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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从"政府行动"逐步转向"社会行动",以实现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有效衔接已成为共识。然而,通过对湖北省12个社区的调查发现,社区治理责任和治理能力错位阻碍了两者的转换和结合。这种错位集中表现在主体错位、认知错位、关系错位、职能错位和考核错位5个方面,错位的主要原因为社区行政化严重和社区治理能力不足。由此提出社区治理责任与治理能力错位的化解路径:减少社区行政责任,实现社区职能归位;增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社区治理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