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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税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税制方面一是税收法律级次偏低。先立宪后治税,是法治国家应有的法律逻辑,因此,税收领域的重大根本性原则应当诉诸宪法。但在我国现行宪政体制下,宪法关于税收的规定仅此一条,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而属于规范税收行为的基本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民主监督原则等在我国宪法中并没有得到体现,作为纳税主体的“纳税人”的主体地位也没有得到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