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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郑市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有序流转、集约经营”新路子,以产业发展为突破口,创新“1+5”流转模式(“1”即成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中介服务机构,“5”即公司租赁、大户承包、农民公司、代耕代种、认购经营权5种方式),引导农村土地向现代农业园区、农业产业化项目集中,土地集约率和产出效益有了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了农民、企业、政府三方共赢目标,有效破解了统筹城乡中的土地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