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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客观评价了开江县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阐述了深化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提出了总的要求和对策。
关键词:林业;退耕还林工程;对策
1.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
开江县于1999年启动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除新街外的19个乡镇、152个村、7个社区、2402个社,惠及7万多农户,30多万农民。16年来,该县严格遵照中央关于“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十六字精神,以金山寺、飞云温泉为两个基点,以宝石湖水库和明月水库为两个辐射区,沿普安界牌至灵岩分水、回龙七里峡至拔妙后槽和新街联盟桥、新宁至梅家三条公里沿线科学布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苦干实干,取得了显著成绩。
1.1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全县完成退耕还林工程48.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1.2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3.2万亩,封山育林2.7万亩,后续产业(含新增)21.3萬亩。工程建设作业设计率、自查验收率、面积核实率、合格率均为100%,综合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分别达到95.5%和87.8%。历次省级复查、国家核查均顺利过关,作业设计、分户卡片、合同、财物账目、资金管理、林权证明等软件资料完善规范;规划布局合理、集约育苗科学,规模治理突出,停耕坚决,管理、管护措施和制度落实;库区绿化、绿色通道建设、林业产业化特色明显,城乡一体化生态家园建设起步良好等得到充分肯定。
1.2生态状况显著改善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占全县同期营造林的90%以上,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使森林资源得到迅速恢复,实现了面积、蓄积双增长目标。2014年底,全县有林业用地52.8万亩,比2000年的41.6万亩增加了11.2万亩;森林覆盖率已达39.3%,比2000年的23.84提高了15.46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达233万立方米,比2000年的135万立方米增加了98万立方米。随着森林资源的不断恢复和增加,森林资源管护和利用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运行机制,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的状况得到进一步遏制,专题调研表明:全县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86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达50万吨;一大批宜林荒山、陡坡耕地和疏林地已形成乔灌草结合的森林复合群落,万山披绿,沟壑鸟鸣,野生动物回归与人和谐相处的美好景象比比皆是,生态状况显著改善,生态效益明显提高。
1.3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到2014年底,全县累计兑现退耕农民政策性补助资金2.3 亿元,户均达到3100元,直接投入工程建设资金超过1个亿。通过退耕还林这个平台和载体的强力推动,全县共发展林业产业基地36.8万亩。其中:以油橄榄、银杏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21万亩,以湿地松、中山柏、扬树为主的木竹原料林基地8.8万亩,以湿地松、中山柏、银杏为主的珍贵树种或大径级用材林基地3.5万亩,以油桐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3.5万亩,以金山寺、金马山、黑宝塔、飞云温泉、宝石湖、明月湖、峨城山、牛山寺等景点为支撑的生态旅游基地日趋完善。培育出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2014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7.52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达1203元。
1.4社会效益十分突出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生态意识明显提升,崇尚生态、崇尚自然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深厚。退耕还林改变了山区农民广种薄收等落后生产方式,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在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农民群众通过粮食或现金直补得到实惠,加深了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增进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地区特别是林区的和谐稳定。同时,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有力促进了林业的腾飞,使开江县先后获得了中国油橄榄之都主产区、“中国橄榄油之乡”、“四川省绿化模范县”、“四川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先进县”、“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县”、“四川省银杏之乡”、“四川省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等殊荣,大大提高了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2.深化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2.1退耕还林是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需要
开江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大巴山南麓,达州市东部。地处川渝结合部,亦是嘉陵江流域和三峡库区的分水岭,是一个河源台地特征明显的内陆经济欠发达农业县,东邻重庆市的开州区,南接重庆市的万州区、梁平县,西界达川区,北连宣汉,全县幅员面积 1030k㎡,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尽管经过多年努力,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但总体上仍然脆弱。全县坡耕地面积近30万亩,其中1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近13万亩,这些坡耕地大多分布在低山、台地深中区山地灾害易发的生态脆弱地区,四大河(新宁河、白岩河、任市河、拔妙河)源头、两库(宝石水库、明月水库)迎水面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市、县确定的扶贫村以及边远的特殊困难地区,垦殖指数高,水土流失严重。在不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对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推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面建成及扶贫攻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2退耕还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开江县山地面积占75%,山区村占62%,低山、丘陵区生活着50%略强的农村人口,“贫困人口多、资源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仍然是基本县情,扶贫村、库区和低山、深中丘农民收入来源单一,增收难度较大,民生问题、贫困问题突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可以通过直补政策让农民享受政策红利,还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在实现全县全面小康中发挥重要作用。
