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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码标价工作是《价格法》赋予物价部门的一项管理内容,也是市场价格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加强农村明码标价工作管理,有效推进市场价格监管活动在广大农村的全面开展,确保农村经营者及广大农民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是摆在我们物价部门面前的一个现实课题。
一、当前农村明码标价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近日湖北省襄樊市开展的农村明码标价检查情况来看,农村经营者随口要价、随意变价、漫天要价现象随处可见,使农民价格权益受到了损害。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者标价意识不强。不少农村经营者认为,农村市场的商品品种较少,消费者大多是附近村民,对某些常用商品及服务价格也比较熟悉,标价没多大意义。再者,很多商品特别是农副产品价格随行就市,可以讨价还价,觉得明码标价实属多余,没多大必要。二是标价行为不规范。有的乡镇虽然做到了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但标价行为很不规范。三是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由于不少基层物价部门目前还是靠罚没款来维持正常工作运转,为弥补工作经费不足,都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查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垄断价格问题上,而抓农村明码标价工作则费时、费力,又不能产生多大经济效益,于是在管理上就出现了时紧时松现象。四是物价人员编制未妥善解决。相当多的基层物价部门均存在编制不足,很多工作在一线的物价检查人员处在无编制、无工资保障的困境,工作积极性很难得到有效发挥,不同程度地影响到物价检查队伍的稳定,影响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五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从地区来看,往往是经济状况较好的县(市)工作力度大,明码标价工作抓得扎实有效,反之则较差,市区要好于县城,城区要好于郊区,乡镇市场标价率最低;从规模来讲,规模较大的企业往往好于规模较小企业,连锁经营企业好于非连锁企业,有经营门店的好于无门店的,农村集贸市场最差;从行业来看,商品经营行业中药品、家电、百货经营单位好于食品日杂单位,服务行业中通信、交通、旅店业好于餐饮、娱乐业。
二、加强农村明码标价工作的必要性
一是加强农村明码标价工作有利于建立正常的价格秩序和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买卖双方诚信交易,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营造公平、公开竞争环境。
二是有利于方便社会对价格的监督,帮助广大农民增强维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更好地保护农村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
三是有利于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和制止价格违法行为苗头,打击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法行为,保证物价政策的严肃性。
四是有利于扩大物价部门的社会影响,推进物价工作在农村的全面开展,增强物价工作渗透力,提升物价部门的威信和形象。
五是有利于推进市场价格监管活动的有效开展,可以通过开展农村明码标价工作的整治,推动价格诚信建设、价格服务进农户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大力拓展价格监管活动的范围和服务空间。
三、加强农村明码标价工作的措施
明码标价制度是对市场价格进行间接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如何提高明码标价在广大农村的覆盖面及规范化程度,使之更加完善、更科学、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需要我们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人专班具体抓,同时,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上级领导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稳定队伍,保障经费。一方面基层物价部门要多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另一方面上级物价部门也要多为基层着想,政策上多向基层倾斜,想尽办法解决基层人员的后顾之忧,缓解经费紧张的矛盾。
(三)部门联动,完善机制。联合工商、公安、质检、新闻媒体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执法整体合力。同时,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考核办法,明确责任要求,通过部门联动、内外配合,有效保证明码标价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以此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五)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样板示范的作用,使广大农村经营者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以此推动农村明码标价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标本兼治,长效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作为物价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做到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在方法上,可采取与专项价格检查、重点行业整治、市场价格监督活动实行有机结合,创新监管方式,丰富活动内容。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樊市物价检查所)
一、当前农村明码标价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从近日湖北省襄樊市开展的农村明码标价检查情况来看,农村经营者随口要价、随意变价、漫天要价现象随处可见,使农民价格权益受到了损害。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经营者标价意识不强。不少农村经营者认为,农村市场的商品品种较少,消费者大多是附近村民,对某些常用商品及服务价格也比较熟悉,标价没多大意义。再者,很多商品特别是农副产品价格随行就市,可以讨价还价,觉得明码标价实属多余,没多大必要。二是标价行为不规范。有的乡镇虽然做到了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但标价行为很不规范。三是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由于不少基层物价部门目前还是靠罚没款来维持正常工作运转,为弥补工作经费不足,都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了查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垄断价格问题上,而抓农村明码标价工作则费时、费力,又不能产生多大经济效益,于是在管理上就出现了时紧时松现象。四是物价人员编制未妥善解决。相当多的基层物价部门均存在编制不足,很多工作在一线的物价检查人员处在无编制、无工资保障的困境,工作积极性很难得到有效发挥,不同程度地影响到物价检查队伍的稳定,影响到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五是工作发展不平衡。从地区来看,往往是经济状况较好的县(市)工作力度大,明码标价工作抓得扎实有效,反之则较差,市区要好于县城,城区要好于郊区,乡镇市场标价率最低;从规模来讲,规模较大的企业往往好于规模较小企业,连锁经营企业好于非连锁企业,有经营门店的好于无门店的,农村集贸市场最差;从行业来看,商品经营行业中药品、家电、百货经营单位好于食品日杂单位,服务行业中通信、交通、旅店业好于餐饮、娱乐业。
二、加强农村明码标价工作的必要性
一是加强农村明码标价工作有利于建立正常的价格秩序和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机制,促使买卖双方诚信交易,规范市场价格行为,营造公平、公开竞争环境。
二是有利于方便社会对价格的监督,帮助广大农民增强维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更好地保护农村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
三是有利于国家价格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发现和制止价格违法行为苗头,打击乱涨价、乱收费、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不法行为,保证物价政策的严肃性。
四是有利于扩大物价部门的社会影响,推进物价工作在农村的全面开展,增强物价工作渗透力,提升物价部门的威信和形象。
五是有利于推进市场价格监管活动的有效开展,可以通过开展农村明码标价工作的整治,推动价格诚信建设、价格服务进农户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大力拓展价格监管活动的范围和服务空间。
三、加强农村明码标价工作的措施
明码标价制度是对市场价格进行间接调控的一项重要手段,如何提高明码标价在广大农村的覆盖面及规范化程度,使之更加完善、更科学、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需要我们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专人专班具体抓,同时,还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上级领导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稳定队伍,保障经费。一方面基层物价部门要多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另一方面上级物价部门也要多为基层着想,政策上多向基层倾斜,想尽办法解决基层人员的后顾之忧,缓解经费紧张的矛盾。
(三)部门联动,完善机制。联合工商、公安、质检、新闻媒体等部门,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执法整体合力。同时,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及考核办法,明确责任要求,通过部门联动、内外配合,有效保证明码标价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方位、多渠道宣传,做到人人皆知,以此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
(五)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样板示范的作用,使广大农村经营者学有榜样、做有标准、赶有目标,以此推动农村明码标价工作向纵深发展。
(六)标本兼治,长效监管。物价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查处。同时,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范围,作为物价部门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做到长抓不懈,持之以恒。在方法上,可采取与专项价格检查、重点行业整治、市场价格监督活动实行有机结合,创新监管方式,丰富活动内容。
(作者单位:湖北省襄樊市物价检查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