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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以“互联网+审计”背景下的审计函证程序优化为研究方向。通过分析中国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得出了目前我国函证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分析了注册会计师、被询证方和被审计单位在函证审计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提出将函证与“互联网+”相结合的具体措施,搭建“互联网+银行函证”和“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使函证流程由线下转变到线上,从而达到优化审计函证程序的目的。
关键词:互联网+审计;函证;函证程序
一、引言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凭借对来自于第三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取得审计证据的过程,多被用于执行审计和验资业务。因此,函证是会被经常使用的重要审计程序之一。当前审计人员在实施函证时,因为被询证者大多存在于全国各地,致使询证函的发送和收回后的分析占用时间较长,耗费成本较高,而且纸质版询证函流转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丢失或内容填写错误等情况,造成函证程序失效,导致审计失败。
若能在“互联网+”背景下使函证流程得到优化和改造,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完成询证函寄发、回收和统计分析的过程,从根本上解决回函过程不及时、函证实施过程控制不到位、回函信息不真实等问题。基于以上问题,本文以“互联网+审计”背景下的审计函证程序优化为研究方向。根据统计分析中国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得出了目前我国函证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分别分析了注册会计师、被询证方和被审计单位在函证审计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提出将函证与“互联网+”相结合的解决措施。最后,依据现阶段“互联网+函证”的现状,提出函证程序改进建议和优化设计,通过搭建“互联网+银行函证”和“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使函证流程由线下转变到线上,从而达到优化审计函证程序的目的。
二、文献综述
许阳(2019)表示,“互联网+审计”凭借其延展性、高效率、可塑性和低成本的显著优势成为审计发展的新航标。借鉴COBIT5.0的相关内容,围绕实践、生命周期、利益相关者、目标四个维度,以流程、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组织结构、人员要求、文化氛围、政策准则七个促成因素为基础设计了“互联网+审计”的基本框架。宗远卉(2019)认为,审计行业不需要再用传统的模式去进行审计,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在强大的数据库里就可以顺利进行,可帮助审计部门改进审计程序并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信息迟缓的风险,实现协同规划和成果共享,避免重复和不熟悉的审计环节,提前预测市场环境下的审计风险,确保审计高效安全。
姜雅琳(2018)认为银行函证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至关重要,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银行函证工作与互联网的结合是大势所趋,同时还概括性的提出了推进银行函证信息化的思路与措施。闵婕,曾欣韵(2019)表示,将函证流程与“互联网+”相结合,通过搭建三方共享中心、函证处理中心并与财务共享中心相链接,从而达到优化审计函证程序,实现函证流程信息化的目的。尚欣欣(2019)提出,各个银行可以通过整理企业客户的账户信息数据来搭建自身的银行询证函专用平台 App,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各个银行询证函的专用平台 App 获取企业的银行询证函需要的信息,这样既保持了银行询证函信息的独立性又实现了银行函证程序的升级改进。
通过目前的研究,一些学者提出“互联网+”背景下审计函证发展的对策和建议,指出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变我国传统审计函证方式。但是很少有学者从实际出发,搭建“互联网+银行函证”和“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使函证流程由线下转变到线上。
三、函证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统计与分析
2001年1月至2020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总计1314份,其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公告有67份,公告中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违反函证准则的有38份(同一案件多次发布记为一次)。
根据数据统计结果可以发现,如表1所示,在所有公告中因函证导致审计失败的案例原因主要包括:函证程序缺失或未有效执行;未对函证实施过程保持控制;未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具体占比分析,如表1所示。
(二)函证程序缺失或未有效执行
在注册会计师违反函证准则的38份公告中,没有有效执行函证程序的有10例,占比26.32%。主要的违规行为包括:未对银行贷款、利息、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进行函证或者只是进行了一部分内容的函证。没有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函证或者没有对一些往来款项进行发函。例如:在[2014]70号公告中,華安所对宝硕股份公司财务处的审计底稿中并没有见其向资金存放的银行进行函证;并且华安所对该公司在工行保定支行的存、借款情况只进行了部分函证。由此,可以看出审计实务中最首要的问题是未函证或只进行部分函证。
