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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公平、教育均衡等问题渐入人们的视线。然而,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呼声中,均衡各中小学校的师资成为解决问题的根本。教师“轮校执教”制度作为基础教育中师资配置均衡化的一种新的解决政策,虽然在我国一些地区已经实施,但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越来越成为政府和学者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轮校执教;师资;可行性
近年来,“两会”议题中的焦点话题依然有教育公平问题。但内容已从不同省份之间招生比例的差异,延展到如何消除城乡教育资源差异、如何均衡中小学教育,如何让孩子从小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等问题上。“教育资源均衡”问题的背后,就是迫切需要解决学校师资如何均衡分配的问题。
一、“轮校执教”的含义及意义
目前,教师轮校执教制度受到了普遍关注,并已经走进了教育实践。由于现阶段我国教师资源配置不均,尤其在经济落后的省份该现象比较明显。教师过剩与教师不足的“二元”性,凸显了教师资源的不均衡性矛盾,从而加剧了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的不均衡,降低了教师资源的整体效率,也使基础教育发展日益失衡,并危及到教育公平和基础教育全面健康地均衡发展,因此,总体教师队伍素质亟需提高。
1.“轮校执教”的含义。“轮校执教”是指在一定区域内、一个教师在一所学校连续任教一段时间后,按规定到其它不同水平的学校任教的制度。“轮校执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各校间师资和教育水平的相对均衡。目前这种方式受到了国内外教育领域的普遍关注。在我国与其相似的形式主要有:“师资流动制度”、“定期轮岗制度”、“教师城乡交流”、“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师资流动制度”、“轮岗支教”等。
2.“轮校执教”的意义。“轮校执教”是一种政府宏观调控师资均衡的主要方法,是为了解决各学校师资失衡问题而推行的一种教育方式。推行该方式在以下几个方面能起到明显的作用。
①有利于推动学校持续发展。卡兹(Katz)的“组织寿命说”表明,某一组织的最佳年龄区为1.5年至5年,超过5年,就会组织老化,必须通过人员的流动对组织进行改组从而激发组织活力。这一理论告诉我们,若一所学校想要持续发展,就应该不断更新教师队伍的结构。实行“轮校执教”,就会打破以往封闭的状态,使学校保持活力,富有朝气;同时,对学校的人事管理、教师考评和聘任制度等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中小学校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②有助于缓解社会上非良性的“择校之风”。长期以来,由于城乡学校之间和重点与非重点学校之间的教师在物质待遇、精神奖励、升迁机会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使得基层的优秀教师大量地流动到城市重点学校,这种流动也助长了社会上的“择校之风”。同时造成了农村和普通学校“空巢”现象严重,导致了家长们的“择校热”,他们对所谓的名校、名师充满了向往。为了使自己的子女能够接受好的教育,盲目忙于择校转校,进而给学生和家长带来很大压力。推行教师“轮校执教”,平衡校际间的师资配置,以缓解社会上的“择校之风” 进一步使我国的教育和谐发展。
③有利于促进教师们学术交流。“轮校执教”有利于促进教师间的互相学习交流;有利于不同特色的校风、学风、教风的推广传播;更有利于各学校间的取长补短和谐发展。教师们为了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获得新的认可和成就,自然就会自我施压,积极奋进。同时,教师又接触到了地域特性不同、教育传统不一、个性特征各异的学生,丰富了职业经历,有助于教师们锻炼自己。教师们通过与接触到不同教育风格的同行交流切磋,在相同专业的沟通中,定能博采众长。对于接收的学校来说,能够充分发挥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作用,从而发挥“辐射”、指导、以点带面的榜样作用,带动更多教师又好又快地成长。
④有利于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托尔斯顿·胡森(T·Husten)的研究结果表明,教育公平包含了三个不同的方面:起点公平、过程平等、结果公平。其中“过程平等”是核心。每个公民都有享受教育平等的权利。自我国实行义务教育免费以来,学生的入学机会均等问题已经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人们审视教育的视角已从起点公平转向受教育过程的平等,更多的是从微观层面上关注同一层次的教育,关注每位学生是否享受到了同等质量的学校教育。实行教师“轮校执教”的目的是促进学生接受教育过程的平等,使校际间师资力量大致均衡,以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二、目前“轮校执教”仍存在的问题
在普通老百姓的眼中,重点学校就是拥有较多的教学水平好的教师,而非重点学校里教师的教学水平就不太好。因此,学生的家长们都急于为自己的孩子寻求重点学校而费尽心思,盲目地择校或转校。基于这些种种不良社会现象,均衡师资乃是解决问题的当务之急。加之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呼声不断,中小学教师“轮校执教”的教学方式也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学者们的关注。这种教师“轮校执教”方式的实施可以逐步促使各学校师资力量呈现良性动态均衡。在实施的过程中,在一定程度上还面临许多问题。
1.优秀教师的数量有限。从整体上讲,当前我国基础教育的师资发展中,首先在数量上缺乏一支质量上层、乐于奉献的优秀骨干教师。尽管学校的规模再大,硬件建设再好,如果缺乏这一“软实力”也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优质学校。因此,要通过教师“轮校执教”,使教师资源在校际和区域间流动起来。
2.教师自身需求的差异性。教师“轮校执教”时,教师们的主动意愿和心理需求方面各不相同。比如从教师个人意愿上来讲,每位教师的情况不一样。有的年轻教师,正面临着谈对象的问题,希望长期在一个地区发展,如果轮换学校进行调离,或多或少会影响到个人问题;有的骨干教师,上有老人,下有小孩需要照顾,如果安排到离家较远的学校,经常下班赶回家,势必会给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有的老教师,教学经验丰富,但他们安于现状,不愿适应新的环境,即使勉强接受了,恐怕也无心专心教学。
