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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街居"制消解后,我国社区具有了二元属性,并由此衍生出混合型双重事权结构。这一事权结构要求从筹资模式、预决算监督、拨付程序等方面重新确立社区财政制度的构建原则。我国现行社区财政制度存在设计片面、社区经费来源不足、资金使用效率低及社区建设投资缺乏协调等缺陷,严重制约了社区功能的发挥。要构建面向社区的公共财政制度,应厘清政府和社区职能分工、发掘社区自治潜力、构建综合性经费拨付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