(三)未对函证实施过程保持控制
在注册会计师违反函证准则的38份公告中,没有对函证实施过程保持控制的有25例,占比为65.79%。具体的违规行为包括:没有记录取得被函证方联系方式的方法与核对的过程;没有将发函和回函情况汇总统计到工作底稿中;将有关函证的发函和收函工作交由被审计单位完成。例如:证监会发布的处罚文号为[2008]13号的公告中,岳华所未按国家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将本应审计人员完成的发函和收函工作交于被审计单位龙昌公司完成,未能恪尽职守。在[2017]48号的公告中,中兴华所在向天津同杰应收票据余额进行发函时,并没有将函证的相关控制记录于工作底稿,也没有将自己是如何获取到被询证方的联系方式和函证核对的过程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同时,回函的快递单地址上也并非是被询证方的办公所在地。综上所述,保持对函证过程的有效控制也是十分重要的。 (四)未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
在注册会计师违反函证准则的38份公告中,没有实施有效替代程序的有13例,占比为34.21%。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在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各种往来款项未回函的情况下,未使用其他渠道获取审计证据;在面对被审计单位规模庞大,函证对象较多且分布于全国乃至全球的情况时,没有实施高效可行的审计替代程序。例如:证监会发布的处罚文号为[2018]178号的公告中,立信所未能在对发函地址存在怀疑性的前提下,实施进一步审计替代程序,致使了没能发现回假函的情况;并且现有的证据无法证实立信所是否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进行替代程序。综上,在审计过程中,倘若由于各种原因致使不能获得回函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必须重新发函或者进行必要的替代测试来获取其他审计证据。
四、函证程序改进建议和优化设计
顺应时代潮流,把握时代脉搏才是生存的王道。同样,函证作为审计的重要手段之一,更应该抓住机遇与互联网相结合,用信息化手段为审计服务,打造未来云审计新模式。故而,打破传统审计模式,走上函证程序信息化大道已是必然趋势。
(一)对现行函证审计程序的改进建议
1.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1)执行充分有效的审计替代程序。审计人员应多层次、多方位获取审计证据,以保证函证的说服力。如果询证函发出后没有在预估的时间内收到,注册会计师应使用其他替代程序。比如,应收账款的函证替代程序,可以逐步深化依次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门卫记录,运货单(防止已发出的货物又重新拉回仓库)等。
(2)加强信息性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由于目前审计人员所掌握的方法已不能满足“互联网+函证”的需要,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应培养一批既掌握审计知识,又懂得计算机技术的新型人才,来迎合时代的潮流,满足社会的需求,为“互联网+银行函证”和“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的顺利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2. 被询证单位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1)明确被询证者的回函义务和法律责任。在审计实务中,不难发现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要向相关利益者承担报告不真实的民事责任,可是却没有权利要求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配合和被询证企业的及时回函。综上,本人认为我国应在法律上赋予注册会计师函证的权利,规定被审计单位、被询证者应积极配合和及时回函的义务,并且倘若被询证企业故意不回函或提供虚假回函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提高询证函回函效率的措施。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可根据不同函证对象提前预估询证函所需时间,按照快、較慢、慢来划分等级,对未及时回函的函件,可再次发函或实施其他替代程序。另一方面,审计行业可在询证函上进行改革,在其内容上增加回函时间预估,如果被询证方没能在预估时间内进行回函,应在函件上予以说明,确保函件信息的真实可靠。
3. 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互联网+审计”的产生与发展,促进了审计模式的转变。云审计背景下,企业可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即使被审计单位业务再广泛,也可以有效而便捷的从函证平台中提取出审计人员所需的信息,使其数据处理分析效率得到提高,避免了审计人员从庞杂的信息中筛选数据的工作量,节约成本的同时提高了审计质量。
(二)“互联网+银行函证”的平台建设
目前,银行函证程序基本上还未全面使用互联网技术,并且流程繁琐。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的函证流程进行优化,使之与大数据、云计算、云储存等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实现函证程序网络化。
1. 函证流程的设计
首先,需要明白实施银行函证的目的是在于证实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所列举银行存款与银行所持有的客户账户信息是否一致,以此来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虚构银行存款的行为。其次,“互联网+银行函证”平台的建设,还需要满足银行与银行客户之间的不同需求,这样才能使整个函证流程普惠更多人员,发挥到最佳水平,兼顾效益与成本,实现其目标效能最大化。最后,还需对函证流程不同环节进行分类管理,每一环节应拥有不同的配套设施,来满足各个体系的要求,例如,强化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对函证平台进行数据加密、数字签名等手段。
