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本文在研究中以临床法医鉴定为核心,分析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形式和原因,明确临床法医鉴定原则,提出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的防范措施,提高临床法医鉴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给予参考价值。
关键词:新形势;临床法医鉴定;纠纷;防范
法医鉴定作为我国证据鉴定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其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犯罪当事人的具体刑法轻重与赔偿数额,进而影响案件判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在这一层面上,对临床法医鉴定提供极高的要求,除了要求法医鉴定技术水平之外,鉴定人员还要保持公正、客观、科学的鉴定态度,进而保证临床法医鉴定的准确性。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大量的临床法医鉴定纠纷事件,而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临床法医鉴定纠纷防范工作,是当前法医鉴定从业者的首要任务。
一、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形式与原因
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形式较为丰富,根据纠纷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对临床法医鉴定过程或结果的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异议,不会造成任何后期影响;二是对整个鉴定工作的异议,提出补充鉴定和重复鉴定的异议,需要对此鉴定进行补充或是重复鉴定,以消除异议;三是对法医临床鉴定过程与结论的异议,在重新鉴定或是重复鉴定后仍存有异议。根据以上纠纷形式,综合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方式和流程,提出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原因有以下几方面:(1)鉴定体制。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可能是由鉴定体制的缺失而引起的纠纷,一旦重复鉴定发生问题,若没有详细的制约体制对其规范,很容易造成鉴定双方的异议和纠纷,同时鉴定费用的不合理,也会造成鉴定委托方与鉴定方的纠纷。(2)鉴定程序。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可能由鉴定程序的缺失而引起的纠纷,一旦鉴定程序或是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破坏鉴定过程的完善性,造成鉴定结果失真问题,引发临床法医鉴定纠纷。(3)鉴定标准。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可能由鉴定标准不完善而引起的纠纷,结合实际情况可分为以下两方面:一是一些鉴定标准轻重失衡,特别是在人体伤情鉴定方面,由于各种病情在不同人身上会形成不同的影响,而临床法医鉴定标准无法明确划分,使得鉴定结果存在偏失,容易引发鉴定纠纷;二是部分伤情没有在鉴定标准中体现出来,实行临床法医鉴定结果没有依据,进而造成鉴定纠纷。(4)鉴定方问题。临床法医鉴定方为临床鉴定单位与鉴定当事人,临床鉴定单位的问题重在管理,而鉴定当事人问题则是在临床法医鉴定中存在主观性或是对鉴定应用的不确定,而鉴定当事人问题是引发临床法医鉴定的主要原因。
二、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原则
临床法医鉴定也是活体损伤鉴定,通过临床医学与相关法医学等自然科学知识与技术,鉴定与分析活体损伤,以解决法律相关的人体损伤、残疾、生理病症等方面医学问题,明确致伤原因、致伤方式、致伤工具、损伤程度、伤残等级,进而为司法判断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依据与证据支持,其鉴定原则为以下几方面:
(一)合法原则
在进行临床法医鉴定中,要遵循合法原则,根据我国相关诉讼法律与法规开展临床法医鉴定工作,并在相关部门委托后方可进行。
(二)关联原则
在进行临床法医鉴定中,鑒定方要遵循关联原则,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鉴定事项与鉴定要求,开展针对性鉴定工作,并要求临床鉴定范围不能超出委托方鉴定要求,进而保证临床法医鉴定的有效性。
(三)科学原则
在进行临床法医鉴定中,鉴定方要遵循科学原则,借助临床鉴定后给出科学化、客观化、公正化以及真实化的鉴定结果。纵观临床法医鉴定过程,由于鉴定工作所涉及范围较广,提高鉴定难度,这就需要鉴定当事人要具备极强临床鉴定知识与鉴定技术,并秉持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有效避免鉴定纠纷,进而提高临床法医鉴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系统化的临床法医鉴定规范体系
