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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环境下合理使用的合理性基础在于对价值冲突和权利协调的讨论。如何平衡公众获得知识的权益与著作权人的著作权利益,如何在基本人权的宪法权益与著作权人的私权权益之间做出取舍,都成为问题得以解决的根本和关键所在。各国立法对于这一问题的制度回应,充分在法律制度层面体现了“法益优先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的精髓,也充分体现了对网络传播权与合理使用在网络环境下的冲突与协调的不同理解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