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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部名为《使徒行者2》的港剧在内地网络平台播出,该剧延续了2014年在TVB播出的前作的剧情结构。拍摄时由于获得了某网络公司的投资,场面远比第一部更为宏大。拍摄地点涉及内地、香港和泰国,且大量使用实景拍摄,一改TVB简陋棚拍的粗糙画面感,播出后口碑和收视率都相当不错,全网点击量破20亿。
《使徒行者》的系列剧本设计有个基本范式:因警队高层的离奇死亡,与死者联系的五名卧底全部失联,且死者没有留下卧底的档案。主角卓警官临危受命,负责寻找失联的卧底警员,并且追查被害警官的真正死因和幕后凶手。这也是港片自《无间道》系列影片以来的重要套路,那么现实中到底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现实的执法行动中,卧底和线人并不会出现因为上级意外死亡而身份无法确认的情况,因为控制卧底是一项非常成熟的执法流程。以香港警方为例,每一名卧底在执行任务之前,都要获得香港政府律政司签署的《免于起诉保证书》。该保证书是一式三份,分别保存于律政司、警察总部机密档案处和其本人指定的安全保管箱中。也就是说,即便卧底的上司意外死亡,卧底仍然能够通过保证书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香港律政司方面也有档案记录支持卧底恢复身份。如果有人要同时销毁三份记录,从技术上来讲基本不太可能。所以即便是负责联系的警方高管离奇死亡,要找到卧底也并不困难。
除了作为身份证据之外,保证书还保证卧底在执行任务期间,因任务所犯下的刑事罪行可以免于起诉。尽管这份保证书并非免死金牌,但只要卧底遵循了卧底的行动指引,即便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罪行也可以免于起诉。在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黑帮为了测试卧底是否忠诚而要求他杀死另一名臥底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即便发生,卧底本人也很可能免于起诉。因为这种情况死者一般是必死无疑的,即便卧底拒绝也不会改变结果,同时如果卧底选择拒绝,不仅无法完成任务且自己还有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卧底在事发后通报自己的上司,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和尽量留下证据,那么基本上可以被视为符合任务完成前免于起诉条款中的对应条件。换句话说,黑帮老大靠这个来验证卧底身份,其实并不算非常有效的办法。
执法机构对于卧底和线人最讲究控制,因为这些在黑白两道游走的人,如果控制不当很容易变节。因此对于其身份的证明以及日常行为,都有一整套控制方法,且他们的上司这个岗位也被称为“控制者”(英文handler)。
控制卧底最基本的办法就是建立严密的档案,并且会要求卧底做好每天的日志提交。Handler必须定期收到卧底的工作日志,以便检查其日常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是否符合工作指引,同时也应该建立其他情报渠道核实卧底提供情报的准确性。在工作中Handler必须清楚地让卧底知道,他的行为在警方的监控中,所以必须如实汇报所有探知的情报和有关犯罪的信息。
由此可见,香港警方的卧底要想失联还真是相当不容易。那么到底在现实中是否存在卧底失联的可能性呢?这样的情况一般仅存在于情报机构的卧底线人身上,有些叛变的卧底为了避免被另外潜伏的间谍知晓身份,可能采取匿名提供情报并且换取报酬的形式来与其他情报机构合作。这种形式的卧底,在合作一段时间后可能基于风险考虑或者离岗而不再联系,所以存在失联的可能性。当然,情报机构对于这种匿名合作者所提供的情报,一般都会有所保留。所以往往在完成最初的合作后,就会要求见面以便核实对方身份和情报渠道,一旦见面,过程中也会建立专门的档案以方便未来控制。所以,即便是情报系统的卧底,要失联也仅仅存在于合作初期。
《使徒行者》的系列剧本设计有个基本范式:因警队高层的离奇死亡,与死者联系的五名卧底全部失联,且死者没有留下卧底的档案。主角卓警官临危受命,负责寻找失联的卧底警员,并且追查被害警官的真正死因和幕后凶手。这也是港片自《无间道》系列影片以来的重要套路,那么现实中到底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现实的执法行动中,卧底和线人并不会出现因为上级意外死亡而身份无法确认的情况,因为控制卧底是一项非常成熟的执法流程。以香港警方为例,每一名卧底在执行任务之前,都要获得香港政府律政司签署的《免于起诉保证书》。该保证书是一式三份,分别保存于律政司、警察总部机密档案处和其本人指定的安全保管箱中。也就是说,即便卧底的上司意外死亡,卧底仍然能够通过保证书来证明自己的身份。同时,香港律政司方面也有档案记录支持卧底恢复身份。如果有人要同时销毁三份记录,从技术上来讲基本不太可能。所以即便是负责联系的警方高管离奇死亡,要找到卧底也并不困难。
除了作为身份证据之外,保证书还保证卧底在执行任务期间,因任务所犯下的刑事罪行可以免于起诉。尽管这份保证书并非免死金牌,但只要卧底遵循了卧底的行动指引,即便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罪行也可以免于起诉。在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黑帮为了测试卧底是否忠诚而要求他杀死另一名臥底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即便发生,卧底本人也很可能免于起诉。因为这种情况死者一般是必死无疑的,即便卧底拒绝也不会改变结果,同时如果卧底选择拒绝,不仅无法完成任务且自己还有生命危险。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卧底在事发后通报自己的上司,详细记录现场情况和尽量留下证据,那么基本上可以被视为符合任务完成前免于起诉条款中的对应条件。换句话说,黑帮老大靠这个来验证卧底身份,其实并不算非常有效的办法。
执法机构对于卧底和线人最讲究控制,因为这些在黑白两道游走的人,如果控制不当很容易变节。因此对于其身份的证明以及日常行为,都有一整套控制方法,且他们的上司这个岗位也被称为“控制者”(英文handler)。
控制卧底最基本的办法就是建立严密的档案,并且会要求卧底做好每天的日志提交。Handler必须定期收到卧底的工作日志,以便检查其日常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是否符合工作指引,同时也应该建立其他情报渠道核实卧底提供情报的准确性。在工作中Handler必须清楚地让卧底知道,他的行为在警方的监控中,所以必须如实汇报所有探知的情报和有关犯罪的信息。
由此可见,香港警方的卧底要想失联还真是相当不容易。那么到底在现实中是否存在卧底失联的可能性呢?这样的情况一般仅存在于情报机构的卧底线人身上,有些叛变的卧底为了避免被另外潜伏的间谍知晓身份,可能采取匿名提供情报并且换取报酬的形式来与其他情报机构合作。这种形式的卧底,在合作一段时间后可能基于风险考虑或者离岗而不再联系,所以存在失联的可能性。当然,情报机构对于这种匿名合作者所提供的情报,一般都会有所保留。所以往往在完成最初的合作后,就会要求见面以便核实对方身份和情报渠道,一旦见面,过程中也会建立专门的档案以方便未来控制。所以,即便是情报系统的卧底,要失联也仅仅存在于合作初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