(1)为了有效避免临床法医鉴定纠纷,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行统一化的法医鉴定规范,构建系统化临床法医鉴定规范体系,其中对鉴定体制、鉴定程序、鉴定标准进行明确和规划,实行体制改革放置法控制临床法医鉴定纠纷的发生几率,细化法医鉴定体制规范,使得法医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临床法医鉴定的有效性。(2)重新审视临床法医鉴定体系,及时发现临床法医鉴定体系中存在的体制、程序以及标准等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临床法医鉴定体制、鉴定程序以及鉴定标准,构建统一化鉴定操作规范与伤病评判细则,正确认识临床法医鉴定工作,并解决工作实际情况推行法医鉴定操作流程标准与鉴定细则,进而保证法医鉴定质量。(3)优化诉讼法医程序规范,有效维护鉴定放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凸显诉讼程序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强化鉴定方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1)鉴定机构要完善管理体制,做好鉴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强化工作责任感,并自觉遵循鉴定规范和鉴定标准开展临床法医鉴定工作,进而对临床法医鉴定结果做出真实有效的判断。(2)树立群众观念,掌握法医鉴定法律知识,借助法律规范不断提高鉴定方应对和处理临床法医鉴定纠纷的能力,不断总结经验,了解处理鉴定纠纷的最佳办法,进而控制纠纷事态的进一步恶化。(3)鉴定机构要不断提升内部结构管理水平,从完善鉴定队伍和完善鉴定制度两方面入手,构建系统化鉴定体系,有效维护鉴定人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临床法医鉴定纠纷事件的发生。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及防范的研究,让我们知道为了提高临床法医鉴定效率,避免鉴定纠纷,要明确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形式及产生原因,逐一应对,进而实现对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几率的合理控制。(作者单位:天津铁路公安处刑事技术支队)
参考文献
[1]牛常青,王志华. 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及防范对策[J]. 法制与社会,2015,25:73-74.
[2]肖宏. 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及有效防范[J]. 法制博览,2017,01:162.
[3]刘文忠,张伟群. 基于新形势的临床法医鉴定纠纷与防范策略[J].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07:7-8.
关键词:新形势;临床法医鉴定;纠纷;防范
法医鉴定作为我国证据鉴定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其鉴定结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犯罪当事人的具体刑法轻重与赔偿数额,进而影响案件判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在这一层面上,对临床法医鉴定提供极高的要求,除了要求法医鉴定技术水平之外,鉴定人员还要保持公正、客观、科学的鉴定态度,进而保证临床法医鉴定的准确性。但在实际工作中,仍有大量的临床法医鉴定纠纷事件,而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临床法医鉴定纠纷防范工作,是当前法医鉴定从业者的首要任务。
一、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形式与原因
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形式较为丰富,根据纠纷后果严重程度划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对临床法医鉴定过程或结果的异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异议,不会造成任何后期影响;二是对整个鉴定工作的异议,提出补充鉴定和重复鉴定的异议,需要对此鉴定进行补充或是重复鉴定,以消除异议;三是对法医临床鉴定过程与结论的异议,在重新鉴定或是重复鉴定后仍存有异议。根据以上纠纷形式,综合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方式和流程,提出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原因有以下几方面:(1)鉴定体制。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可能是由鉴定体制的缺失而引起的纠纷,一旦重复鉴定发生问题,若没有详细的制约体制对其规范,很容易造成鉴定双方的异议和纠纷,同时鉴定费用的不合理,也会造成鉴定委托方与鉴定方的纠纷。