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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的保全、执行程序是商事仲裁能够有效保证当事人实现其合法权利的执行力保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仲裁程序与法院的保全、执行工作仍然面临着诸多疑难问题亟待解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提出保全后,人民法院应对仲裁机构转来的保全材料进行规范化的对接和处理,以保证裁决做出后能够顺利地得到执行。此外,执行程序中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做出结论后,如不予执行、因案外人申请而不予执行或因认定为"先予仲裁"驳回执行申请后,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力亦会受到挑战。