2.3退耕还林是实现森林资源 “双增”目标的需要
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依据国家林业发展政策,运用现代林业标准及生态环境控制指标,结合开江实际及可能进行风险评估,全县林业生态保护红线是:到2020年,全县森林保有量不低于46485公顷(含非林地中的森林),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森林蓄积量达到300万立方米;全县林地保有量不低于36328.64公顷,全县湿地面积不低于8728.95公顷。同时,严格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全县物种安全,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是两项重要的约束性指标。全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阶段,社会对现代林业传统的经济需求,并没有因为将木材纳入约束型商品而减少,相反,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而不断扩大,供需矛盾突出;重大建设项目对于林地的需求量大,林地红线存在较大压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将有效增加我县森林资源总量,确保森林资源“双增”目标按期实现。 2.4退耕还林是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的需要。
开江是全国率先实施退耕还林的县份之一,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退耕营造的林木不少处在中幼林阶段,经济效益发挥不充分;过分注重生态效益,前一轮退耕还林11.2万亩,生态林占98.75%,加之初植密度普遍偏大,后期抚育管理和森林质量提升任务重;随着形势的变化,退耕还林的比较效益优势逐渐减弱,解决农户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压力较大。新一轮退耕还林总结已有实践,作出了许多政策和工作方面的调整,对于巩固前期退耕还林成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3深化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
3.1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幸福开江为总目标,以落实“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总体战略为抓手,在认真总结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强化扶贫攻坚,突出治理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发展特色产业,有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3.2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導。充分尊重农民愿意,“退不退耕,还什么林,种什么品种”由农民根据县级实施 方案自主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引导,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严禁“一刀切”、强推强退;坚持尊重规律、因此制宜。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但坡度过大、土地脊薄和生态脆弱的部位不可发展经济林;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在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和进度;坚持突出重点、规模实施。优先和重点安排低山、台地深中区山地灾害易发的生态脆弱地区,四大河(新宁河、白岩河、任市河、拔妙河)源头、两库(宝石水库、明月水库)迎水面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市、县确定的扶贫村以及边远的特殊困难地区。以村为实施基本单元整村推进、规模实施;坚持落实责任、依法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负总责,是工程实施领导和组织者,依照《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
4深化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主要对策
退耕还林必须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中实施,应按照“突出重点、集中安排”的原则,将任务优先和重点安排在农民积极性高、乡(镇)党政领导重视、村组干部支持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和扶贫攻坚村区域,并以村为基本单元整村推进、规模实施。
4.1强化主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按国家规定,层层必须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执行情况检查通报。各乡镇政府应把退耕还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实施;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程建设的组织保障。
4.2强化舆论意识,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把政策真正交给基层干部和群众。要积极转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主动听取基层、退耕农户和实施主体的意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3强化职责意识,加强指导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强化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指导服务。尤其是要注重三个环节:一是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上讲话的要求,对已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陡坡耕地,要打破部门界限,真正从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出发,科学确定哪些耕地该保护好、哪些耕地该实施退耕还林,尽量把陡坡耕地都调整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二是县林业局和县发改局在编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时,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助农增收,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使用乡土适生树种,突出发展生态经济效益兼优的木竹工业原料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和以银杏、油橄榄、油桐、山桐子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后续产业。三是农业部门、乡(镇)村要认真调研粮食直补,摸清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耕地来源,妥善处理退耕粮食直补核减的问题。