(2)鉴定程序。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可能由鉴定程序的缺失而引起的纠纷,一旦鉴定程序或是某一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破坏鉴定过程的完善性,造成鉴定结果失真问题,引发临床法医鉴定纠纷。(3)鉴定标准。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可能由鉴定标准不完善而引起的纠纷,结合实际情况可分为以下两方面:一是一些鉴定标准轻重失衡,特别是在人体伤情鉴定方面,由于各种病情在不同人身上会形成不同的影响,而临床法医鉴定标准无法明确划分,使得鉴定结果存在偏失,容易引发鉴定纠纷;二是部分伤情没有在鉴定标准中体现出来,实行临床法医鉴定结果没有依据,进而造成鉴定纠纷。(4)鉴定方问题。临床法医鉴定方为临床鉴定单位与鉴定当事人,临床鉴定单位的问题重在管理,而鉴定当事人问题则是在临床法医鉴定中存在主观性或是对鉴定应用的不确定,而鉴定当事人问题是引发临床法医鉴定的主要原因。
二、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原则
临床法医鉴定也是活体损伤鉴定,通过临床医学与相关法医学等自然科学知识与技术,鉴定与分析活体损伤,以解决法律相关的人体损伤、残疾、生理病症等方面医学问题,明确致伤原因、致伤方式、致伤工具、损伤程度、伤残等级,进而为司法判断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依据与证据支持,其鉴定原则为以下几方面:
(一)合法原则
在进行临床法医鉴定中,要遵循合法原则,根据我国相关诉讼法律与法规开展临床法医鉴定工作,并在相关部门委托后方可进行。
(二)关联原则
在进行临床法医鉴定中,鑒定方要遵循关联原则,按照相关部门制定的鉴定事项与鉴定要求,开展针对性鉴定工作,并要求临床鉴定范围不能超出委托方鉴定要求,进而保证临床法医鉴定的有效性。
(三)科学原则
在进行临床法医鉴定中,鉴定方要遵循科学原则,借助临床鉴定后给出科学化、客观化、公正化以及真实化的鉴定结果。纵观临床法医鉴定过程,由于鉴定工作所涉及范围较广,提高鉴定难度,这就需要鉴定当事人要具备极强临床鉴定知识与鉴定技术,并秉持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有效避免鉴定纠纷,进而提高临床法医鉴定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的防范措施
(一)制定系统化的临床法医鉴定规范体系
(1)为了有效避免临床法医鉴定纠纷,相关部门要大力推行统一化的法医鉴定规范,构建系统化临床法医鉴定规范体系,其中对鉴定体制、鉴定程序、鉴定标准进行明确和规划,实行体制改革放置法控制临床法医鉴定纠纷的发生几率,细化法医鉴定体制规范,使得法医鉴定工作有章可循,提高临床法医鉴定的有效性。(2)重新审视临床法医鉴定体系,及时发现临床法医鉴定体系中存在的体制、程序以及标准等方面的不足,进一步完善临床法医鉴定体制、鉴定程序以及鉴定标准,构建统一化鉴定操作规范与伤病评判细则,正确认识临床法医鉴定工作,并解决工作实际情况推行法医鉴定操作流程标准与鉴定细则,进而保证法医鉴定质量。(3)优化诉讼法医程序规范,有效维护鉴定放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凸显诉讼程序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二)强化鉴定方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1)鉴定机构要完善管理体制,做好鉴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能力与职业道德,强化工作责任感,并自觉遵循鉴定规范和鉴定标准开展临床法医鉴定工作,进而对临床法医鉴定结果做出真实有效的判断。(2)树立群众观念,掌握法医鉴定法律知识,借助法律规范不断提高鉴定方应对和处理临床法医鉴定纠纷的能力,不断总结经验,了解处理鉴定纠纷的最佳办法,进而控制纠纷事态的进一步恶化。(3)鉴定机构要不断提升内部结构管理水平,从完善鉴定队伍和完善鉴定制度两方面入手,构建系统化鉴定体系,有效维护鉴定人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临床法医鉴定纠纷事件的发生。
四、结束语
本文通过对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及防范的研究,让我们知道为了提高临床法医鉴定效率,避免鉴定纠纷,要明确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形式及产生原因,逐一应对,进而实现对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几率的合理控制。(作者单位:天津铁路公安处刑事技术支队)
参考文献
[1]牛常青,王志华. 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及防范对策[J]. 法制与社会,2015,25:73-74.
[2]肖宏. 新形势下临床法医鉴定纠纷及有效防范[J]. 法制博览,2017,01:162.
[3]刘文忠,张伟群. 基于新形势的临床法医鉴定纠纷与防范策略[J]. 中国卫生标准管理,2016,0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