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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成为今年两会最关注的热点议题。2009年年底,人民论坛“未来十年十大挑战”问卷调查显示,第一为“腐败问题突破民众承受底线”:第二为“贫富差距拉大,分配不公激化社会矛盾”。
近几年,社会上关于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议论越来越多,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贫富差距扩大到一定程度,对社会的稳定就会造成威胁,而这种扩大的过程往往正是能量的积累。
现阶段的贫富差距虽然并未达到不能容忍的地步,但已经到了国家和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的阶段。必须正视个人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一少部分收入很高,相当多人收入很低,甚至有一部分人连温饱都解决不了的这一社会现实。
邓小平曾说,“什么是社会主义々社会主义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这段话中,邓小平同志对于社会主义最本质的问题做了界定。
须知,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是不可能建成真正和谐的社会的。
分配严重失衡
很多打工者问:“老板一年能赚几百万,我们辛辛苦苦打一年工却只能赚几万。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劳动差别就这么大?”
其实。这不是劳动差别大,而是赚钱的方式不同一一企业主当然也付出劳动,但他们赚钱主要依赖所投入的资金、厂房和设备,属于资本所得:而普通工人呢。赚钱只能通过自己的劳动。
我国一直没有很完善地解决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问题,所以未能切实做到分配合理化,没能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并借此用消费拉动经济。
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初次分配,其发生在单位(企业)与个人之间。而政府的转移支付部分叫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将其一部分财政收入单方面无偿地让渡而发生的支出。比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救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
长期以来。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偏低、国民收入分配向国家和资本所有者倾斜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不但如此,人们还发现试图通过付出更多劳动来提高收入,似乎变得越来越难。
对此,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之间存在差距也正常,但若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引发很多问题。而在我国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已是一个普遍现象,并且这种差距有逐渐拉大之势。
据了解,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中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回报的比例却不断上扬。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认为,这种利润侵蚀工资、机器排挤劳动的现象,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更不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如果老百姓设多少钱可以用来消费,出台再多的刺激政策也只能是事倍功半。
分析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除了现阶段一次分配制度极不合理外,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也不合理。而这从大环境看主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有关,长期重投资轻消费,社会财富增加的大部分被政府拿去搞建设了。综合多个部门和专家的测算,在国民收入三大分配主体政府、企业、居民中,目前我国的分配比例是33:30:37;改革开放初期,这一比例曾经是24:18:560
“国家和企业分得多,居民分得少,是我国现有分配格局的最大特点。”长期研究国民收入分配的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说。
收入差距悬殊
目前,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突破了合理的限度已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中国目前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
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2.63倍,到2005年增至4.88倍。而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加以调控。
据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
最近10年来,我国行业间收入分配总的趋势是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某些垄断行业的收入更高,而传统的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收入则相对较低。
“垄断行业收入畸高是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社会非议最大的诱因。”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
更应看到。垄断行业的高利润和高收入,不光是凭借国家的特殊政策和雄厚资金,更是建立在挤压一般企业应有利润的基础上的,这在相当程度上使其它企业增收不增利,难以加工资。
加上包括垄断行业在内的国企长达13年不上缴利润(直到2007年,国家推出《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国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时代才成为历史),使国家财富的二次分配也必然有心无力。
分配制度如何改革
不患寡而患不均——收入分配自古以来事关社稷民生,如今我国的国民财富总量已雄踞世界第三,分好财富的问题日显重要。连续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2009年的会议更是强调“加大调整力度”。
同时,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下称《指导意见》)。
笔者认为,改革分配制度不仅仅是简单做加减法,而必须解决深层问题以推进改革。
第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让利于民。