4.4强化超前意识,加强时限管控
根据省上的要求,结合开江实际,新一轮退耕还林要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退耕任务落地到户等基础工作,11月底前完成造林任务,12月底完成县级验收和政策兑现工作。各地及相关部门要强化超前意识,加强时限管控,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8月中旬使新一轮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具体政策宣传到退耕还林农户和实施主体,在8月底前完成农民退耕意愿、新一轮退耕还林对象调查摸底和退耕任务落地到户工作,10月底前与退耕农户或实施主体签订退耕还林合同,督促退耕还林实施主体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建立健全管护制度;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在9月10日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将农民愿意退耕的、已划入基本农田的陡坡耕地(25度以上)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三是县林业部门要在10月中旬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四是12月份县政府组织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退耕还林验收组及时开展县级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合格的按期兑现政策补助,对验收不合格的或公示有异议的,要暂缓发放,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4.5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工程管理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艰巨、总体要求高、政策规定严格,在退耕对象、实施范围、补助标准、配套政策、实施方式、政策兑现、建设成果等方面都划定政策红线。因此,在工程建设中,要系统学习政策,严把政策界限,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实行“三控制、三管理”(即:按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按上级规定任务完成时限和林事季节控制工程建设进度;按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资金投入;按照国家统一的合同范本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实施合同管理;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实施工程资金管理;按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工程档案管理),认真执行工程验收核查制度,完善信访和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4.6强化考核意识,加强问责追究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强化目标考核,实行督查管理制度、工程验收核查制度、信访和举报制度。督查的情况、验收核查的结果和信访举报核实的问题,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执行政策规范、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实、进展迟缓、效果欠佳、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加强问责追究。
参考文献:
[1]《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
[2]《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3]《开江县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报告》(1999-2014)
[4]《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川办发〔2015〕4号)
[6]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江府办发〔2015〕63号)
[7]《开江县“十三五”现代林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
关键词:林业;退耕还林工程;对策
1.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
开江县于1999年启动退耕还林工程,涉及除新街外的19个乡镇、152个村、7个社区、2402个社,惠及7万多农户,30多万农民。16年来,该县严格遵照中央关于“退耕还林、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十六字精神,以金山寺、飞云温泉为两个基点,以宝石湖水库和明月水库为两个辐射区,沿普安界牌至灵岩分水、回龙七里峡至拔妙后槽和新街联盟桥、新宁至梅家三条公里沿线科学布局,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苦干实干,取得了显著成绩。
1.1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全县完成退耕还林工程48.4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1.2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3.2万亩,封山育林2.7万亩,后续产业(含新增)21.3萬亩。工程建设作业设计率、自查验收率、面积核实率、合格率均为100%,综合造林成活率、保存率分别达到95.5%和87.8%。历次省级复查、国家核查均顺利过关,作业设计、分户卡片、合同、财物账目、资金管理、林权证明等软件资料完善规范;规划布局合理、集约育苗科学,规模治理突出,停耕坚决,管理、管护措施和制度落实;库区绿化、绿色通道建设、林业产业化特色明显,城乡一体化生态家园建设起步良好等得到充分肯定。
1.2生态状况显著改善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占全县同期营造林的90%以上,居于绝对主导地位。工程建设的健康发展,使森林资源得到迅速恢复,实现了面积、蓄积双增长目标。2014年底,全县有林业用地52.8万亩,比2000年的41.6万亩增加了11.2万亩;森林覆盖率已达39.3%,比2000年的23.84提高了15.46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达233万立方米,比2000年的135万立方米增加了98万立方米。随着森林资源的不断恢复和增加,森林资源管护和利用已形成较为完整的运行机制,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进一步加强,水土流失的状况得到进一步遏制,专题调研表明:全县减少水土流失面积186平方公里,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达50万吨;一大批宜林荒山、陡坡耕地和疏林地已形成乔灌草结合的森林复合群落,万山披绿,沟壑鸟鸣,野生动物回归与人和谐相处的美好景象比比皆是,生态状况显著改善,生态效益明显提高。
1.3助农增收效果明显