2. 函证流程的描述
第一步是全国银行函证数据库的建立,将同一个被审计单位在不同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信息汇聚到一个数据库中。同时,强大的资金与技术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需要函证链条上各方的一起努力,可由国家统一指挥并携手银联共同研发银行函证数据库平台,构建银行函证流程在线操作。
由图1能够清楚地看到,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对账单等信息资料,需要先经过被审计单位的授权,才能在银行函证平台上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待申请提交通过后,平台将自动发送至目标银行,此时银行会有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函证信息核对。若核对结果正确,则会将信息直接反馈于注册会计师;若核对结果错误,则系统会对不符信息进行解释说明并给出正确信息,至此流程结束。
3. 函证流程配套的设计
为了保障“互联网+银行函证”流程的正常操作,自然离不开配套设施的保驾护航。第一,需要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其实施目的的不同,变革与优化组织职能、岗位设置。第二,需要设置网络安全机制,对平台系统进行定期的升级改造,出现的漏洞进行及时弥补,以保证银行和企业数据的安全。第三,需要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函证流程输入、过程和输出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
(三)“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的平台建设
“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的平台建设,相较于银行函证改造升级,更具有一定的难度。由于各个被审计单位他们的经营范围、产业规模、内部制度、财务系统各有不同,并且数据的整合往往还涉及本企业的商业秘密,难度大,构建困难。 1. “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简介
在进入“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的首页,设置有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被询证企业三个用户的备选框,在输入各自的类型、名称、密码等相关信息后就可以进行注册和登录,操作界面有各自的指南小册子及系统维护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进入平台之后,紧接着是各自的财务数据及有关信息的录入,此功能包括Excel文件上传、手工录入、电子扫描以及自动生成等方式任其选择。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系统会自动生成相应的询证函并且从询证函的生成、发出和收回都可一键完成。
2. “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流程介绍
第一步,接受被审计单位授权。注册会计师在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约定书时,应同时获得进入应收账款函证平台的权限,经被审计单位同意后审计人员才能查看企业的相关数据资料和进行发函,同时注册会计师也应在平台上注册个人信息。
第二步,注册会计师发出询证函。在获得了被审计单位相关财务数据之后,选择需要函证的内容,根据平台提供的模板生成相应的询证函,并且平台上就可以查询被询证单位的地址、电话等信息,填写完询证函之后将自动发给被询证单位。
第三步,被询证单位核对询证函。被询证单位收到函件后直接点击链接,便可进入操作平台。届时如果被询证方已经在平台上上传过自己的财务数据等资料,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帮助企业核对询证函。若核对无误,则在弹出的对话框里签字并点击确认即可;若核对有误,平台会标红显示出問题所在。待以上流程完成之后,系统便会自动将函件直接发送给注册会计师。当被询证方为老客户时,则只需查看链接;当被询证方为新客户时,则需先在平台注册、选择具体身份、填写用户信息之后才能查看邮件。
第四步,注册会计师收到回函后的处理。由于在实务中存在函件较多的情况,此时系统会自动将其储存在函件管理系统中,并自动帮助审计人员按照是否回函、回函信息是否相符以及未回函三种情况进行分类显示,以便审计人员实施下一步审计程序。
五、结语
函证流程信息化并不是简简单单地从手工作业转变为电子操作,而是必须完善函证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建立相应的“互联网+银行函证”和“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当下,改进与优化函证审计流程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迫切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可以为函证流程网络化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许阳. 基于云会计的“互联网+审计”框架构建探讨[J].财会通讯,2019(13):110-113.
[2]宗远卉.“互联网+”背景下现代审计的转型升级[J].冶金财会,2018,37(10):43-46.
[3]姜雅琳.互联网背景下银行函证工作优化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8(08):38-39.
[4]闵婕,曾欣韵.基于“互联网+”的审计函证流程信息化实施探析[J].财会通讯,2019(22):113-116.
[5]尚欣欣.互联网环境的发展将推进银行函证程序升级[J].商讯,2018(20):55.
