、电话也大为减少,现在几乎没有了。这样,无形中大大减轻了我们的压力。
两年来,实施“救助重病灾制度”共救助重特大病灾患者25人,发放救助金939329元。其中定向捐款860766元,本会补助金78034元,患者人均受益37573.16元。参加定向捐款有11个机关单位和村居、25个企业、3941人。这个制度的实施,社会普遍反映良好,达到了广泛发动献爱心,积少成多解困境,提高门槛减压力的一举三得之效果。
完善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的患者家属为了拿到进入这个机制的“入门券”,就先向亲友借5、6千元,作为乡亲的定向善款,汇入我们户头,等拿到我们补助金后,再把借的钱还给亲友;也有的患者家属通过亲友关系联系到一些企业或企业家,进行数额较大的定向捐款,这样,这些企业或企业家既顾及了私情又得到了慈善的荣誉;还有通过这种机制,募集到的定向善款超出了其医疗费用等等。
对此,我们已采取或正在采取一些措施予以完善,比如,凡发动群众捐款的,必须要贴出“捐款倡议书”;募集到的定向善款,必须张榜公布;必要时我们还要下去核实。对于数额较大的定向善款,规定按百分比提取统筹,并且按照病情分期拨付等等。
此外,我们还与县红十字会联系,帮助重病患者争取获得“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的救助。
尽管如此,作为一种新制度、新机制,它仍然不可能一下子就很完美,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感想
在探索“救助重病灾制度”的实践中,我们感触良多,主要有三点:
一. 慈善工作必须变被动为主动。作为慈善工作者,必须认识到慈善事业是崇高的事业,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它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不能大包大揽。所以对于一味要求慈善救助的人,我们则明确告诉他们,我们的善款是成千上万爱心人以及许许多多爱心单位、企业、村居捐献募集来的,希望求助者所在的单位、村居也应当广泛发动群众,人帮人,户帮户,在此条件下,我们再帮助。
二.慈善事业必须人人参与。《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要使“我为人人”的思想化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动,成为大家坚定不移、乐此不疲的人生追求,需要我们慈善工作者的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工作,也只有广泛宣传这个慈善理念,才能使慈善成为人人有责、人人关心、人人自愿参与的事业。
三. 做好事、做善事要精益求精。“救助重病灾制度”的实施,还向我们启示了一个道理:做好事、做善事要精益求精,要选好项目,要帮准对象,否则也会变成坏事。为何一些公益慈善的捐赠不仅没有解决贫困问题,反而使贫困问题更常态化,为什么我们当初救助一些人后,会引发许多人前来求助?这是因为人们习惯了被救助,不愿意通过自己的自力更生来改变。这是西方一百多年前出现的问题,现在似乎也在我们这里出现。所以我们必须把善事做好,把好事做实,切不可愈扶愈贫,愈助愈困。
两难
在来访的队伍中,有慢性病患者,有重病者家属,也有县直机关、乡镇干部等领导为重病灾户来访,还有本会人员的老乡亲友来访,听着他们的诉说实感“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对于这些不幸的家庭,我们深表同情,最初我们也曾两百、三百,两千、三千地救助过;也曾设想过制订重病灾户的救助制度,按照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病灾,按不同的标准予以救助;无奈之下,同时也有碍于面子,我会的人员有时也曾自掏腰包两百、三百的给予来访乡亲捐助,然而实践证明这些重病灾户不是两百、三百,两千、三千就能解决问题的,我们的工作也不能这样做、募集到的善款也不允许这样做。但是我们的宗旨是“扶危助急”,“助医”是重要的救助项目之一,不予救助又不行,曾经有一名白血病患者家属来访,因不能如愿以偿,居然又是写控告信,又是打电话谩骂;也有人说,你们慈善总会连重病灾都不救助,那还救助什么?对此,我们处于两难的境地。
探索
2009年5月上旬,凤山镇南门村干部来访,反映31岁的村居民杨某某因患尿毒症四年之久,已花医疗费十几万元,目前已到换肾手术的关键时候,巨额手术费无从着落,特来求助;紧接着起步镇兰田村干部来访,反映28岁的村民朱某某十年前在一所中专上学期间突然患病,最后导致卧床不起,虽花费十几万元,但病情始终未见好转,现经福州总院诊断为强直性脊椎炎及股骨坏死症,亟需实施髋关节换骨手术,方可站立行走。手术需医疗费用12万元。如今其家一贫如洗,再也无法支付这项高额医疗费用,希望县慈善总会能予以救助。要不要救助?如何救助?成为我会会务会议的中心议题。十几万元,对于一个贫困家庭来说,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对于刚刚成立不久的慈善总会,也不是一个小数目,会上大家各抒己见提出各种救助办法,最后达成了共识:1.由村里广泛发动全民募捐;2、联系一些企业进行定向救助;3、在此基础上,我会再酌情予以补助。4.情况特殊的,我们再向上级慈善总会报告,争取上级慈善总会的帮助和支持。
我会有关领导深入村居走访患者,召集村居两委宣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慈善理念和“人帮人,户帮户”的互助精神,传达我会的救助意见,希望他们立足本村居,两委、党员带头募集善款。就这样,救助重病患者的“绣球”,传到了重病患者所在村居领导的手上。
南门居两委发动居民百余人捐款15000元,我会联系南门居企业家吴祯和捐款1万元,患者所在的企业帮助4万元,南门居挤出300元。
