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不当出生之损害赔偿的法理基础、主体与范围

来源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u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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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出生(wrongful birth)”,也称“错误出生”,是指医师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时未尽相应职责,导致父母产下缺陷婴儿。由于不当出生带来了缺陷儿本人及其父母财产上以及精神上的损害,由此产生相应的赔偿问题。解决赔偿问题的前提是厘清不当出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法理基础,包括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和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发现提起侵权之诉,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人权益。基于不同的法理请求权基础,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其主体及赔偿范围也有着重要的区别,对其进行详细的阐释,对于不当出生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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