*本文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一流基层教研室建设项目“会计学教研室”(nxy1jcjxz-1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宁夏理工学院)
关键词:互联网+审计;函证;函证程序
一、引言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凭借对来自于第三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取得审计证据的过程,多被用于执行审计和验资业务。因此,函证是会被经常使用的重要审计程序之一。当前审计人员在实施函证时,因为被询证者大多存在于全国各地,致使询证函的发送和收回后的分析占用时间较长,耗费成本较高,而且纸质版询证函流转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丢失或内容填写错误等情况,造成函证程序失效,导致审计失败。
若能在“互联网+”背景下使函证流程得到优化和改造,通过互联网技术来完成询证函寄发、回收和统计分析的过程,从根本上解决回函过程不及时、函证实施过程控制不到位、回函信息不真实等问题。基于以上问题,本文以“互联网+审计”背景下的审计函证程序优化为研究方向。根据统计分析中国证监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得出了目前我国函证程序存在的主要问题,同时分别分析了注册会计师、被询证方和被审计单位在函证审计程序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此提出将函证与“互联网+”相结合的解决措施。最后,依据现阶段“互联网+函证”的现状,提出函证程序改进建议和优化设计,通过搭建“互联网+银行函证”和“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使函证流程由线下转变到线上,从而达到优化审计函证程序的目的。
二、文献综述
许阳(2019)表示,“互联网+审计”凭借其延展性、高效率、可塑性和低成本的显著优势成为审计发展的新航标。借鉴COBIT5.0的相关内容,围绕实践、生命周期、利益相关者、目标四个维度,以流程、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组织结构、人员要求、文化氛围、政策准则七个促成因素为基础设计了“互联网+审计”的基本框架。宗远卉(2019)认为,审计行业不需要再用传统的模式去进行审计,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在强大的数据库里就可以顺利进行,可帮助审计部门改进审计程序并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信息迟缓的风险,实现协同规划和成果共享,避免重复和不熟悉的审计环节,提前预测市场环境下的审计风险,确保审计高效安全。
姜雅琳(2018)认为银行函证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高质量的审计报告至关重要,在互联网时代的大背景下,银行函证工作与互联网的结合是大势所趋,同时还概括性的提出了推进银行函证信息化的思路与措施。闵婕,曾欣韵(2019)表示,将函证流程与“互联网+”相结合,通过搭建三方共享中心、函证处理中心并与财务共享中心相链接,从而达到优化审计函证程序,实现函证流程信息化的目的。尚欣欣(2019)提出,各个银行可以通过整理企业客户的账户信息数据来搭建自身的银行询证函专用平台 App,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各个银行询证函的专用平台 App 获取企业的银行询证函需要的信息,这样既保持了银行询证函信息的独立性又实现了银行函证程序的升级改进。
通过目前的研究,一些学者提出“互联网+”背景下审计函证发展的对策和建议,指出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变我国传统审计函证方式。但是很少有学者从实际出发,搭建“互联网+银行函证”和“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使函证流程由线下转变到线上。
三、函证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统计与分析
2001年1月至2020年1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总计1314份,其中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处罚公告有67份,公告中明确指出注册会计师违反函证准则的有38份(同一案件多次发布记为一次)。
根据数据统计结果可以发现,如表1所示,在所有公告中因函证导致审计失败的案例原因主要包括:函证程序缺失或未有效执行;未对函证实施过程保持控制;未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具体占比分析,如表1所示。
(二)函证程序缺失或未有效执行
在注册会计师违反函证准则的38份公告中,没有有效执行函证程序的有10例,占比26.32%。主要的违规行为包括:未对银行贷款、利息、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进行函证或者只是进行了一部分内容的函证。没有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函证或者没有对一些往来款项进行发函。例如:在[2014]70号公告中,華安所对宝硕股份公司财务处的审计底稿中并没有见其向资金存放的银行进行函证;并且华安所对该公司在工行保定支行的存、借款情况只进行了部分函证。由此,可以看出审计实务中最首要的问题是未函证或只进行部分函证。
(三)未对函证实施过程保持控制