到2014年底,全县累计兑现退耕农民政策性补助资金2.3 亿元,户均达到3100元,直接投入工程建设资金超过1个亿。通过退耕还林这个平台和载体的强力推动,全县共发展林业产业基地36.8万亩。其中:以油橄榄、银杏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基地21万亩,以湿地松、中山柏、扬树为主的木竹原料林基地8.8万亩,以湿地松、中山柏、银杏为主的珍贵树种或大径级用材林基地3.5万亩,以油桐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3.5万亩,以金山寺、金马山、黑宝塔、飞云温泉、宝石湖、明月湖、峨城山、牛山寺等景点为支撑的生态旅游基地日趋完善。培育出特色经济林、生态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2014年全县林业总产值达7.52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上获得的收入达1203元。
1.4社会效益十分突出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生态意识明显提升,崇尚生态、崇尚自然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深厚。退耕还林改变了山区农民广种薄收等落后生产方式,优化了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了农业生产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在贫困地区和偏远地区,农民群众通过粮食或现金直补得到实惠,加深了对党和政府的感情,增进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地区特别是林区的和谐稳定。同时,退耕还林的顺利实施,有力促进了林业的腾飞,使开江县先后获得了中国油橄榄之都主产区、“中国橄榄油之乡”、“四川省绿化模范县”、“四川省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先进县”、“四川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进县”、“四川省银杏之乡”、“四川省现代林业建设重点县”、“国家珍贵树种培育示范县”等殊荣,大大提高了在国内外的知名度。
2.深化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2.1退耕还林是全面建成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需要
开江位于四川盆地东北部,大巴山南麓,达州市东部。地处川渝结合部,亦是嘉陵江流域和三峡库区的分水岭,是一个河源台地特征明显的内陆经济欠发达农业县,东邻重庆市的开州区,南接重庆市的万州区、梁平县,西界达川区,北连宣汉,全县幅员面积 1030k㎡,生态区位十分重要,尽管经过多年努力,全县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但总体上仍然脆弱。全县坡耕地面积近30万亩,其中15度以上的坡耕地面积近13万亩,这些坡耕地大多分布在低山、台地深中区山地灾害易发的生态脆弱地区,四大河(新宁河、白岩河、任市河、拔妙河)源头、两库(宝石水库、明月水库)迎水面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市、县确定的扶贫村以及边远的特殊困难地区,垦殖指数高,水土流失严重。在不影响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对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推动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全面建成及扶贫攻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2.2退耕还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开江县山地面积占75%,山区村占62%,低山、丘陵区生活着50%略强的农村人口,“贫困人口多、资源底子薄、发展不平衡、经济欠发达”仍然是基本县情,扶贫村、库区和低山、深中丘农民收入来源单一,增收难度较大,民生问题、贫困问题突出。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可以通过直补政策让农民享受政策红利,还可以通过土地流转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发挥自然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在实现全县全面小康中发挥重要作用。
2.3退耕还林是实现森林资源 “双增”目标的需要
按照国家及省市要求,依据国家林业发展政策,运用现代林业标准及生态环境控制指标,结合开江实际及可能进行风险评估,全县林业生态保护红线是:到2020年,全县森林保有量不低于46485公顷(含非林地中的森林),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45%,森林蓄积量达到300万立方米;全县林地保有量不低于36328.64公顷,全县湿地面积不低于8728.95公顷。同时,严格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全县物种安全,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是两项重要的约束性指标。全县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阶段,社会对现代林业传统的经济需求,并没有因为将木材纳入约束型商品而减少,相反,对木材和林产品的需求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而不断扩大,供需矛盾突出;重大建设项目对于林地的需求量大,林地红线存在较大压力。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将有效增加我县森林资源总量,确保森林资源“双增”目标按期实现。 2.4退耕还林是巩固已有退耕还林成果的需要。
开江是全国率先实施退耕还林的县份之一,成绩有目共睹,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退耕营造的林木不少处在中幼林阶段,经济效益发挥不充分;过分注重生态效益,前一轮退耕还林11.2万亩,生态林占98.75%,加之初植密度普遍偏大,后期抚育管理和森林质量提升任务重;随着形势的变化,退耕还林的比较效益优势逐渐减弱,解决农户生计问题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压力较大。新一轮退耕还林总结已有实践,作出了许多政策和工作方面的调整,对于巩固前期退耕还林成果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3深化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
3.1指导思想
以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幸福开江为总目标,以落实“生态立县、产业强县”总体战略为抓手,在认真总结前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强化扶贫攻坚,突出治理重点,完善管理机制,发展特色产业,有效治理坡耕地水土流失,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
3.2基本原则
坚持农民自愿、政府引導。充分尊重农民愿意,“退不退耕,还什么林,种什么品种”由农民根据县级实施 方案自主决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引导,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服务,严禁“一刀切”、强推强退;坚持尊重规律、因此制宜。根据不同立地条件,宜乔则乔、宜灌则灌,但坡度过大、土地脊薄和生态脆弱的部位不可发展经济林;坚持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科学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重点。在巩固前一轮退耕还林成果的基础上,兼顾需要和可能、合理安排建设规模和进度;坚持突出重点、规模实施。优先和重点安排低山、台地深中区山地灾害易发的生态脆弱地区,四大河(新宁河、白岩河、任市河、拔妙河)源头、两库(宝石水库、明月水库)迎水面等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市、县确定的扶贫村以及边远的特殊困难地区。以村为实施基本单元整村推进、规模实施;坚持落实责任、依法管理。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负总责,是工程实施领导和组织者,依照《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全过程实行有效监管。