3.教师的待遇缺乏弹性。由于不同学校间教师的实际收入存在巨大的差异,这就导致了教师的择校心理,都愿意挤向待遇好的学校。究其原因,就国家所拨财政而言,差距并不明显,问题是各校教师财政工资外的收入差距比较大。比如:公办教师课后自办的补习班,无疑是教师的一项额外收入,这种现象一旦发现一定要严格地遏止,如果不遏止,不仅会影响学生们的身心健康,而且会给家长、社会带来负面影响。
4.缺乏与之配套的管理体制。目前在“轮校执教”的实践过程中,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学校内部分配和教学评价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比如:多长时间轮教最合适?对教师们采取怎样的奖惩制度?如何为“轮校执教”的教师制度评定职称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相关部门具体制定。
5.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缺少沟通。由于优秀教师调到新学校任教的时间不确定,有的就代几次课,有的任教一学期,有的任教一学年等,老师无法在短期内了解自己的学生。而对于学生,对新老师都有种敬畏感,一般都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当适应该教师的教学风格之后,老师即将调离,势必影响学生的心理发育。而家长对新来的优秀教师不了解,也很少有跟教师交流的机会。
三、加强“轮校执教”实施的建议
1.提升教师的业务水平。只有提升每位教师的业务水平,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优秀教师数量有限的问题,才能满足社会、学校、家长和学生们的要求。一方面,教师们通过互相学习,不断地提高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帮助教师积累多种教学的经验,让更多的教师可以步入名优教师的行列。另一方面,可以定期在本区域范围内安排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巡回授课,传授好的教学方法,教师们通过学习、探讨,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逐步提高教师的整体教学质量。此外,可以利用寒暑假时间对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平时基层教师也可以去名校进修学习一段时间。
2.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在实行“轮校执教”时,首先,要尊重教师们的意愿,尽量避免给教师带来怨言和不满的情绪。教育管理部门作为该制度的实施者和监督者,务必要充分地倾听教师的心声,要与有分歧意见的教师们进行充分的协商和对话。其次,正确地传递党的政策以及政策的优势,通过沟通,尽量化小矛盾,发掘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有针对性地找出应对之策。最后,鼓励广大的教师积极参与到这项政策的实施中来,最大限度地满足了教师们的需求,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一切问题必将迎刃而解。
3.制定相应的优待政策。实现区域范围内教师们的结构工资实行标准化,即同一级别、同一水平的教师无论在哪所学校任教,其享受的结构工资和待遇基本相同,切实地实行“同工同酬”政策。另外,积极鼓励优秀教师们参与“轮校执教”,制定相应富有弹性的优待政策。比如:改革学校的福利制度、教师保障制度、教师评价考核制度,为教师合理流通扫清障碍。只要参加的教师均可享受家庭生活费用的补贴及小孩入学的优惠政策等。同时,使得一些待遇及福利制度重点向这些教师倾斜。目的就是要保证让这些主动愿意去外校任教的积极教师,见到更大的实惠,从而解决教师们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满足他们的合理需求。
4.优化管理体制。据调查论证,建议加强相关法律的修订。通过创新教学管理机制,促使“轮换执教”的有效实施,并不断加强教师在不同的地域、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逐步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教师淘汰制度以及激励制度。即在一定区域内,学校之间教师正常流动的过程中,通过重新组合优化结构,使个体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并将不称职的教师逐渐淘汰,敞开校门,有进有出,从而使教师产生压力感,引导他们将压力化为动力,更好地为教育事业作贡献。在激励制度方面,向薄弱学校执教的教师采用特殊津贴或提供其他奖励政策,比如在评职和评优方面优先等。除了对其“经济”补偿政策以外,还要在他们专业的发展机会和其所在学校“硬件”建设方面也应有所倾斜。
5.加强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由于普通老百姓家长们自己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都希望子女能遇到优秀教师教学,尤其是农村地区,家长更是把孩子们的未来寄托在求学之路上。因此,学校应当积极建立起教师与家长们沟通的桥梁,为他们之间的交流创造条件,比如开家长交流会,建立意见箱,鼓励家长给学校多提宝贵意见等等,让家长们参与到学校教育的过程中,让家长们了解学校、了解教师,以便更好地配合后期的教学工作,使得教师和家长们能齐心合力,共同搞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执行教师“轮校执教”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温家宝总理说:“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一个国家未来的繁荣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人们受教育的质量。我们应大力倡导鼓励那些思想品质好的、素质较高的教师积极地配合这一教学方式的实行,尤其要做好那些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分子和骨干教师们的工作,有了他们的配合才是“轮校执教”教学方式的实施成功与否的关键。教师流动政策的推进也要体现以教师发展和需求为本、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尊重教育规律为本、以教育的整体效益为本。通过各教育部门通力合作,努力消除区域和校际间师资力量的过分悬殊,真正实现公民平等的接受教育,以促进整个国民教育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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