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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业机械化的迅速发展,广大农民购买农用车的数量越来越多,为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农用车经过一定时间使用后,零部件出现磨损后,技术状态会发生变化,会发生各种各样的故障,故障严重时就需要到农用车维修企业进行维修。下面就农用车维修中的安全作业进行阐述,供农用车维修企业参考。
1 农用车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1.1 农用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专人抓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2 农用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维修设备使用的操作规程。
1.3 农用车维修企业,每月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并做好活动记录。监督、检查职工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杜绝明知有隐患,仍然违规作业的现象发生。每月企业内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防事故检查。
1.4 农用车维修企业,必须配备齐全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对过期的灭火器材应及时进行更换,确保有效。
1.5 严禁修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在维修作业区、油漆库、配件库等场地使用明火和吸烟。
1.6 严禁修理人员违规作业,野蛮作业、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1.7 严禁维修企业随意雇用无证人员。学徒工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事维修作业活动。
1.8 从事维修作业需发动车辆时,严禁维修人员在车下从事作业活动,在检查后确认车下无人时方可发动车辆。
1.9 车辆修竣后需试车,应按试车规定执行,严禁在国道、闹市区、人口密集的道路上进行试车,凡试车的车辆必须悬挂试车牌。
2 发动机拆卸安全操作规程
2.1 发动机的拆卸必须在完全冷却的状态下进行,以免机件变形。
2.2 发动机拆卸前必须排放冷却液和机油,并且释放燃油压力。
2.3 拆卸燃油管时,因燃油管中有压力,再松开软管接头前,应先将抹布放到分离点处,然后小心地拔下软管以卸压,并用抹布擦净流出的燃油。
2.4 拆卸蓄电池接线柱引线时,应拉动插座本体,以免损坏引线。
2.5 在拆开真空软管时,必须在其端头做出安全位置标记,以保证安装的准确性;在脱开真空软管时,只能拉动软管的端头,不允许拉软管的中部。
2.6 在拆卸线束连接器时,只能用手握住连接器并拉开,不允许拽动线束。
2.7 拆卸和安装散热器时,切勿拉伸、扭曲或弯折制冷剂管路和软管,以免损坏这些管路及冷凝器。
2.8 发动机起吊时必须连接牢固,以确保起吊的安全性。
2.9 使用千斤顶等举升机具时,必须确保支撑点的正确无误,并使支撑稳固可靠,否则不得进入车下进行操作。
2.10 吊装发动机等总成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操作过程中不可将手脚伸入易被挤压的部位,以免发生危险。
2.11 汽车总成解体时,应使用专用工具,按照分解顺序进行;对较难拆卸的零件,必须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12 对于螺纹连接件的拆卸,应选用合适的呆扳手、梅花扳手、或套筒扳手及专用工具,不可使用活扳手或手钳,以免损伤螺母或螺栓头的棱角。
2.13 对重要件的拆卸,首先要熟悉其结构,并按照合理的工艺规程进行。
2.14 在任何零件的加工面上锤击时,都必须垫以软金属或垫棒,不可用锤子直接敲打。
2.15 所有零件在组装前必须经过彻底清洗并用压缩空气吹干,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装配。
2.16 凡是螺栓、螺母所使用的平垫圈、弹簧垫圈、锁止垫圈、开口销、垫片及其他金属索线等,必须按照规定装配齐全;主要螺栓紧固后螺纹杆部应伸出螺母1-3扣;一般螺栓要求螺纹不低于螺母上平面,在不妨碍使用的情况下,允许高出螺母。
2.17 对于螺栓、双头螺柱,如有变形则不可再用;如果螺纹断扣、滑牙不可修复时,都应更换。
2.18 使用砂轮机、空气压缩机等机具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 車辆送检中的安全管理
3.1 车辆送检应由送检员持证送检,禁止非送检员从事送检工作,凡无送检员送检的车辆,检测站将拒绝接纳登录。
3.2 农用车维修企业在车辆送检时,严禁与检测无关的人员随车。在送检车辆到达检测站后,维修企业送检员应负责督促随车人员到休息室休息,并通过休息室监视屏观察检测情况。不得在待检场地上随意走动,不得进入检测线内,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3 待检场地上严禁路试和调修车辆,对经过检测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车辆,应按有关规定返厂修理。检测不合格的可调整项目,可现场进行调整。但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调整区进行调整。调整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底盘下方进行调整时,严禁发动车辆。
3.4 特殊情况需路试制动的车辆,应在站内设置的专用试车道内进行路试。禁止在站内其它区域试车。