目前,各级政府用税收、收费罚款、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等权力在国民收入中进行分配。政府分配占比高,问题症结在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初次分配调整的重点不是强化对劳动市场的干预,关键在于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部长余斌说。
第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扩大就业。
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归根结底取决于工人和岗位孰少孰多。要提高国民劳动报酬占比,解决好就业是前提。目前我国就业压力之大世界罕见,有2.5亿农村劳动力要转移,每年还有600多万大学生和50075-城镇新增劳动力要就业,制定和实施促进小企 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已刻不容缓。
过去30年。我国对能容纳大量就业的小企业、服务业的发展。在思想上忽视,在战略上轻视,在体制上障碍较多,在政策上没有支持,在法律上没有有用和能用的条款促进,使国民经济吸收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越来越弱。
当前。分配结构的失衡主要表现在“两个偏低”:即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这都与经济结构有关。比如,由于投资、出口、消费比例不协调,一、二、三产业结构不合理。造成劳动力结构不合理。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占比已从最低时的21.6%升到40%以上,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大量一产富余劳动力被挤进二产,造成二产劳动力供过于求: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财富增长相对缓慢。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必须着眼于整个经济结构。从调整相关经济结构和深化体制改革着手,调整出口、投资、消费等重大比例关系。通过变粗放型生产方式为集约型。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推动产品由低端进入中高端、压缩过剩产能等来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大力发展三产扩大就业。减轻二产人力资源市场过度竞争。
第三,要扎实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平均分配。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各行业间收入水平最高是最低的1.8倍。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公主要是垄断行业获取了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收益。
2009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时隔6年再次提出要“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表明2010年中国在市场化改革方面会有新的突破,教育、医疗、卫生、基建、公用事业等垄断领域会吸引更多民营资本进入。
与此同时,通过提高垄断行业利润上缴国家的比例,使得其行业从业人员收入维持在高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
第四,要稳步推进城镇化,惠及农民。
城乡差距是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从1985年到2007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由1.86倍扩大到3 33倍。
而要提高农民收入占比,关键是减少农业人口。2008年占就业人口总数40%的农业人口,只创造出占GDP总量10%的农业产值。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在GDP中占比每三年下降两个百分点,大量的农业人口分配越来越少的农业产值,收入怎么可能提高?
多位专家表示,随着农民身份转换提速,农民增收难有望缓解。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我国农民的转移性收入正在大幅增加。2009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8 5%,其中,由各项补贴、离退休金和养老金以及救济款三大部分组成转移性收入增速遥遥领先,达到26.4%。
关于财产性收入,专家建议在稳定农民对承包地拥有长期物权的前提下,促进土地流转和变现,使农民获得稳定的收入流;清晰界定农户宅基地产权属性,推进宅基地流转、置换方式创新,让农户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
第五,公共财政应优先投向民生领域,支持保障。
2007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三大“民生”支出占政府总支出比重合计29.2%,比人均收入相当的国家低24.8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和社保支出不足问题尤其明显。
从国际上看,转型国家因为政府权力的逐步削弱可能导致公共品供给不足。但是在中国,公共品供给不足却是地方政府权力过大所致。由于财政分权,地方政府除了为增长而竞争、有足够的激励提供公路、机场、港口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外,对于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品的供给显然缺乏足够的激励。
为此,在“十二五”期间要强化社会保障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在建立以社会救助、全民医疗保障和全民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经济保障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应该拿出更多的钱来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加大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随着人大监督和公共监督的强化,我国的民生投资有望持续扩大。事实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说,2009年分四批下达的中央投资中,直接用于民生的投资比例超过了50%。
温家宝强调,2009年的投资已经注意向民生等领域倾斜,2010年的投资力度不减,但其内涵要发生变化,要更加重视发展社会事业。
近几年,社会上关于中国贫富差距扩大的议论越来越多,普遍的一种观点认为。贫富差距扩大到一定程度,对社会的稳定就会造成威胁,而这种扩大的过程往往正是能量的积累。
现阶段的贫富差距虽然并未达到不能容忍的地步,但已经到了国家和社会必须高度重视的阶段。必须正视个人之间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大,一少部分收入很高,相当多人收入很低,甚至有一部分人连温饱都解决不了的这一社会现实。
邓小平曾说,“什么是社会主义々社会主义就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在这段话中,邓小平同志对于社会主义最本质的问题做了界定。
须知,一个贫富悬殊的社会是不可能建成真正和谐的社会的。
分配严重失衡
很多打工者问:“老板一年能赚几百万,我们辛辛苦苦打一年工却只能赚几万。难道人和人之间的劳动差别就这么大?”