兰田村两委和老人会派人走街串巷,甚至外出到有关单位、企业募集。乡亲们你几十、我几百地凑起来了,就连自己身患重病的一位村民听说后也捐了10元;兰田纸厂、福州欧林石材等企业也都慷慨解囊,你一千,我二千地捐来了;县佛教会听到他们诉说,也送来了一万元救助金。经我会联系,罗源双福电器商场、福州兰源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州海材食品有限公司先后捐款1万元、6千元、3千元;福州市慈善总会接到我会的求助报告,联系美国角声基金会救助5万多元人民币。
通过乡亲帮一点,所在村居挤一点,联系有关企业捐一点,为杨某某募集了7.3万元,为朱某某募集了11.7万元,在此基础上,我会分别给予补助3千元。
在实践中,一个救助重病灾户的机制逐渐形成:热情接待来访者——详细介绍人帮人、户帮户,最后我们再补助的办法——将募捐到的善款汇入我会户头,认真登记捐款人或单位名单,——我会研究一般给予1——3千元补助,特殊情况最多5千元。最后,我们将募集到的定向善款和捐款人或单位的名单连同我会的补助金,由我会、捐款单位、企业,及有关单位领导送到受助者家中。我们将这个机制叫做“定向善款和补助金救助重病灾户制度”,简称“救助重病灾制度”。
这个制度的实施,得到了重病灾特困户的欢迎。松山镇岐后四十来岁的村民黄某某患血癌,一家六口,上有年迈的双亲,下有年少的女和儿,妻子又体弱多病,家庭顶梁柱的病倒和20多万元的医疗费,使这个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极度困境。经村两委和松山中学的发动,募集到676人和一个单位定向善款14126元;飞竹镇仓前村47岁的村民车某某几年前曾患患子宫癌,进行过子宫切除手术,去年又发现直肠癌变,雪上加霜,本来还算小康的家庭,经这么一折腾,弄得负债累累,现在连医药费都无法筹措。经过村委会发动,募集到90个乡亲定向善款11900 元;罗源三中学生许某某一家5口,靠父亲外出打工维持生活,2010年4月患急性颈段脊髓炎住院花费医疗费20多万元。经该校发动,师生1962人募集定向善款34048元;对此,我们分别给予3000元的补助。
这个制度的实施,即使是有县领导批示或是为其打电话的重病灾户,也都按照这个制度办理。2009年底,一位县分管领导打电话来,希望我会对一位患病多年的白血症患者实施救助,我们将“救助重病灾制度”向其汇报后,他表示理解和支持,于是他亲自召开有有关单位参加的慈善救助协调会,发动群众捐款,结果收到定向善款3万元,最后我会补助5千元,合计3万5千元。
这个制度的实施,使一般的病灾户不再直接来访求助。一些病灾户登门求助,听了救助制度的介绍后有的表示,这样做很好,但回去后就没有再来了;有的听后,居然说,“这样做太麻烦,算了!”主动撤回。而且领导批示、电话也大为减少,现在几乎没有了。这样,无形中大大减轻了我们的压力。
两年来,实施“救助重病灾制度”共救助重特大病灾患者25人,发放救助金939329元。其中定向捐款860766元,本会补助金78034元,患者人均受益37573.16元。参加定向捐款有11个机关单位和村居、25个企业、3941人。这个制度的实施,社会普遍反映良好,达到了广泛发动献爱心,积少成多解困境,提高门槛减压力的一举三得之效果。
完善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有的患者家属为了拿到进入这个机制的“入门券”,就先向亲友借5、6千元,作为乡亲的定向善款,汇入我们户头,等拿到我们补助金后,再把借的钱还给亲友;也有的患者家属通过亲友关系联系到一些企业或企业家,进行数额较大的定向捐款,这样,这些企业或企业家既顾及了私情又得到了慈善的荣誉;还有通过这种机制,募集到的定向善款超出了其医疗费用等等。
对此,我们已采取或正在采取一些措施予以完善,比如,凡发动群众捐款的,必须要贴出“捐款倡议书”;募集到的定向善款,必须张榜公布;必要时我们还要下去核实。对于数额较大的定向善款,规定按百分比提取统筹,并且按照病情分期拨付等等。
此外,我们还与县红十字会联系,帮助重病患者争取获得“福建省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的救助。
尽管如此,作为一种新制度、新机制,它仍然不可能一下子就很完美,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补充完善。
感想
在探索“救助重病灾制度”的实践中,我们感触良多,主要有三点:
一. 慈善工作必须变被动为主动。作为慈善工作者,必须认识到慈善事业是崇高的事业,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它只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补充,不能大包大揽。所以对于一味要求慈善救助的人,我们则明确告诉他们,我们的善款是成千上万爱心人以及许许多多爱心单位、企业、村居捐献募集来的,希望求助者所在的单位、村居也应当广泛发动群众,人帮人,户帮户,在此条件下,我们再帮助。
二.慈善事业必须人人参与。《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实践中,我们深深感到要使“我为人人”的思想化为人们自觉自愿的行动,成为大家坚定不移、乐此不疲的人生追求,需要我们慈善工作者的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开展宣传工作,也只有广泛宣传这个慈善理念,才能使慈善成为人人有责、人人关心、人人自愿参与的事业。
三. 做好事、做善事要精益求精。“救助重病灾制度”的实施,还向我们启示了一个道理:做好事、做善事要精益求精,要选好项目,要帮准对象,否则也会变成坏事。为何一些公益慈善的捐赠不仅没有解决贫困问题,反而使贫困问题更常态化,为什么我们当初救助一些人后,会引发许多人前来求助?这是因为人们习惯了被救助,不愿意通过自己的自力更生来改变。这是西方一百多年前出现的问题,现在似乎也在我们这里出现。所以我们必须把善事做好,把好事做实,切不可愈扶愈贫,愈助愈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