在注册会计师违反函证准则的38份公告中,没有对函证实施过程保持控制的有25例,占比为65.79%。具体的违规行为包括:没有记录取得被函证方联系方式的方法与核对的过程;没有将发函和回函情况汇总统计到工作底稿中;将有关函证的发函和收函工作交由被审计单位完成。例如:证监会发布的处罚文号为[2008]13号的公告中,岳华所未按国家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将本应审计人员完成的发函和收函工作交于被审计单位龙昌公司完成,未能恪尽职守。在[2017]48号的公告中,中兴华所在向天津同杰应收票据余额进行发函时,并没有将函证的相关控制记录于工作底稿,也没有将自己是如何获取到被询证方的联系方式和函证核对的过程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同时,回函的快递单地址上也并非是被询证方的办公所在地。综上所述,保持对函证过程的有效控制也是十分重要的。 (四)未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
在注册会计师违反函证准则的38份公告中,没有实施有效替代程序的有13例,占比为34.21%。违规行为主要包括:在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各种往来款项未回函的情况下,未使用其他渠道获取审计证据;在面对被审计单位规模庞大,函证对象较多且分布于全国乃至全球的情况时,没有实施高效可行的审计替代程序。例如:证监会发布的处罚文号为[2018]178号的公告中,立信所未能在对发函地址存在怀疑性的前提下,实施进一步审计替代程序,致使了没能发现回假函的情况;并且现有的证据无法证实立信所是否对应收账款的真实性进行替代程序。综上,在审计过程中,倘若由于各种原因致使不能获得回函的情况下,审计人员必须重新发函或者进行必要的替代测试来获取其他审计证据。
四、函证程序改进建议和优化设计
顺应时代潮流,把握时代脉搏才是生存的王道。同样,函证作为审计的重要手段之一,更应该抓住机遇与互联网相结合,用信息化手段为审计服务,打造未来云审计新模式。故而,打破传统审计模式,走上函证程序信息化大道已是必然趋势。
(一)对现行函证审计程序的改进建议
1. 会计师事务所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1)执行充分有效的审计替代程序。审计人员应多层次、多方位获取审计证据,以保证函证的说服力。如果询证函发出后没有在预估的时间内收到,注册会计师应使用其他替代程序。比如,应收账款的函证替代程序,可以逐步深化依次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门卫记录,运货单(防止已发出的货物又重新拉回仓库)等。
(2)加强信息性技术专业人才的培养。由于目前审计人员所掌握的方法已不能满足“互联网+函证”的需要,所以会计师事务所应培养一批既掌握审计知识,又懂得计算机技术的新型人才,来迎合时代的潮流,满足社会的需求,为“互联网+银行函证”和“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的顺利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2. 被询证单位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1)明确被询证者的回函义务和法律责任。在审计实务中,不难发现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要向相关利益者承担报告不真实的民事责任,可是却没有权利要求被审计单位人员的配合和被询证企业的及时回函。综上,本人认为我国应在法律上赋予注册会计师函证的权利,规定被审计单位、被询证者应积极配合和及时回函的义务,并且倘若被询证企业故意不回函或提供虚假回函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提高询证函回函效率的措施。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可根据不同函证对象提前预估询证函所需时间,按照快、較慢、慢来划分等级,对未及时回函的函件,可再次发函或实施其他替代程序。另一方面,审计行业可在询证函上进行改革,在其内容上增加回函时间预估,如果被询证方没能在预估时间内进行回函,应在函件上予以说明,确保函件信息的真实可靠。
3. 被审计单位存在问题的改进建议
“互联网+审计”的产生与发展,促进了审计模式的转变。云审计背景下,企业可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信息的整理与分析。即使被审计单位业务再广泛,也可以有效而便捷的从函证平台中提取出审计人员所需的信息,使其数据处理分析效率得到提高,避免了审计人员从庞杂的信息中筛选数据的工作量,节约成本的同时提高了审计质量。
(二)“互联网+银行函证”的平台建设
目前,银行函证程序基本上还未全面使用互联网技术,并且流程繁琐。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的函证流程进行优化,使之与大数据、云计算、云储存等信息化手段相结合,实现函证程序网络化。
1. 函证流程的设计
首先,需要明白实施银行函证的目的是在于证实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中所列举银行存款与银行所持有的客户账户信息是否一致,以此来确定被审计单位是否存在虚构银行存款的行为。其次,“互联网+银行函证”平台的建设,还需要满足银行与银行客户之间的不同需求,这样才能使整个函证流程普惠更多人员,发挥到最佳水平,兼顾效益与成本,实现其目标效能最大化。最后,还需对函证流程不同环节进行分类管理,每一环节应拥有不同的配套设施,来满足各个体系的要求,例如,强化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对函证平台进行数据加密、数字签名等手段。
2. 函证流程的描述