其实。这不是劳动差别大,而是赚钱的方式不同一一企业主当然也付出劳动,但他们赚钱主要依赖所投入的资金、厂房和设备,属于资本所得:而普通工人呢。赚钱只能通过自己的劳动。
我国一直没有很完善地解决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问题,所以未能切实做到分配合理化,没能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并借此用消费拉动经济。
通过市场实现的收入分配被称为初次分配,其发生在单位(企业)与个人之间。而政府的转移支付部分叫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政府通过国民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将其一部分财政收入单方面无偿地让渡而发生的支出。比如: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救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
长期以来。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偏低、国民收入分配向国家和资本所有者倾斜的现象一直比较突出。不但如此,人们还发现试图通过付出更多劳动来提高收入,似乎变得越来越难。
对此,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认为,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之间存在差距也正常,但若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引发很多问题。而在我国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已是一个普遍现象,并且这种差距有逐渐拉大之势。
据了解,在发达国家,工资一般会占企业运营成本50%左右,而在中国则不到10%。发达国家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一般在55%以上,在中国则不到42%,并呈逐年下降趋势:资本回报的比例却不断上扬。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认为,这种利润侵蚀工资、机器排挤劳动的现象,不利于缩小收入差距,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更不利于扩大消费、拉动内需——如果老百姓设多少钱可以用来消费,出台再多的刺激政策也只能是事倍功半。
分析居民收入增长缓慢的原因,除了现阶段一次分配制度极不合理外,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也不合理。而这从大环境看主要与我国经济发展模式有关,长期重投资轻消费,社会财富增加的大部分被政府拿去搞建设了。综合多个部门和专家的测算,在国民收入三大分配主体政府、企业、居民中,目前我国的分配比例是33:30:37;改革开放初期,这一比例曾经是24:18:560
“国家和企业分得多,居民分得少,是我国现有分配格局的最大特点。”长期研究国民收入分配的中央党校研究室副主任周天勇说。
收入差距悬殊
目前,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突破了合理的限度已是不争的事实。
根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统计数字,中国目前占总人口20%的最贫困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只有4.7%,而占总人口20%的最富裕人口占收入或消费的份额高达50%。突出表现在收入份额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东中西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过大、高低收入群体差距悬殊等方面。
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行业最高人均工资水平是行业最低人均工资水平的2.63倍,到2005年增至4.88倍。而国际上公认行业间收入差距的合理水平在3倍左右,超过3倍则需要加以调控。
据统计,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在5至10倍之间。
最近10年来,我国行业间收入分配总的趋势是向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行业和新兴产业倾斜,某些垄断行业的收入更高,而传统的资本含量少、劳动密集、竞争充分的行业,收入则相对较低。
“垄断行业收入畸高是导致行业间收入差距过大的主要原因,也是引起社会非议最大的诱因。”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说。
更应看到。垄断行业的高利润和高收入,不光是凭借国家的特殊政策和雄厚资金,更是建立在挤压一般企业应有利润的基础上的,这在相当程度上使其它企业增收不增利,难以加工资。
加上包括垄断行业在内的国企长达13年不上缴利润(直到2007年,国家推出《央企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办法》,国企只上缴税收不上缴红利的时代才成为历史),使国家财富的二次分配也必然有心无力。
分配制度如何改革
不患寡而患不均——收入分配自古以来事关社稷民生,如今我国的国民财富总量已雄踞世界第三,分好财富的问题日显重要。连续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2009年的会议更是强调“加大调整力度”。
同时,2009年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快出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下称《指导意见》)。
笔者认为,改革分配制度不仅仅是简单做加减法,而必须解决深层问题以推进改革。
第一,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让利于民。
