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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个从源头预防到矛盾化解的全方位的、体系化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这一综合机制主要由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护机制、矛盾预警机制、联动调解机制、心理服务机制组成,五大机制相互支撑、彼此配合,共同构成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关键词:社会矛盾;预防;化解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考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个从源头预防到矛盾化解的全方位的、体系化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
一、畅通的诉求表达机制是前提
党和政府只有了解人民的意愿,才能采取措施实现人民的意愿。如果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特别是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无处表达,就可能导致矛盾爆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畅通的诉求表达机制是前提。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了解民情、汇集民意方面的作用。要完善信访制度,推进信访工作科学化,提升信访工作在了解民意、化解民怨工作中的效率和效果。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并且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具体实现方式,使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更方便、更迅捷。要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进行重大决策要倾听人民的声音,重视人民的意愿,避免重大决策损害人民利益,引发社会矛盾。
二、合理的权益保护机制是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我国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部分工人失业、部分群体利益受损、贫富差距较大等,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应当建立合理的权益保护机制,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益。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找好平衡点,既保障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要体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对于公民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疾病、失业、伤残、遭遇灾难等困难予以保障,提升公民的安全感。要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在改革过程中做出牺牲、利益受损的群体,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确保这些人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健全法律援助机制,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确保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权益受损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司法援助,以便维护好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
三、灵敏的矛盾预警机制是关键
对于每个矛盾点,都应当尽早发现、尽早解决,避免小矛盾积累为大矛盾,简单问题升级为复杂问题,个别问题演化为群体性事件。要建立灵敏的矛盾预警机制,全面采集各种信息,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及早予以应对。要进行矛盾预警,需要建立一套社会矛盾指标体系,包括就业率、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情况、信访情况、群众负担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要利用好现代科技,建立大数据库,对量化指标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预判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另外,可建立覆盖全部居民、村民的信息网络系统,通过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对于各种信息的传递和统计一定要准确真实,避免出现为了政绩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导致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可建立社会舆情分析机制,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组成分析团队,对社会舆情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力求及时准确把握各种不稳定的苗头,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扎实的联动调解机制是核心
建立矛盾预警机制可以尽早发现社会风险点,及时进行化解,减少矛盾的扩大和堆积,提升社会矛盾管控能力,但不能完全避免矛盾。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要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防止矛盾升级和激化。当前有些人民内部矛盾错综复杂,有的疑难矛盾跨领域跨部门,仅仅采用某种方式进行调解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要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资源进行整合,发挥好不同调解方式的优势,形成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扎实的联动调解机制,提升矛盾化解的公正性、有效性、权威性。要根据矛盾所涉及到的领域确定联动调解的具体做法,规范矛盾领域认定、调解人员选定、实际调解进行、调解结果归档、调解效果回访等调解相关流程,努力实现联动调解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调解人员除了包括人民调解员、行政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加上心理专家、媒体评论人、类似事件当事人等,以便使矛盾能够更顺利、更彻底化解。
五、细致的心理服务机制是重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心理问题的认识越来越理性、深刻。建立心理服务机制,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等,是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心理服务方式。一是心理引领。大众心理引领是一项日常工作,可根据心理学的一些原理,通过正向的舆论、先进的事例等,引领大众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营造健康阳光的社会心理氛围。二是心理疏导。可建立公益心理服务机构,面对面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也可设立免费热线,通过微信、电话等实现便捷心理服务。对于矛盾当事人,可将心理疏导和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当事人放平心态,减弱矛盾事件对当事人的心理伤害,消除矛盾各方的心理隔阂,推动矛盾各方在良好状态下达成和解。三是心理宣泄。在调解矛盾的过程中,要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可能有的不满、抱怨、悲愤等情绪,不急于提出矛盾和解建议,而是先让当事人将自己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再进行情绪和思路的引导。也可以建立心理宣泄室,配备情绪宣泄的道具,打造情绪宣泄的环境,让有心理压力的人、情绪糟糕的人有一个独立空间,尽情发泄不良情绪,充分释放后恢复理性和平静。四是心理干预。对于心理压力过大、存在严重心理危机的人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地震后幸存但留下很深心理阴影的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过度焦虑的工作人员、多次上访没达到目的情绪几近失控的人等都需要對其进行心理干预,提供心理支持,使其克服自身的心理障碍,回归健康平和心态。