第一步是全国银行函证数据库的建立,将同一个被审计单位在不同银行所开设的账户信息汇聚到一个数据库中。同时,强大的资金与技术支持也是必不可少的,需要函证链条上各方的一起努力,可由国家统一指挥并携手银联共同研发银行函证数据库平台,构建银行函证流程在线操作。
由图1能够清楚地看到,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被审计单位的银行对账单等信息资料,需要先经过被审计单位的授权,才能在银行函证平台上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待申请提交通过后,平台将自动发送至目标银行,此时银行会有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函证信息核对。若核对结果正确,则会将信息直接反馈于注册会计师;若核对结果错误,则系统会对不符信息进行解释说明并给出正确信息,至此流程结束。
3. 函证流程配套的设计
为了保障“互联网+银行函证”流程的正常操作,自然离不开配套设施的保驾护航。第一,需要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其实施目的的不同,变革与优化组织职能、岗位设置。第二,需要设置网络安全机制,对平台系统进行定期的升级改造,出现的漏洞进行及时弥补,以保证银行和企业数据的安全。第三,需要安排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函证流程输入、过程和输出信息的及时、准确、有效。
(三)“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的平台建设
“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的平台建设,相较于银行函证改造升级,更具有一定的难度。由于各个被审计单位他们的经营范围、产业规模、内部制度、财务系统各有不同,并且数据的整合往往还涉及本企业的商业秘密,难度大,构建困难。 1. “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简介
在进入“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的首页,设置有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被审计单位、被询证企业三个用户的备选框,在输入各自的类型、名称、密码等相关信息后就可以进行注册和登录,操作界面有各自的指南小册子及系统维护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进入平台之后,紧接着是各自的财务数据及有关信息的录入,此功能包括Excel文件上传、手工录入、电子扫描以及自动生成等方式任其选择。对于会计师事务所来说,系统会自动生成相应的询证函并且从询证函的生成、发出和收回都可一键完成。
2. “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流程介绍
第一步,接受被审计单位授权。注册会计师在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约定书时,应同时获得进入应收账款函证平台的权限,经被审计单位同意后审计人员才能查看企业的相关数据资料和进行发函,同时注册会计师也应在平台上注册个人信息。
第二步,注册会计师发出询证函。在获得了被审计单位相关财务数据之后,选择需要函证的内容,根据平台提供的模板生成相应的询证函,并且平台上就可以查询被询证单位的地址、电话等信息,填写完询证函之后将自动发给被询证单位。
第三步,被询证单位核对询证函。被询证单位收到函件后直接点击链接,便可进入操作平台。届时如果被询证方已经在平台上上传过自己的财务数据等资料,那么系统将会自动帮助企业核对询证函。若核对无误,则在弹出的对话框里签字并点击确认即可;若核对有误,平台会标红显示出問题所在。待以上流程完成之后,系统便会自动将函件直接发送给注册会计师。当被询证方为老客户时,则只需查看链接;当被询证方为新客户时,则需先在平台注册、选择具体身份、填写用户信息之后才能查看邮件。
第四步,注册会计师收到回函后的处理。由于在实务中存在函件较多的情况,此时系统会自动将其储存在函件管理系统中,并自动帮助审计人员按照是否回函、回函信息是否相符以及未回函三种情况进行分类显示,以便审计人员实施下一步审计程序。
五、结语
函证流程信息化并不是简简单单地从手工作业转变为电子操作,而是必须完善函证流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建立相应的“互联网+银行函证”和“互联网+应收账款函证”平台。当下,改进与优化函证审计流程是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应迫切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分析,可以为函证流程网络化贡献一份绵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许阳. 基于云会计的“互联网+审计”框架构建探讨[J].财会通讯,2019(13):110-113.
[2]宗远卉.“互联网+”背景下现代审计的转型升级[J].冶金财会,2018,37(10):43-46.
[3]姜雅琳.互联网背景下银行函证工作优化研究[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8(08):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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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一流基层教研室建设项目“会计学教研室”(nxy1jcjxz-1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单位:宁夏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