目前,各级政府用税收、收费罚款、土地出让、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等权力在国民收入中进行分配。政府分配占比高,问题症结在于政府职能转变滞后。
“初次分配调整的重点不是强化对劳动市场的干预,关键在于深化市场体制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部长余斌说。
第二,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小企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扩大就业。
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归根结底取决于工人和岗位孰少孰多。要提高国民劳动报酬占比,解决好就业是前提。目前我国就业压力之大世界罕见,有2.5亿农村劳动力要转移,每年还有600多万大学生和50075-城镇新增劳动力要就业,制定和实施促进小企 业、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已刻不容缓。
过去30年。我国对能容纳大量就业的小企业、服务业的发展。在思想上忽视,在战略上轻视,在体制上障碍较多,在政策上没有支持,在法律上没有有用和能用的条款促进,使国民经济吸收劳动力就业的能力越来越弱。
当前。分配结构的失衡主要表现在“两个偏低”:即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这都与经济结构有关。比如,由于投资、出口、消费比例不协调,一、二、三产业结构不合理。造成劳动力结构不合理。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占比已从最低时的21.6%升到40%以上,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大量一产富余劳动力被挤进二产,造成二产劳动力供过于求: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财富增长相对缓慢。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必须着眼于整个经济结构。从调整相关经济结构和深化体制改革着手,调整出口、投资、消费等重大比例关系。通过变粗放型生产方式为集约型。促进产业升级换代、推动产品由低端进入中高端、压缩过剩产能等来提高生产效率;通过大力发展三产扩大就业。减轻二产人力资源市场过度竞争。
第三,要扎实推进垄断性行业体制改革,平均分配。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各行业间收入水平最高是最低的1.8倍。行业间收入分配不公主要是垄断行业获取了高于其他行业的垄断收益。
2009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时隔6年再次提出要“不失时机地”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表明2010年中国在市场化改革方面会有新的突破,教育、医疗、卫生、基建、公用事业等垄断领域会吸引更多民营资本进入。
与此同时,通过提高垄断行业利润上缴国家的比例,使得其行业从业人员收入维持在高于社会平均收入的合理比例之上。
第四,要稳步推进城镇化,惠及农民。
城乡差距是导致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重要原因。从1985年到2007年,我国居民收入的城乡差距由1.86倍扩大到3 33倍。
而要提高农民收入占比,关键是减少农业人口。2008年占就业人口总数40%的农业人口,只创造出占GDP总量10%的农业产值。目前我国农业产值在GDP中占比每三年下降两个百分点,大量的农业人口分配越来越少的农业产值,收入怎么可能提高?
多位专家表示,随着农民身份转换提速,农民增收难有望缓解。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增加农民的转移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
我国农民的转移性收入正在大幅增加。2009年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同比增长8 5%,其中,由各项补贴、离退休金和养老金以及救济款三大部分组成转移性收入增速遥遥领先,达到26.4%。
关于财产性收入,专家建议在稳定农民对承包地拥有长期物权的前提下,促进土地流转和变现,使农民获得稳定的收入流;清晰界定农户宅基地产权属性,推进宅基地流转、置换方式创新,让农户分享土地升值的收益。
第五,公共财政应优先投向民生领域,支持保障。
2007年,我国教育、医疗和社会保障等三大“民生”支出占政府总支出比重合计29.2%,比人均收入相当的国家低24.8个百分点,其中医疗和社保支出不足问题尤其明显。
从国际上看,转型国家因为政府权力的逐步削弱可能导致公共品供给不足。但是在中国,公共品供给不足却是地方政府权力过大所致。由于财政分权,地方政府除了为增长而竞争、有足够的激励提供公路、机场、港口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之外,对于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品的供给显然缺乏足够的激励。
为此,在“十二五”期间要强化社会保障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在建立以社会救助、全民医疗保障和全民养老保险为主体的经济保障体系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应该拿出更多的钱来大力发展公共服务,加大对老年人的服务保障。
随着人大监督和公共监督的强化,我国的民生投资有望持续扩大。事实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说,2009年分四批下达的中央投资中,直接用于民生的投资比例超过了50%。
温家宝强调,2009年的投资已经注意向民生等领域倾斜,2010年的投资力度不减,但其内涵要发生变化,要更加重视发展社会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