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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并以高票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改内容广泛,修改重大,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并增加规定了四类特别程序。5月11日,江西警察学院特邀江西省法学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南昌市公安局、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参加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研讨会。与会人员认为。在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过程中,一要强化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树立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