总之,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护机制、矛盾预警机制、联动调解机制、心理服务机制既各有作用,又相互关联,共同确保人民内部矛盾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的效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关键词:社会矛盾;预防;化解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考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这就要求我们建立一个从源头预防到矛盾化解的全方位的、体系化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机制。
一、畅通的诉求表达机制是前提
党和政府只有了解人民的意愿,才能采取措施实现人民的意愿。如果人民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不够畅通,特别是一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无处表达,就可能导致矛盾爆发,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预防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畅通的诉求表达机制是前提。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了解民情、汇集民意方面的作用。要完善信访制度,推进信访工作科学化,提升信访工作在了解民意、化解民怨工作中的效率和效果。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并且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具体实现方式,使人民群众的利益表达更方便、更迅捷。要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进行重大决策要倾听人民的声音,重视人民的意愿,避免重大决策损害人民利益,引发社会矛盾。
二、合理的权益保护机制是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我国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系列社会问题,包括部分工人失业、部分群体利益受损、贫富差距较大等,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应当建立合理的权益保护机制,维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益。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在效率和公平之间找好平衡点,既保障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需要,也要体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要完善社会保障机制,对于公民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疾病、失业、伤残、遭遇灾难等困难予以保障,提升公民的安全感。要完善利益补偿机制,对于在改革过程中做出牺牲、利益受损的群体,要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确保这些人能够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要健全法律援助机制,打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确保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权益受损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司法援助,以便维护好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
三、灵敏的矛盾预警机制是关键
对于每个矛盾点,都应当尽早发现、尽早解决,避免小矛盾积累为大矛盾,简单问题升级为复杂问题,个别问题演化为群体性事件。要建立灵敏的矛盾预警机制,全面采集各种信息,将监督关口前移,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及早予以应对。要进行矛盾预警,需要建立一套社会矛盾指标体系,包括就业率、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情况、信访情况、群众负担情况、群众满意度等,要利用好现代科技,建立大数据库,对量化指标的发展趋势进行科学分析,预判可能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另外,可建立覆盖全部居民、村民的信息网络系统,通过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对于各种信息的传递和统计一定要准确真实,避免出现为了政绩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导致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可建立社会舆情分析机制,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领域专家共同组成分析团队,对社会舆情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力求及时准确把握各种不稳定的苗头,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扎实的联动调解机制是核心
建立矛盾预警机制可以尽早发现社会风险点,及时进行化解,减少矛盾的扩大和堆积,提升社会矛盾管控能力,但不能完全避免矛盾。对于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要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防止矛盾升级和激化。当前有些人民内部矛盾错综复杂,有的疑难矛盾跨领域跨部门,仅仅采用某种方式进行调解很难达到预期效果,因此,要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资源进行整合,发挥好不同调解方式的优势,形成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扎实的联动调解机制,提升矛盾化解的公正性、有效性、权威性。要根据矛盾所涉及到的领域确定联动调解的具体做法,规范矛盾领域认定、调解人员选定、实际调解进行、调解结果归档、调解效果回访等调解相关流程,努力实现联动调解的科学化和规范化。调解人员除了包括人民调解员、行政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外,还可根据具体情况加上心理专家、媒体评论人、类似事件当事人等,以便使矛盾能够更顺利、更彻底化解。
五、细致的心理服务机制是重点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心理问题的认识越来越理性、深刻。建立心理服务机制,加强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等,是预防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心理服务方式。一是心理引领。大众心理引领是一项日常工作,可根据心理学的一些原理,通过正向的舆论、先进的事例等,引领大众形成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营造健康阳光的社会心理氛围。二是心理疏导。可建立公益心理服务机构,面对面帮助当事人解决问题。也可设立免费热线,通过微信、电话等实现便捷心理服务。对于矛盾当事人,可将心理疏导和思想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当事人放平心态,减弱矛盾事件对当事人的心理伤害,消除矛盾各方的心理隔阂,推动矛盾各方在良好状态下达成和解。三是心理宣泄。在调解矛盾的过程中,要考虑到部分当事人可能有的不满、抱怨、悲愤等情绪,不急于提出矛盾和解建议,而是先让当事人将自己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再进行情绪和思路的引导。也可以建立心理宣泄室,配备情绪宣泄的道具,打造情绪宣泄的环境,让有心理压力的人、情绪糟糕的人有一个独立空间,尽情发泄不良情绪,充分释放后恢复理性和平静。四是心理干预。对于心理压力过大、存在严重心理危机的人要及时进行心理干预,防止过激行为的发生。地震后幸存但留下很深心理阴影的人、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过度焦虑的工作人员、多次上访没达到目的情绪几近失控的人等都需要對其进行心理干预,提供心理支持,使其克服自身的心理障碍,回归健康平和心态。
总之,诉求表达机制、权益保护机制、矛盾预警机制、联动调解机制、心理服务机制既各有作用,又相互关联,共同确保人民内部矛盾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的效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