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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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国宪法对财产权的保障仅是一项纲领性原则,而在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系中并无财产权的地位。这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的财产权仅是民事权而非基本人权。
  两会期间,全国工商联提出的"关于健全财产法律制度,加强私有财产保护的建议案"备受各方关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修宪保护私有财产越来越成为可能;同时,也越来越成为需要。
  
  工商联提案修宪:私有财产也神圣
  
  2002年3月11日《财经时报》
  日前,全国工商联向全国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健全财产法律制度,加强私有财产保护的建议案"。这份提案指出:中国目前已出现了个体户、私营企业主、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都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但现行《宪法》强调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对于合法的私人财产的保护却不完善,因此使这些人心存怀疑,怕政策变,结果出现了企业短期行为及转移资本的现象。现实生活中,这些新的社会阶层财产受到侵犯却得不到保护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提案认为,应将保护私有财产的条款写入《宪法》。
  
  法学界呼吁立法保护私有财产
  
  2001年12月30日《法制日报》
  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认为,如何强化对公民个人私有财产的保护是立法必须考虑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这关系到公有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优越性将如何体现。过去我们强调得多的是国家集体的财产如何进行保护,而对于公民私人的财产保护不够重视。其实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集体、个人法律地位平等,无论是集体的财产、国家的财产,还是公民私人的财产都应当由法律进行规范,这是现代法治的必然要求。
  
  保护财产权促进诚信
  
  2002年3月15日《南方周末》
  目前我国宪法对财产权的保障仅是一项纲领性原则,而在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系中并无财产权的地位。这在一定意义上说,中国的财产权仅是民事权而非基本人权。财产权的这种定性,势必滞阻中国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公民信用观念的养成。
  
  国内资本外逃严重
  
  2001年7月12日《粤港信息报》
  国内资本外逃现象严重。有人估计,1997至1999年规模为1000亿美元,但权威分析则认为是530亿美元。资本外逃的原因主要有转移非法所得、实现化公为私、规避投资管理和外汇管理、趋利避险等,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条是:许多民间资本对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力度因心存疑虑而转移个人财产。
  
  随"接班人"而动的财富转移
  
  2001年9月16日《赢周刊》
  从培养接班人的目的出发,内地富豪中很大一部分人将下一代送到国外深造。目前,希望集团的刘永行、刘永好的第二代子女都在美国读书,万向集团鲁冠球的儿子学成归来,并开始初露峥嵘。但是有人说,第二代们普遍具有海外背景的另一个结果,也为这些企业资本的"国际化"提供了方便。
  
  私有财产权是中小企业"瓶颈"
  
  2002年2月15日《羊城晚报》
  日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女士指出,许多盈利状况前景好的中小企业和科技企业都是民营或私营企业,而内地在法律上对私有财产的保护不够明确。在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法律健全,但执法有待改进,这些都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稳定性。另外,如果法律只保护专利权而不明确保护私有财产的话,这本身就可能限制科技的商品化。
  
  财产权保护呼声强烈
  
  2002年3月10日《金羊网-新快报》
  该报援引一位企业主的话说,要发展就得增加投资,扩大再生产。假如你把辛辛苦苦挣来的钱全投进去了,却没有得到法律的保护,谁能死心塌地地干呢?这位企业主的话无疑反映了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共同心声。在非公有制经济突飞猛进、私营企业主阶层日益壮大的形势下,这种心声显得更加强烈。
  
  保护私有财产 从《物权法》开始
  
  2002年3月10日 新华社
  千呼万唤的《物权法》草案将于今年下半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争取在明年获全国人大通过。据介绍,《物权法》的制定不仅将奠定《民法典》最核心的法律基石,而且将确保私有财产和公有财产一样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据了解,《物权法》草案将对有关系列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许多悬而未决、含糊不清的财产法律问题有望迎刃而解。
  通过先在《物权法》中确立私有财产权,然后再逐渐过渡的方式,也许是最终实现将保护私有财产写入宪法的最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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