3.5 检测站应认真抓好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检测岗位责职,相互配合做好车辆检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检测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3.6 检测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测操作规程实施检测,严禁违规检测。严格遵守国家检测标准,把好车辆安全技术关。
1 农用车维修作业安全管理
1.1 农用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专人抓安全生产,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1.2 农用车维修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维修设备使用的操作规程。
1.3 农用车维修企业,每月要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防事故教育,并做好活动记录。监督、检查职工是否按操作规程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到位。杜绝明知有隐患,仍然违规作业的现象发生。每月企业内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防事故检查。
1.4 农用车维修企业,必须配备齐全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对过期的灭火器材应及时进行更换,确保有效。
1.5 严禁修理人员和其他人员在维修作业区、油漆库、配件库等场地使用明火和吸烟。
1.6 严禁修理人员违规作业,野蛮作业、酒后作业、疲劳作业。
1.7 严禁维修企业随意雇用无证人员。学徒工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事维修作业活动。
1.8 从事维修作业需发动车辆时,严禁维修人员在车下从事作业活动,在检查后确认车下无人时方可发动车辆。
1.9 车辆修竣后需试车,应按试车规定执行,严禁在国道、闹市区、人口密集的道路上进行试车,凡试车的车辆必须悬挂试车牌。
2 发动机拆卸安全操作规程
2.1 发动机的拆卸必须在完全冷却的状态下进行,以免机件变形。
2.2 发动机拆卸前必须排放冷却液和机油,并且释放燃油压力。
2.3 拆卸燃油管时,因燃油管中有压力,再松开软管接头前,应先将抹布放到分离点处,然后小心地拔下软管以卸压,并用抹布擦净流出的燃油。
2.4 拆卸蓄电池接线柱引线时,应拉动插座本体,以免损坏引线。
2.5 在拆开真空软管时,必须在其端头做出安全位置标记,以保证安装的准确性;在脱开真空软管时,只能拉动软管的端头,不允许拉软管的中部。
2.6 在拆卸线束连接器时,只能用手握住连接器并拉开,不允许拽动线束。
2.7 拆卸和安装散热器时,切勿拉伸、扭曲或弯折制冷剂管路和软管,以免损坏这些管路及冷凝器。
2.8 发动机起吊时必须连接牢固,以确保起吊的安全性。
2.9 使用千斤顶等举升机具时,必须确保支撑点的正确无误,并使支撑稳固可靠,否则不得进入车下进行操作。
2.10 吊装发动机等总成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操作过程中不可将手脚伸入易被挤压的部位,以免发生危险。
2.11 汽车总成解体时,应使用专用工具,按照分解顺序进行;对较难拆卸的零件,必须采用合理有效的方法,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12 对于螺纹连接件的拆卸,应选用合适的呆扳手、梅花扳手、或套筒扳手及专用工具,不可使用活扳手或手钳,以免损伤螺母或螺栓头的棱角。
2.13 对重要件的拆卸,首先要熟悉其结构,并按照合理的工艺规程进行。
2.14 在任何零件的加工面上锤击时,都必须垫以软金属或垫棒,不可用锤子直接敲打。
2.15 所有零件在组装前必须经过彻底清洗并用压缩空气吹干,经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装配。
2.16 凡是螺栓、螺母所使用的平垫圈、弹簧垫圈、锁止垫圈、开口销、垫片及其他金属索线等,必须按照规定装配齐全;主要螺栓紧固后螺纹杆部应伸出螺母1-3扣;一般螺栓要求螺纹不低于螺母上平面,在不妨碍使用的情况下,允许高出螺母。
2.17 对于螺栓、双头螺柱,如有变形则不可再用;如果螺纹断扣、滑牙不可修复时,都应更换。
2.18 使用砂轮机、空气压缩机等机具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3 車辆送检中的安全管理
3.1 车辆送检应由送检员持证送检,禁止非送检员从事送检工作,凡无送检员送检的车辆,检测站将拒绝接纳登录。
3.2 农用车维修企业在车辆送检时,严禁与检测无关的人员随车。在送检车辆到达检测站后,维修企业送检员应负责督促随车人员到休息室休息,并通过休息室监视屏观察检测情况。不得在待检场地上随意走动,不得进入检测线内,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3 待检场地上严禁路试和调修车辆,对经过检测和复检后仍不合格的车辆,应按有关规定返厂修理。检测不合格的可调整项目,可现场进行调整。但车辆必须停放在规定的调整区进行调整。调整时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在底盘下方进行调整时,严禁发动车辆。
3.4 特殊情况需路试制动的车辆,应在站内设置的专用试车道内进行路试。禁止在站内其它区域试车。
3.5 检测站应认真抓好检测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检测岗位责职,相互配合做好车辆检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检测过程中的安全事故。
3.6 检测站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检测操作规程实施检测,严禁违规检测。严格遵守国家检测标准,把好车辆安全技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