4深化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主要对策
退耕还林必须严格限定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中实施,应按照“突出重点、集中安排”的原则,将任务优先和重点安排在农民积极性高、乡(镇)党政领导重视、村组干部支持的生态脆弱地区、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和扶贫攻坚村区域,并以村为基本单元整村推进、规模实施。
4.1强化主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主体是地方各级政府,按国家规定,层层必须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对执行情况检查通报。各乡镇政府应把退耕还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和工作班子,负责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实施;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工程建设的组织保障。
4.2强化舆论意识,加强宣传引导
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资料、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把政策真正交给基层干部和群众。要积极转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主动听取基层、退耕农户和实施主体的意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4.3强化职责意识,加强指导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强化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搞好指导服务。尤其是要注重三个环节:一是国土、农业、林业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5次会议上讲话的要求,对已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陡坡耕地,要打破部门界限,真正从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出发,科学确定哪些耕地该保护好、哪些耕地该实施退耕还林,尽量把陡坡耕地都调整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实施范围。二是县林业局和县发改局在编制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时,要从实际出发,立足助农增收,将新一轮退耕还林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使用乡土适生树种,突出发展生态经济效益兼优的木竹工业原料林、珍贵树种用材林和以银杏、油橄榄、油桐、山桐子为主的特色经济林,大力发展特色优势后续产业。三是农业部门、乡(镇)村要认真调研粮食直补,摸清新一轮退耕还林的耕地来源,妥善处理退耕粮食直补核减的问题。
4.4强化超前意识,加强时限管控
根据省上的要求,结合开江实际,新一轮退耕还林要在当年8月底前完成退耕任务落地到户等基础工作,11月底前完成造林任务,12月底完成县级验收和政策兑现工作。各地及相关部门要强化超前意识,加强时限管控,确保按期完成任务。一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8月中旬使新一轮退耕还林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具体政策宣传到退耕还林农户和实施主体,在8月底前完成农民退耕意愿、新一轮退耕还林对象调查摸底和退耕任务落地到户工作,10月底前与退耕农户或实施主体签订退耕还林合同,督促退耕还林实施主体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建立健全管护制度;二是国土资源部门要在9月10日前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将农民愿意退耕的、已划入基本农田的陡坡耕地(25度以上)调整为非基本农田。三是县林业部门要在10月中旬完成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四是12月份县政府组织林业、农业、国土资源等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退耕还林验收组及时开展县级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合格的按期兑现政策补助,对验收不合格的或公示有异议的,要暂缓发放,直到整改合格为止。
4.5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工程管理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艰巨、总体要求高、政策规定严格,在退耕对象、实施范围、补助标准、配套政策、实施方式、政策兑现、建设成果等方面都划定政策红线。因此,在工程建设中,要系统学习政策,严把政策界限,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工程管理,严格实行“三控制、三管理”(即:按技术规程、规范、标准,控制工程建设质量;按上级规定任务完成时限和林事季节控制工程建设进度;按工程建设质量、工程建设进度控制资金投入;按照国家统一的合同范本签订退耕还林合同,并按相关规定实施合同管理;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的规定实施工程资金管理;按照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实施工程档案管理),认真执行工程验收核查制度,完善信访和举报制度,严厉查处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4.6强化考核意识,加强问责追究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强化目标考核,实行督查管理制度、工程验收核查制度、信访和举报制度。督查的情况、验收核查的结果和信访举报核实的问题,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扎实、执行政策规范、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实、进展迟缓、效果欠佳、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相关规定加强问责追究。
参考文献:
[1]《退耕还林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
[2]《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
[3]《开江县退耕还林工程自查验收报告》(1999-2014)
[4]《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总体方案》(发改西部〔2014〕1772号)
[5]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的意见(川办发〔2015〕4号)
[6]开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实施意见(开江府办发〔2015〕63号)
[7]《开江县“十三五”现代林业发展规划》(2015—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